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少办发[2009] 6 号——关于举办县级以上少先队总辅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粤少办发[2009] 6 号
关于举办县级以上少先队总辅导员
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
为进一步贯彻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等八厅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团粤联发〔2006〕22号)精神,落实团省委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大团队干部培训力度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少工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基层少先队工作与少先队事业发展。省少工委将举办县级以上少先队总辅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1.学习贯彻近期省委、省政府关于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政策文件精神。
2.掌握少先队最新发展动态和前瞻的教育理念,学习新时期少先队工作的方法和技巧,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2009年8月17日-21日
(8月17日下午18:00前报到)
(二)报到地点:东莞市东莞理工学院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1号)
东莞市汽车站至理工学院车次(请见附件3)
三、培训对象
县(市、区)级以上少先队总辅导员,中山、东莞可选派5—10名镇以上少先队总辅导员参加。
四、培训内容
1.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与品牌活动;
2.素质教育与少先队工作;
3.少先队工作的创新与实践;
4.“南粤少年雏鹰行动”等重点工作研究;
5.基层少先队工作研讨。
五、培训费用
参训人员培训与食宿费用等共850元。其中珠三角地区由省少工委补贴550元,每人交300元;非珠三角地区由省少工委全额补贴。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六、工作要求
1.这次培训是省少工委大力推进基层少先队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少先队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员的组织工作。
2.所有参训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完成培训任务,每个地市指定1名同志为领队,协助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3.参训的学员可结合本地区具有特色的1-2项少先队工作在分组谈论时进行交流,也可对全省少先队工作发展提出建议。
4.请各地级市统一汇总后将报名表和汇总表于
电子邮箱地址:pxb6713@126.com
联系人:
省少工委:
办公室:詹宝城 020—87195627
培训中心:杨勇 020—87656713
东莞市:
少工委:胡华树 0769—22233740
东莞理工学院:植旭明 0769—2286105
附件:1.2009年全省县级以上少先队总辅导员培训班报名表;
2.各地市报名汇总表
3.东莞市汽车站至理工学院详细车次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二00九年八月一日
附件1:
2009年全省县级以上少先队总辅导培训班
学 员 报 名 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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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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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 | ||||
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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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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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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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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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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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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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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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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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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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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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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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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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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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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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各地市报名汇总表
市 共 人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邮箱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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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东莞汽车总站:坐K2路(上行)(坐27站)到理工体育中心(松山湖理工学院后门)站下
坐22路(下行)(坐20站)到理工体育中心(松山湖理工学院后门)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