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少办发20102号——关于做好广东省参加全国第六次少代会代表候选人人选酝酿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团市委、少工委:
根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预分方案和候选人人选推荐酝酿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省有关第六次全国少代会代表候选人人选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候选人人选名额分配
根据全国第六次少代会的代表候选人名额预分方案,广东共有30个代表名额,其中少先队员代表16名,辅导员代表9名,现将我省候选人入选名额分配说明如下:
各地市限报少先队员代表候选人、少先队辅导员代表候选人各1名。
根据全国第六次少代会少先队员代表男性比例不低于40%的要求,现拟定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江门、湛江、揭阳、云浮等8个市限报男性少先队员代表,其余各市限报女性少先队员代表。其中,东莞推报的少先队员代表候选人为农民工子女,清远推报的少先队员代表候选人为少数民族。
根据全国第六次少代会农村辅导员代表占辅导员名额不少于30%的要求,现拟定河源、茂名、潮州等3个市限报农村辅导员代表。此外,广州、中山2个市限报区级(中山镇级)以上总辅导员代表,佛山市限报校外志愿辅导员代表。
二、代表候选人人选条件
1. 少先队员代表候选人由优秀少先队员代表候选人和少先队先进集体代表候选人构成。候选人应是模范遵守队章,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有朴素感情,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少先队员,在“热爱祖国、理想远大、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品德优良、团结友爱,体魄强健、活泼开朗”四个方面表现突出。
2. 少先队员代表候选人一般应获得区、县级(东莞、中山镇级)以上表彰。
3. 少先队先进集体代表候选人所在大、中、小队必须是上级部门表彰过的单位。
4. 成人代表候选人应是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较强的业务能力,热爱支持少先队工作,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对少先队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广大少年儿童的信任和喜爱。
三、代表候选人人选推荐程序要求
1. 各市必须成立候选人推荐考察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候选人的选拔、考察、推荐工作。
2. 候选人的推荐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采取自下而上的推举办法,层层推选,务必把最优秀和最具代表性的人选推选出来,然后由各地级以上团市委召开团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以3:1的差额推选出少先队员代表候选人和少先队辅导员代表候选人各1名,填写《中国少年先锋队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并附上个人事迹材料于报省少工委办公室。
3. 候选人必须在候选人所在单位(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得到群众认可后上报省少工委办公室。
附件:
2. 中国少年先锋队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广东省代表候选人名额预分方案
联系人:罗悦文
电 话:020-87185621(传真)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团省委少年部
邮 编:510080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