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拨少先队基层试点补助经费的通知
关于划拨少先队基层试点补助经费的通知
广州、深圳、河源、东莞、中山、汕头市少工委,各试点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开展共青团、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工作的通知》(中青发[2009]9号)和团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共青团、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工作》(团粤发〔2009〕26号)的通知精神,推进我省少先队基层试点建设工作,省少工委现划拨各少先队基层试点补助经费人民币伍仟元,用于推进试点工作和完善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等。各试点单位所在团市委,请根据情况给予试点单位适当补助经费。各少先队基层试点单位要加强经费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或截留。
请于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廖薇薇
联系电话:020—87185725 87185621(传真)
电子邮箱:tswsnb2008@163.com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