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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少办发【2010】1号——关于近期几项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粤少办发 点击数:2742 更新日期:2010/2/24

 

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做好近期几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报2009年工作总结及2010年工作计划

各地市少工委按照《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少先队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团粤联发[2006]47)要求,根据《2009年度地级以上市少工委工作考核表》内容进行自评,将考核表和2009年度少先队工作总结、2010年工作计划报省少工委。工作总结字数不少于3000字,对省少工委所部署活动的开展情况要有具体的数字说明。该总结同时作为申报省少先队工作先进单位的依据。

二、报送省少工委委员卸职递补材料

请将本地省少工委委员卸职递补情况以及递补委员的详细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学历、现任职务、联系方式(座机、手机、电子邮箱、通讯地址)、主要学习工作经历,以正式公函的形式,加盖市级团委公章寄至省少工委办公室,同时发电子版。

三、申报2009年度先进集体、个人

1.广东省少先队工作先进单位

该奖项表彰2009年度少先队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县级以上少工委,各地市除自身申报外,还可推荐1个县级(中山、东莞镇级)少工委。以县级少工委名义申报的必须同时上报工作总结,并在总结材料中注明“申报2009年度少先队工作先进单位材料”字样。

2.广东省少先队先进工作者

该奖项表彰2009年度少先队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各地市可推荐1-2名县级(中山、东莞镇级)以上的专职少工干部、总辅导员,同时必须填写申报表及附1000字以上的个人材料。

3. 广东省少先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根据《关于加强少先队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团粤办联发[2006]7号)的文件精神,省少工委将对各地市2009年度少先队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统计和公布,对信息报送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各地市可推荐一名人选。

四、申报广东省少先队工作工程奖、创新奖

各地少工委(含县、区少工委)可同时申报2009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工作工程奖和创新奖,申报材料应包括工作品牌或活动名称、参加活动人数、内容、方式、效果等,字数不少于2000字。

请各地务必于201035日前将上述材料及汇总表统一上报省少工委。上报材料应包括书面材料(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请发送到省少工委邮箱,书面材料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罗悦文

  箱:tswsnb2008@163.com

  话:020-87185621(传真)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省委少年部

     编:510080

 

附:1. 2009年度广东省少先队相关评优项目汇总表

    2. 2009年度地及以上市少工委工作考核表

3. 广东省少先队先进工作者推荐申报表

    4. 广东省少先队信息先进个人推荐申报表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广东中学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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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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