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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少发〔2010〕9号—关于开展2010年“红领巾共促和谐行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相关通知 点击数:2493 更新日期:2010/7/6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粤少发〔20109

 

关于开展2010年“红领巾共促和谐行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共青团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少工委五届六次全会和团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部署,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贺信精神,切实完成新的历史条件下少先队工作的根本任务,引导南粤少年儿童在生动的实践体验中理解和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在和谐广东建设这一宏伟事业中的积极作用。省少工委决定在全省各级少先队组织中继续深入开展“红领巾共促和谐行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广泛开展“铭记殷切期望 争当四好少年”系列活动、“手拉手”关爱互助活动、“千校扶千校红领巾在行动”等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少年儿童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学习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要求和任务落实到少先队工作的各个方面。同时在广大少年儿童中开展“迎亚运环保行动”以及“红领巾学雷锋志愿行动”等各种形式的红领巾共建共促和谐行动,引领广大少先队员以实际行动为迎接亚运做贡献。

二、活动内容

1深化“民族精神代代传”教育活动。继续在全省少年儿童中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族精神代代传”教育活动。各级少工委、少先队组织要结合入队、推优入团、祭奠英烈、弘扬民族精神教育月和传统节日、革命纪念日等活动,通过争章活动、小课题研究、主题队会等形式,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深入进行爱党、爱国、爱队、爱社会主义教育。

2、开展“爱在希望家园”手拉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活动。全省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积极投身到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是我们责无旁贷的工作,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要以省委确定的帮扶地市的农村留守少年儿童以及孤残、贫困等少年儿童群体为重点对象,围绕“爱在希望家园”手拉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活动,在各贫困村建立起“希望家园”,县级团委、少工委要为每个“希望家园”聘请不少于3名志愿者,对留守儿童及孤贫残疾少年儿童开展“学习辅导、心理咨询、情感交流”等辅导。各级少先队组织,尤其是“红领巾示范校”及创建单位,要大力支持贫困村的少先队组织建立红领巾书角、书架及配套其他少先队组织用品。发达地区少先队组织要与贫困村少先队组织广泛开展“手拉手”活动,力争使贫困村的少先队员都能与发达地区少先队员结成“手拉手小伙伴”,增进城市与农村、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不同生活状况少年儿童之间的了解,促进城乡之间、不同少年儿童群体之间的交流互动,使所有的少年儿童共同感受少先队组织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省少工委将继续表彰“手拉手好队员”等先进典型,进一步完善建立“爱在希望家园”手拉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活动的长效机制。同时,继续深入开展“千校扶千校红领巾在行动”,省少工委将根据各结对学校相关活动开展情况,在“红领巾共促和谐行动”先进集体和“广东少先队手拉手好队员”范畴内对其进行表彰

3、实施“地球家园 绿色亚运”少年儿童环保行动。通过开展“雏鹰争章”、环保创意设计大赛、节约资源“四个一”、争创李四光中队以及环境监测、植树护绿等生态环保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少先队员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从小养成节约资源、爱护环境的良好行为习惯和文明健康节俭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迎接广州亚运会。开展“广东少先队环保小卫士”的评选,表彰一批积极倡导、践行生态环保的少先队员典型。

4、打造“红领巾学雷锋志愿行动”活动品牌。进一步深化、整合雏鹰假日服务小队、亲子义工队、红领巾助残服务队等少先队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围绕迎接亚运会开展“亚运小宣传员”活动,在广大少先队员中营造迎接亚运会的良好氛围,打响“红领巾学雷锋志愿活动”品牌。将红领巾学雷锋志愿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相衔接,继续推动在少先队组织中广泛组建“广东志愿者少年预备队”活动,探索完善“少年志愿者”的登记注册工作,评选表彰一批“广东省优秀少年志愿者”。进一步在少先队组织中倡导、弘扬和宣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努力形成少先队员学雷锋志愿行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1、要将“红领巾共促和谐行动”纳入各地团队组织重点工作规划统一部署。各级少工委要积极将“红领巾共促和谐行动”纳入当地团队组织重点工作计划,作为今后少先队工作的重点项目,加强领导,做好统筹规划,努力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2、要将“红领巾共促和谐行动”和其他少先队的重要品牌活动统筹结合,共同推进。要把“红领巾共促和谐行动”作为贯彻“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工作思路和推进《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实施的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好。要充分结合第二届“南粤雏鹰之星”和“第十一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员”评选活动、“‘飞扬的红领巾’广东少先队队日竞赛”活动以及“红领巾示范校”创建活动等少先队品牌活动,引导基层少先队组织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分阶段、有步骤、有重点地持续推进活动实施,突出活动的时代特色、儿童特色和地方风格,促进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

3.积极挖掘典型,加强宣传。各地要积极挖掘、大力宣传本地区参与共促和谐活动的少先队组织和少先队员的典型事迹。根据主题活动特点和地方实际,抓住特定的时机或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活动,大力宣传广大少先队员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各项活动和先进典型,并将此次活动纳入到推荐评选“广东省十佳少先队员”、“南粤雏鹰之星”、“广东省优秀少先队员”的考评体系中,形成宣传声势,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请各地少工委将开展“红领巾共促和谐行动”的情况及时上报省少工委办公室(上传至www.gd61.org网站或发邮件到tswsnb2008@163.com),并将工作总结于121日前报送省少工委办公室邮箱(tswsnb2008@163.com)。省少工委将把各地开展“红领巾共促和谐行动”的工作情况纳入全省少先队工作考核评分范畴。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2010年7月6

 

 

 

 

 

 

 

主题词: 少先队 红领巾共促和谐通知

报:全国少工委

送:团省委、省教育厅

发:各县(市、区)少工委、广东省少先队重点联系学校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2010年7月6印发

(共印350份。)

广东中学共青团

广东中学共青团

广东红领巾

广东红领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