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少办发〔2009〕8号——关于开展“南粤雏鹰之星” 挑战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南粤雏鹰之星” 挑战营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
“南粤雏鹰之星”竞赛活动现已产生60名“南粤雏鹰之星”。在各地市少工委的共同努力下,受到全省少先队组织和广大少先队员的欢迎和好评,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目前南粤雏鹰之星竞赛活动已经进入省级评选竞赛阶段,并且即将开展“南粤雏鹰之星”挑战营活动,现将挑战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9年9月19日—2009月9月21日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9月18日17:00前
报到地点:广东省少先队队长学校
详细地址:广州市沙太南路66号(广东青年干部学院)
三、参加人员
60名“南粤雏鹰之星”
四、注意事项
1.各地市少工委指定一名负责同志,带领本地市“南粤雏鹰之星”获奖者参加活动,带队负责人不参与挑战营;
2.挑战营期间,队员食宿、保险及开展活动的各项费用由活动主办方负责,往返交通费自行负责,家庭困难的队员由所在地市少工委或申请解决。
3.活动期间全封闭管理,家长不得陪同,请勿携带贵重物品;非休息时间,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期间请队员妥善保管自己财物。少先队员自带红领巾,少先队干部佩戴队干标志,同时请负责人协助队员提前准备队员身份证或者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及备好充足的各种生活物品,注意防暑。
4.各位队员可准备若干件小礼物进行交流活动。
5.注意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有咳嗽、咽痛、流涕等流感样症状的队员应排除甲流并凭医生证明方可参加,发热超过37.5℃的学生不得参加挑战营活动。
《活动回执》由市级少工委或省直学校统一填写,于9月15日前上报省少工委办公室。
青干院联系人:梁 海
电 话:020-37251110 13724053951
省少工委联系人:胡 斌 巫 宇
电 话:020—87195627 020—87185621(传真)
邮 箱:tswsnb2008@163.com
附件: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