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少先队先进个人、集体代表参加广东省纪念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六十周年大会暨加强中小学团队工作会议及相关
团粤办发〔2009〕65号
关于邀请少先队先进个人、集体代表参加广东省纪念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六十周年大会暨加强中小学团队工作会议及相关
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团市委、少工委:
为纪念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0周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领导的指示精神,推动我省中小学团队工作实现新发展,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决定于10月13日召开广东省纪念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六十周年大会暨加强中小学团队工作会议,并举行相关系列活动。会议前,省领导将接见我省少先队工作先进个人以及集体并合影。在会议将对部分代表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会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1、首批“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校长;
2、首批“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代表;
3、第十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员”;
4、第五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辅导员”;
5、“广东省少先队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6、09年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优秀少先队员我省获得者;
7、“南粤雏鹰之星”。
二、 会议时间及地点
1、时间:08:45——11:30
2、地点:广州珠岛宾馆
三、 会议报名及报到
1、请各市将本市参加表彰名单于10月10日17:00前报团省委(联系人:姚智超、廖薇薇,电话:020-87185725,传真:020-87185621,电子邮箱:tswsnb2008@163.com)。
2、首批“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校长、“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校长、2009年“广东省十佳少先队辅导员”以及“广东省少先队突出贡献奖”获得者于16:00前到广州珠岛宾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63号)中心大楼一楼大堂报到并领取会议材料。
3、第十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员”获奖者以及“南粤雏鹰之星”获奖者于14:00前到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地址:广州市沙太南路66号)报到。
4、大会统一安排参会人员食宿。“南粤雏鹰之星”陪同家长食宿自理。
四、 其他活动事项
(一)“南粤雏鹰之星”电视颁奖彩排
1、彩排时间:10月12日15:00
2、彩排地点:广东电视台八百平方米演播厅
3、彩排参加人员:第十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员”获奖者以及“南粤雏鹰之星”获奖者(报到后统一安排前往)。
(二)会议颁奖环节彩排
1、彩排时间:10月12日16:00
2、彩排地点:珠岛宾馆中心会堂
3、彩排参加人员:“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校长领奖代表(领奖代表另行通知)、2009年“广东省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广东省少先队突出贡献奖”以及第十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员”获奖者。
(三)省领导接见及合影环节
1、接见时间:10月13日08:30
2、接见地点:珠岛宾馆
3、参加接见人员:首批“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校长、“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校长代表;第十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员”;第五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广东省少先队突出贡献奖”获得者;“南粤雏鹰之星”。
(四)“南粤雏鹰之星”电视颁奖晚会
1、晚会时间:10月13日15:00—17:00
2、晚会地点:广东电视台八百平方米演播厅
3、晚会参加人员: “南粤雏鹰之星”获奖者;各地市学校(少年)部长;陪同家长(每位学生可安排1—2名家长观看晚会,名单同时上报集中前往)。
(五)首届“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校长论坛”
1、论坛时间:10月14日09:00
2、论坛地点:广州市中星小学
3、论坛参加人员:各地市学校(少年)部长首批“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校长、“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校长代表;广州地区示范校创建学校校长。
附件:
1、会议回执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室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少先队 会议 通知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09年10月10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