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少发[2010]8号——关于做好2010年暑期少先队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
2010年暑期即将到来,各级少先队队组织要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围绕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少代会精神这一全队当前工作重点,发挥组织优势,创新活动载体,使广大少先队员在体验、创造的氛围中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有意义的暑假。现就做好暑期少先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暑期实践活动
1、广泛开展第二届“南粤雏鹰之星”竞赛活动县(市、区)级竞赛。各级少工委要立足于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着力抓好第二届“南粤雏鹰之星”竞赛活动本级竞赛的报名动员、网络注册、专家评审、名单推选等相关工作,要借助竞赛平台评选出县、市一级雏鹰之星,同时可要依托平台开展本级“十佳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员”的评选工作。要将“南粤雏鹰之星”竞赛与“学习贯彻第六次全国少代会精神”相结合,广泛发动本地区参赛队员在个人博客上发表心得体会,引导参赛队员踊跃争章,当“四好少年”,做先锋表率。
2、深入开展第三届“飞扬的红领巾”广东少先队主题队日竞赛第二赛季活动。各级少先队组织要以“争当四好少年”、“学习贯彻第六次全国少代会精神”等主题为重点,结合各地暑期开展的夏令营、自护营、迎亚运、少先队暑期调研等少先队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做好队日活动的上传和展示交流。将平台进一步打造成基层少先队活动展示交流和支持基层队组织的网络平台。
3、扎实推进“广东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各地市少工委要联合教育、公安和有关方面,通过开展平安自护营、队日竞赛等各种形式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动员广大少年儿童普遍开展以学习抗震救灾知识、培养自护能力为主题的预防少年儿童意外伤害、保护少年儿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体验活动,提高广大少年儿童的防震减灾意识,帮助广大少年儿童提高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4、 深入开展“手拉手”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动员社会资源,围绕“同一片蓝天下 手拉手共同成长”这一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体验教育活动。组织好汉族少年儿童与少数民族少年儿童,城市少年儿童与农村留守儿童的手拉手工作,为留守儿童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以暑期培训为重点,促进少先队工作者和辅导员素质的整体提高
各级少工委要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暑假时间,抓好少先队辅导员的培训:一是根据《团省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中小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认真制订少先队辅导员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内容。二是以学习贯彻第六次全国少代会文件精神和全省少先队重点工作为主要内容,通过开展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切实引导广大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作者系统学习、全面领会第六次全国少代会精神。三是围绕《少先队工作五年纲要(2010-2014)》,结合当前少先队工作发展方向和本地区少先队工作实际,部署具有一定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研究课题,组织少先队工作者和辅导员进行实地调研,形成具有价值的调研成果,更好地提高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做好评选广东省少先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筹备工作
经省委党廉办批准,2010年下半年,省少工委拟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广东省少先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树立一批新时期少先队优秀典型。各级少工委要在暑期积极做好评选的前期筹备工作,努力挖掘本地区少先队工作开展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尤其是推动“南粤少年雏鹰行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依托“南粤雏鹰网”探索网上少先队活动等方面涌现的优秀代表。省少工委部署各项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如“雏鹰争章”活动、第二届“南粤雏鹰之星”竞赛活动、“飞扬的红领巾”广东少先队队日竞赛活动等将作为此次参评先进个人、集体的重要参考条件。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市少工委要按照认真组织、突出重点、确保安全的原则,部署落实好暑期少先队活动,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相应工作计划,做好活动安全预案和安全防范工作。
2、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少代会精神是全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在开展各项暑期工作时,既要充分发挥少年儿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依托社区少先队活动阵地,广泛开展社区体验活动,又要引导少先队员深刻理解胡锦涛总书记对少年儿童的殷切希望和党中央祝词精神,灌输培养少先队员对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
3、要注重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做好各类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暑期活动氛围。各地级市开展情况请及时上传至省少工委网站“地市动态”栏目。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