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少办发〔2006〕2号 关于转发《关于举办“我爱新农村”全国少年儿童画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粤少办发〔2006〕2号
关于转发全国少工委《关于举办“我爱新农村”全国少年儿童画大赛的通知》的
通 知
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
现将全国少工委《关于举办“我爱新农村”全国少年儿童画大赛的通知》(中少发〔2006〕11号)转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按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此项工作,报送作品请直接寄往组委会。
附件:关于举办“我爱新农村”全国少年儿童画大赛的通知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六月三十日
关于举办“我爱新农村”全国少年儿童画大赛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副省级城市少工委: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对"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有进一步的认识,激发少年儿童热爱家乡、成长成才的热情,树立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者的志向,全国少工委决定从2006年4月至8月举办"我爱新农村"全国少年儿童画大赛,该活动由"中国儿童画之乡"--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政府承办(活动方案见附件)。 以"我爱新农村"为主题,以少年儿童画为基本形式,引导少年儿童用手中的画笔描绘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美好未来,是深化"民族精神代代传"主题教育活动,对少年儿童进行爱祖国、爱家乡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教育引导少年儿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措施。各级少先队组织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广泛发动、组织城乡少年儿童积极参与。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充分发挥学校和社区少先队组织以及校外教育机构的重要作用,引导少年儿童在参与中发展兴趣,体验快乐,受到教育,共同憧憬新农村,更加热爱新农村,立志建设新农村。 附件:1."我爱新农村"全国少年儿童画大赛方案 2."我爱新农村"全国少年儿童画大赛参赛卡 3."我爱新农村"全国少年儿童画大赛集体报名表 全国少工委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我爱新农村"全国少年儿童画大赛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06年4月-8月。 二、参赛对象 年龄在6-14周岁的城乡少年儿童均可参加比赛。大赛分儿童组(6-9周岁)和少年组(10-14周岁)两个组别。 三、主办单位 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工作委员会 四、承办单位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政府 五、协办单位 江苏省少工委 中国教育学会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分会 《少儿美术》杂志社 六、艺术指导 中国美术家协会少儿美术艺委会 七、组织与评审机构 为保证大赛顺利进行,全国少工委与睢宁县人民政府组成大赛组委会,并特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全国政协副主席丁光训为名誉顾问,特邀文化部部长孙家正、原教育部总督学柳斌、中国文联书记处书记冯远担任顾问。组委会办公室分别设在全国少工委办公室校外教育处和江苏省睢宁县儿童画活动中心,联系方式分别是: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校外教育处联系人:黄莉岩,010-85212091。江苏省睢宁县儿童画活动中心联系人:项玲,0516-88390305。 组委会邀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 任: 杨永青 中国美术家协会少儿美术艺委会首届主任 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编审 委 员: 朱 凡 中国美术家协会艺术委员会秘书处处长 著名国画家 杨景芝 中国少儿造型艺术学会副会长 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 赵绪成 江苏省国画院原院长 龙念南 中国少儿造型艺术学会副会长 中国美协少儿艺委会秘书长 何 琳 中国美术馆公共教育部副主任 李 健 中国画研究院培训中心常务副主任 中国少儿造型艺术学会绘画艺委会主任 朱 君 中国少儿造型艺术学会公共关系部主任 睢宁儿童画工作者协会秘书长 八、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由少年儿童独立创作,以讴歌农村新人新貌和描绘"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为内容。绘画形式不限,要求率真自然,主题突出,富有儿童情趣,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2.作品规格最小为30cm×42cm,最大不超过38cm×54cm(四开纸),不需托裱。 3.为保证竞赛公正性,所有参赛作品正面不得标注作者信息。 4.每名参赛少年儿童都要认真填写参赛卡(见附件2),并将参赛卡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与作品一同邮寄。大赛接受个人报名和集体报名。集体报名以学校或少年宫(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为单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报送作品时需附作者户口簿复印件。参赛作品一律采用挂号邮寄,邮寄途中损坏或丢失,组委会不承担责任。来稿请寄:江苏省睢宁县儿童画活动中心,邮编:221200,联系人:项玲,联系电话:0516-88390100、88088838,传真:0516-88392700、88392877,E-mail:sneth2006@163.com。 5.本次大赛不向参赛少年儿童收取费用。 6.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大赛组委会拥有作品出版、展览和进行其他非商业性操作的权利。 7.截稿日期:2006年7月31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九、评选及表彰 1.每个年龄组分别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优秀奖200名。获奖者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奖品及获奖作品集。获奖少年儿童的辅导教师将获得优秀辅导奖。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用于奖励组织得力、作品整体水平较高的各级少先队组织、少年宫(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 2.大赛组委会拟于2006年8月在睢宁县举行颁奖仪式,届时将邀请各组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少年儿童代表和部分优秀辅导奖、优秀组织奖获得者参加。 3.大赛组委会负责受邀代表在颁奖期间的食宿、活动和少年儿童代表的往来交通费用。 附件2: "我爱新农村" 全国少年儿童画大赛参赛卡 附件3: "我爱新农村"全国少年儿童画大赛集体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