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飞扬的红领巾”队日竞赛奖励补贴用途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粤少办发[2009]5号
关于“飞扬的红领巾”队日竞赛奖励补贴用途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
“飞扬的红领巾”队日竞赛活动开展至今已有一年多,各地少先队大队、中队踊跃参加,积极注册并上传队日活动方案,在队日竞赛这个平台上向全省各级少先队组织展示了丰富多彩的队日活动,活跃了基层少先队组织队活动。为进一步规范获奖队日项目经费使用等问题,现通知如下:
1. 奖励经费用途:队日竞赛获奖项目活动经费补助用于支持该少先队组织开展少先队活动或队组织建设,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银行帐号:各少先队组织注册时需详细填写学校单位银行帐号、户名、开户行。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学校对公帐号,可用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个人帐号,并由学校出具书面说明。
3.由于前期部分获奖单位延误提供发票等证明,影响了奖励金发放。从今年第一季度起,由各获奖单位提供所在学校有效发票后在发放奖励金。各少先队组织在省少工委办公室公布获奖名单后到所在单位财务科(室)开发票。从公布获奖名单之日起一周内,各获奖单位将上述票据或说明邮寄至省少工委办公室,发票等材料收悉后再由省少工委发放奖励金。
联系人:蔡泽峰
联系电话(传真):020-8718562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邮编:510080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