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少办发[2010]13号——关于开展第二届“南粤雏鹰之星”挑战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二届“南粤雏鹰之星”挑战营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
按照《关于开展第二届“南粤雏鹰之星”竞赛活动的通知》推进安排,“南粤雏鹰之星”活动现进入省级评选竞赛阶段。经各地市推荐,并由省级评审委员会审核评选,现已产生60名“南粤雏鹰之星”正式候选人。活动主办方将开展“南粤雏鹰之星”挑战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
报到地点:广东省少先队队长学校
详细地址:广州市沙太南路66号(广东青年干部学院)
三、参加人员
60名“南粤雏鹰之星”正式候选人
四、注意事项
1.各地市少工委指定一名负责同志,带领本地市“南粤雏鹰之星”获奖者参加活动,带队负责人不参与挑战营;
2.挑战营期间,队员食宿、保险及开展活动的各项费用由活动主办方负责,往返交通费自行负责,家庭困难的队员由所在地市少工委或申请解决。
3.活动期间全封闭管理,家长不得陪同,请勿携带贵重物品;非休息时间,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期间请队员妥善保管自己财物。少先队员自带红领巾,少先队干部佩戴队干标志,同时请负责人协助队员提前准备队员身份证或者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及备好充足的各种生活物品,注意防暑。
4.各位队员可准备若干件小礼物进行交流活动。
《活动回执》由市级少工委或省直学校统一填写,于
联系人:罗悦文
电 话:020—87185621(传真)
邮 箱:tswsnb2008@163.com
附件:
2、活动回执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