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少办发【2010】1号——关于近期几项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做好近期几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报2009年工作总结及2010年工作计划
各地市少工委按照《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少先队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团粤联发[2006]47号)要求,根据《2009年度地级以上市少工委工作考核表》内容进行自评,将考核表和2009年度少先队工作总结、2010年工作计划报省少工委。工作总结字数不少于3000字,对省少工委所部署活动的开展情况要有具体的数字说明。该总结同时作为申报省少先队工作先进单位的依据。
二、报送省少工委委员卸职递补材料
请将本地省少工委委员卸职递补情况以及递补委员的详细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学历、现任职务、联系方式(座机、手机、电子邮箱、通讯地址)、主要学习工作经历,以正式公函的形式,加盖市级团委公章寄至省少工委办公室,同时发电子版。
三、申报2009年度先进集体、个人
1.广东省少先队工作先进单位
该奖项表彰2009年度少先队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县级以上少工委,各地市除自身申报外,还可推荐1个县级(中山、东莞镇级)少工委。以县级少工委名义申报的必须同时上报工作总结,并在总结材料中注明“申报2009年度少先队工作先进单位材料”字样。
2.广东省少先队先进工作者
该奖项表彰2009年度少先队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各地市可推荐1-2名县级(中山、东莞镇级)以上的专职少工干部、总辅导员,同时必须填写申报表及附1000字以上的个人材料。
3. 广东省少先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根据《关于加强少先队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团粤办联发[2006]7号)的文件精神,省少工委将对各地市2009年度少先队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统计和公布,对信息报送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各地市可推荐一名人选。
四、申报广东省少先队工作工程奖、创新奖
各地少工委(含县、区少工委)可同时申报2009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工作工程奖和创新奖,申报材料应包括工作品牌或活动名称、参加活动人数、内容、方式、效果等,字数不少于2000字。
请各地务必于
联系人:罗悦文
电 话:020-87185621(传真)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省委少年部
邮 编:510080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