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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少先队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相关通知 点击数:5206 更新日期:2006/8/23

 



 

各市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意见》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少工委“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工作要求,以及省五次少代会有关精神,推进少先队工作的新发展,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决定从2006年起加强对各地级以上市少先队年度工作的考核,现将《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少先队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放在少年部网站公告栏内广泛征求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8月30日,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如有修改意见,请将修改意见电子版发送至tswsnb@gdcyl.org或传真至020-87185621.联系人:周丽华.

附件:1、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少先队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2、地级以上市少工委工作考核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二○○六年七月   日

 


附件1:
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少先队工作考核办法
(试  行)

一、考核对象
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
二、考核原则
1、突出本级和兼顾基层相结合。围绕全国和省少工委年度工作安排及重点工作,主要考察各市少工委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和开展工作的具体情况,同时对基层可以量化的工作进行考察。
2、定量和定性相结合。考核以定量为主,对少先队工作各个项目尽可能量化。对列入考核的不能量化的内容,省少工委将通过日常工作调研考察、上报材料及年终总结汇报等汇总评价,综合评定,以横向比较的形式进行考核,以此形成对全省少先队工作客观公正的评价机制。
3、自评和综合评定相结合。各市在每年12月5日前进行自评,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材料要翔实介绍工作过程、效果及经验。
三、考核内容
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各地贯彻“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要求,以及省五次少代会有关精神,同时也对其他主要工作进行考核,以促进少先队工作整体推进。
(一)、组织建设
1、政策制度建设
——是否对团中央、全国、省少工委制定的政策有具体的落实措施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政策,具体有:围绕落实中央8号文文件、中央八部委联合下发的中青联发[2005]22号文件和团粤联字[2006]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少先队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联合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并下发文件;
2、机构建设
——全市、县(市、区)级以上少工委工作机构、制度是否健全,各类会议总结表彰、奖励记录完整,使用合理;
——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工作制度是否完善。重点是能否按照《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和有关规定,团、教联合定期召开少代会、全委会、少工委主任会、办公室例会、辅导员例会等;
——“团带队”工作成效是否明显。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团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少先队工作,一年不少于二次听取工作汇报,少先队工作纳入当地团工作的整体规划,统一部署;
3、组织和队伍建设
——辅导员队伍是否健全。重点是是否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团粤联字[2006]17号)文件精神配备大、中辅导员,大、中队辅导员配备率100%;有少先队志愿辅导员队伍,每个学校至少有一名志愿辅导员;
——少先队基层组织是否健全。重点是农村及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少先队建队率达到90%以上,城市学校建队率100%;
——是否狠抓了辅导员的培训。重点是接受国家、省、市培训的市、县少先队工作干部达100%,城市学校少先队辅导员达90%,农村学校达60%,新任辅导员岗前培训率达100%。;
4、阵地建设
——少先队大、中队阵地建设是否完善。重点是有标准的队室、规范的鼓号队、固定的宣传阵地,城市达标率100%,农村达标率80%;市、县(市、区)有一定规模的体验教育基地、雏鹰争章实践基地、社区少先队活动基地等。
——《中国少年报》、《辅导员》、《少先队员》等队报队刊是否订阅使用合理,具有良好的教育效益、社会效益。
——是否积极创建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军(警)校、少年农校、少年科(技)校(站)等少先队校外活动阵地。
(二)重点工作和品牌活动
1、少先队广东省第五次代表大会。重点是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完成代表的组织、材料的申报等各项工作;设计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氛围;积极通过多种形式学习传达、贯彻落实省五少精神。
2、品牌活动和其他重点活动
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是否积极实施少先队重点工作推进计划,大力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能做到每年对“雏鹰争章”、“魅力少先队”、“手拉手”、“民族精神代代传”、节约资源“四个一”、“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等重要品牌活动和其他重点活动进行部署,每年都能取得新进展。
3、是否开展特色工作并对少先队工作进行创新。
(三)、信息理论调研工作
——是否迅速传达上级少工委精神,及时向省少工委上报各类少先队综合信息;及时在中央、省、市主要媒体上宣传报道当地少先队工作。
——是否高效利用网络,信息渠道畅通。上报省少工委的各地信息及时且均通过省少工委指定的邮箱、网站进行传递。少先队工作信息化建设成果显著。
——是否经常性深入基层进行少先队或少年儿童工作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或理论研究文章,并在各类内部刊物刊发,或获得省级、国家级的团队工作调研奖。
——少先队工作学会建设及工作是否正常,有无依托校外教育机构开展少先队活动。
(四)、奖励分
在某方面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承担全国、全省少先队工作会议、活动、调研、现场会、试点工作的,给予加分。
四、考核办法
1、确定条目。每年年初,省少工委按照每年的工作要点,在考核内容基本保持稳定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具体的考核条目和分值,形成年度考核评分表并下发各地。
2、日常考评。日常考评由省少工委办公室根据各地级以上市报送信息、实地考察、调研进行。
3、各地自查。每年12月5日,各地级以上市依据完成各自工作的具体情况,总结全年工作,写出自查报告。
4、随即抽查。省少工委将根据各地提供的自查报告进行抽查。
5、督促检查。省少工委将采取调研、专项督查、互观互检等方式,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从中了解的情况及信息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
6、年终考核。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等单位组成考核组进行综合评定。
7、通报表彰。评选结果在省少工委全委会或其他全省少先队工作会议上公布,并通报各市团委、教育局。
五、奖励措施  
1、设立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工作先进单位”奖,表彰综合考评成绩优秀的市级少工委。
2、设立“广东省少先队工作工程奖”,表彰在“手拉手”、“民族精神代代传”、“雏鹰争章”、“平安行动”、落实和普及《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等重点工作和品牌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
3、设立“广东省少先队工作创新奖”,表彰在创造性开展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市级少工委。
六、考核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市团委、教育局、少工委要高度重视少先队年度考核工作,将此作为推动工作抓好落实的重要举措来抓实抓好。建立严格的责任制,明确要求。
2、结合实际,狠抓落实。根据考核内容和要求,对本地区工作制定评定标准,并结合各地实际创造性地实施。
3、各市少工委要结合考核标准撰写出翔实的年度工作总结和反映全年工作的申报奖项材料(材料均不超过5000字,并复印5份)连同文件、材料复印件、电子版、考核评分表于12月5日前一并报省少工委办公室。
4、要注意通过考核,取长补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

 

附件2

地级以上市少工委工作考核表

 

被考核单位(盖章)

 

分管书记

 

市少工委负责人

 

联系电话

 

考核情况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自评

考核得分

 

 

 

 

 

 

 

 

 

 

 

 

 

 

 

40

政策制度建设

13

 

 

1、围绕落实中央8号文文件、中央八部委联合下发的中青联发[2005]22号文件和团粤联字[2006]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少先队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联合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并下发文件。

3

 

 

2、各市、县(市、区)、乡(镇)在同级团委或教育行政部门设总辅导员,按不低于同级团委或教育行政部门中层副职选配。

1

 

 

3、学校大队辅导员按学校中层干部进行管理,中学大队辅导员是党团员的担任校团委副书记。

1

 

 

4、少先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的工作量计入本人在岗工作总量,并相应酌减授课时数。

1

 

 

5、辅导员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体系,保证参加培训的时间和经费。

1

 

 

6、市少工委定期考核基层少先队工作。

1

 

 

7、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德育工作的督导评估范畴。

1

 

 

8、规范和加强初中少先队“推优入团”工作

1

 

 

9、团市委已落实一定比例的团费专门用于少先队辅导员的表彰和培训。

1

 

 

10、有条件的地区成立社区少工委。

1

 

 

11、农村少先队工作有新进展。

1

 

 

机构建设

6

 

 

1、全市、县(市、区)级以上少工委工作机构达100%

1

 

 

2、市少工委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制度。

1

 

 

3、团教联合定期召开少代会、全委会、少工委主任会、办公室例会、辅导员例会等。

1

 

 

4、市少工委档案健全,各种活动资料基本齐全,会议总结表彰、奖励及薄册记录完整,使用合理。

1

 

 

5、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团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少先队工作,一年不少于二次听取工作汇报,少先队工作纳入当地团工作的整体规划,统一部署,“团带队”工作成效明显。

2

 

 

组织和队伍建设

13

 

 

1、大、中队辅导员配备率达100%

2

 

 

2、有少先队志愿辅导员队伍,每个学校至少有一名志辅导员。

1

 

 

3、有一支素质较高的少先队理论研究队伍和少先队工作队伍。

2

 

 

4、农村及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少先队建队率达到90%,城市学校建队率100%

2

 

 

5、辅导员培训有具体的计划和措施。

2

 

 

6、接受国家、省、市培训的市、县少先队工作干部达100%

1

 

 

7、接受国家、省、市培训的城市学校少先队辅导员达90%

1

 

 

8、接受国家、省、市培训的农村学校达60%

1

 

 

9、接受国家、省、市培训的新任辅导员岗前培训率达100%

1

 

 

阵地建设

8

 

 

1、少先队大、中队有标准的队室、规范的鼓号队、固定的宣传阵地,城市达标率100%

1

 

 

2、少先队大、中队有标准的队室、规范的鼓号队、固定的宣传阵地,农村达标率80%

1

 

 

3、市、县(市、区)有一定规模的体验教育基地、雏鹰争章实践基地、社区少先队活动基地等。

2

 

 

《中国少年报》、《辅导员》、《少先队员》等队报队刊订阅使用合理,具有良好的教育效益、社会效益。

2

 

 

积极创建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军(警)校、少年农校、少年科(技)校(站)等少先队校外活动阵地。

2

 

 

 

 

 

重点工作和品牌活动

 

40

少先队广东省第五次代表大会

10

 

 

1、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完成代表的组织、材料的申报等各项工作。

3

 

 

2、设计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氛围。

3

 

 

3、积极通过多种形式学习传达、贯彻落实省五少精神。至少举办过一期以上专题培训班或报告会。

4

 

 

品牌活动

21

 

 

1、在推进“雏鹰争章”活动方面有新举措,积极探索“雏鹰争章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集合”的试点工作,有完善的雏鹰争章评价、办法机制。

5

 

 

2、开展“手拉手”互助活动。

2

 

 

3、开展“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

2

 

 

4、开展节约资源“四个一”和创建“李四光中队”活动。

2

 

 

5、开展“少年军校”活动。

2

 

 

6、开展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

2

 

 

7、开展“魅力少先队”活动。

2

 

 

8、开展“中华少年小甲A”足球活动。

2

 

 

9、开展少先队科技教育活动。

2

 

 

其他重点活动

4

 

 

1、结合节日庆典开展少先队文化建设、“十.一三“建队节活动等。

2

 

 

2、开展少先队员和辅导员光荣感、责任感教育活动。

2

 

 

创造性开展工作情况

5

 

 

结合各地实际、创新项目、活动内容和方式,形成特色,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5

 

 

 

 

 

 

 

信息理论调研工作

 

20

1、传达上级少工委有关精神迅速,及时向省少工委上报各类少先队综合信息。

3

 

 

2、及时在中央、省、市主要媒体上宣传报道当地少先队工作。

3

 

 

3、网络利用率高,信息渠道畅通。上报省少工委的各地信息及时且均通过省少工委指定的邮箱、网站进行传递。

4

 

 

4、深入基层进行少先队或少年儿童工作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或理论研究文章,并在各类内部刊物刊发,或获得省级、国家级的团队工作调研奖。

3

 

 

5、注重调查研究,发布或出版调研成果

2

 

 

6、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建立少先队工作学会并工作开展正常,有少先队理论研究基地,有一定的交流渠道和形式。

2

 

 

7、依托校外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少先队活动

1

 

 

8、少先队工作信息化建设成果显著

2

 

 

奖励分

10

在某方面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承担全国、全省少先队工作会议、活动、调研、现场会、试点工作的,给予酌情加分。

510

 

 


 

广东中学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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