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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少办发[2006] 4号——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粤少办发 点击数:4458 更新日期:2006/7/19

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十一五”期间乃至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各级少先队组织要自觉地以“服务新农村建设,培养新农村建设者”为中心,要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高度,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切实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要把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抓基层、抓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你们深刻领会通知精神并结合本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目标,提出本地区农村少先队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并贯彻具体工作中去。        附:《关于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二00六年六月二十日

 

 

 

少先队全国工作委员会文件

                             中少发[2006]9号                                        关于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十一五”期间乃至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给我们做好新时期农村少先队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也使农村少先队工作面临新的历史机遇。进一步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服务农村少年儿童成长成才,团结引导广大少年儿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好全面准备,是少先队组织的一项长期任务。为此全国少工委要求各级少先队组织尤其是农村少先队组织,自觉以“服务新农村建设,培养新农村建设者”为中心,紧紧围绕“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工作思路,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断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提升农村少先队工作整体水平,并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            1.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是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者的基础工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需要全国人民经过几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艰苦努力,需要一代又一代新农村建设者的不懈奋斗。解决“三农”问题关键在人。当代少年儿童特别是农村的广大少年儿童既享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成果,又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未来建设者。各级少先队组织特别是农村少先队组织,要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高度,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培养新农村合格建设者,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美好蓝图激励农村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教育引导他们立志为建设美好家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贡献。            2.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是改变当前农村少先队工作现状的迫切要求。目前农村少先队员占少先队员总数的80%,县和县以下的农村少先队组织也占基层少先队组织总数的80%以上。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各项事业的篷勃发展,农村少先队工作也不断向前发展。但是与城市相比,农村少先队工作整体上还很薄弱,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具体表现在:有的地方农村少先队组织还不健全,少先队大、中队的建设和活动需要规范,辅导员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有的地方农村少先队活动还不经常,缺少符合农村少先队员特点的少先队活动,农村少先队员不能充分感受到队的活动带来的快乐;有的地方农村少先队组织的覆盖面还不广泛,农村留守少年儿童和家庭贫困的少年儿童需要得到少先队组织更多的关爱和帮助;有的地方农村少先队工作保障还不完备,缺少经费、阵地等物质依托,制约着农村少先队工作的全面活跃。这些问题的解决,迫切需要我们深入贯彻“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工作思路,举全队之力,集全队之智,以更加务实的精神和更加有力的措施,改变农村少先队工作的现状,使少先队组织更好地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进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培养新农村建设者”的主题,落实抓基层抓落实的要求,大力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            1.切实加强农村少先队的组织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农业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从实际出发,细化并落实相关政策,为推进农村少先队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健全县级少工委,大力加强县级少工委的能力建设,把县级少工委建成农村基层少先队组织的指挥部、动员部、保障部。适应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村教育资源逐步整合的要求,积极加强乡镇(学区)中心校少先队组织建设,按照有组织、有阵地、有活动、有队伍、有机制的基本标准,健全中心校少先队大队,充分发挥其在区域内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根据各村小和教学点少先队员数量的多少,相应组建少先队大队、中队和小队,努力把全体农村少年儿童都吸收到少先队组织中来,并引导他们积极参加少先队的活动,在组织中受到教育。            2.加强农村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各级少先队组织要以贯彻实施《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为重要契机,加强农村辅导员队伍建设。从配齐配强县级少先队总辅导员、乡镇(学区)中心校大队辅导员入手,重点抓好中队辅导员队伍的建设,不断壮大工作力量。狠抓农村辅导员的培训,通过城乡联动、送课上门、远程教育等方式,帮助农村少先队辅导员掌握少先队工作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在做好培训大队辅导员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中队辅导员的培训工作,培养一批骨干中队辅导员,提高农村少先队辅导员的综合素质。抓住建设新农村的机遇,广泛吸纳农业专家、科技致富带头人、青年志愿者等农村各界人士做农村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力争大多数农村学校少先队大队至少有一名志愿辅导员,并能经常性地辅导少先队员开展活动。            3.广泛深入地开展富有农村特色的实践体验教育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要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论述的精神,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坚持贴近农村少年儿童的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体验教育活动,让少年儿童在参与中接受教育,体验快乐。以农村少先队大队、中队为单位,开展经常性的主题队日、队会活动,引导少先队员联系自己的学习、生活,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我该做什么”开展讨论和各种实践活动,使他们逐步理解新农村的内涵,并把建设新农村的要求与自身成长联系起来,把少先队的号转化为他们的自觉行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好全面准备。当前要重点开展好以下三项活动。            第一,围绕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城乡少年儿童“手拉手”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历史任务丰富、拓展了城乡少年儿童“手拉手”活动的内涵,为深化“手拉手”活动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紧密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突出城乡互助、共同促进的目标,扩大“手拉手”的社会影响力。要切实贯彻“就近就便、重在实效”的原则,首先从农村少年儿童身边做起,引导农村少年儿童和同村、同校、同乡的生活有困难的少年儿童拉起手,逐步扩大到县(市)、市 (地)行政区域内的少年儿童手拉手、城乡学校手拉手。使互相帮助、共同进步的要求落到实处,增强“手拉手”活动的可行性和实效性。要组织发动“手拉手”小伙伴之间开展经常性的走访、交流、互助活动,引导他们共同憧憬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美好未来,相互激励,立志成才。            第二,围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要求,深化 “争当文明小使者”活动。以“雏鹰假日小队”为基本形式,组织引导农村少年儿童广泛开展文明宣传、实践活动,使他们从小养成健康良好的生活习惯,树立科学文明的生活理念,并以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促进农村文明新风的形成,做到“哪里有红领巾,哪里就有新风尚”,        第三,围绕“生产发展”的要求,深化“争当科技小能手”活动。依托农村各级各类种植、养殖、加工基地和农业科技推广等机构,广泛建立小型、多样的农村少队科技实践基地,深入开展小种植、小养殖、小制作、小发明、小创造等实践活动,引导他们掌握基础农业科技知识和基本生产技能,从小培养他们崇尚科学、勇于创造思想和能力,为将来成长为新农村建设者打好知识和能力的基础。        4.更加关注农村特殊困难少年儿童群体。各级少先组织特别是农村少先队组织,要进一步树立竭诚为农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的思想,为农村迫切需要关爱的特殊少年儿童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要特别关注和关爱农村留守少年儿童、家庭生活有困难的少年儿童,从他们学习、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渴求亲情、渴望与小伙伴交流等具体需求着手,尽心竭力地为他们提供服务和帮助。要根据这部分少年儿童的实际,更加扎扎实实、富有针对性地开展“手拉手”活动,通过和小伙伴共度周末、共同过一天假期生活、同吃一次团圆饭等形式,让他们感受亲情,感受家庭的温暖。要依法维护这部分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为他们营造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同时教育引导他们加强自护能力的培养,提高他们的自护意识与本领。要广泛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为生活困难的少年儿童提供学习、生活用品,为留守少年儿童给家长写汇报信、打问候电话创造条件,力争让需要帮助的每一名农村少年儿童都能充分感受到少先队组织的关怀。            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做好农村少先队工作            1.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是农村少先队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必然选择。各级少先队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一五”规划纲要精神,深入领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丰富内涵和推进要求,根据本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目标,提出本地区农村少先队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并贯彻到具体工作中。要高度重视农村少先队工作在全队工作中的重要位置,抓住有利契机,切实加强对农村少先队工作的领导,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发展。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级少先队组织要以“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要求为统揽,把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抓基层、抓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在安排工作时多向农村倾斜,把精力、经费更多地投向农村基层少先队组织,把农村少先队工作纳入检查、考核基层团队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            3.广泛宣传,形成合力。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少先队工作的重要内容,要积极利用队报队刊等少先队宣传阵地,借助网络、新闻媒体进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要善于挖掘和调动社会各方资源,唤起社会各界对农村少先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为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推进农村少先队工作取得新发展,使之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全国少工委                                                                                                       2006年4月3日

题词:农村少先队工作  新农村建设  通知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06年4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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