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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千校扶千校,红领巾在行动”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相关通知 点击数:3483 更新日期:2009/6/10

关于开展“千校扶千校,红领巾在行动”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团委、少工委: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义务教育“千校扶千校”行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学校少先队组织在推进“千校扶千校”促进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结对学校少先队组织及少先队员之间的联系交流、相互学习、共同进步、共同发展。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少工委决定开展“千校扶千校,红领巾在行动”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千校扶千校 红领巾在行动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手拉手”小伙伴活动

在“千校扶千校”行动中结对学校的少先队组织要发动本校少先队员开展“手拉手”小伙伴活动,通过开展“制定一份爱心计划、结交一位手拉手小伙伴、写一封手拉手联谊信、为手拉手小伙伴寄送一张自制卡片或一份小礼物、共读一本好书、同争一枚雏鹰奖章”等“六个一”活动,增进城市与农村、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不同生活状况少年儿童之间的了解,促进不同少年儿童群体之间的交流互动。特别要做好受援学校中的留守、贫困少年儿童群体的工作。原则上要求对口小学和初中学校每个中队要互相成为“手拉手中队”,争取实现受援学校的每个队员都有手拉手伙伴。

(二)开展以“手拉手”为主题的队日活动

结对学校少先队大队、中队要结合“千校扶千校”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队日活动,可邀请对口结队学校的辅导员和少先队员,联合开展“手拉手”、民族精神代代传、生态环保等主题队日活动,相关队日活动的方案总结可上传到“飞扬的红领巾——广东少先队队日竞赛”活动专题网站。优秀的队日活动将获得500800元的经费补贴和表彰奖励,并有机会获得“广东少先队十佳队日活动”。(详情登陆广东少先队网:www.gd61.org。)

(三)开展结对学校少先队互访交流活动

结对学校要积极组织辅导员和少先队员在节假日进行互访交流或夏令营、冬令营活动。有条件的还可结合教师援助和交流项目互派少先队辅导员进行交流合作,结对学校双方应就少先队组织、少先队员之间的结对帮扶、互访交流以及实现少先队工作的互帮互促等方面形成有效机制。

(四)开展共建“手拉手红领巾书屋、书角”活动

开展帮扶活动的学校要结合书香校园建设和读书活动,通过组织学校开展红领巾义卖和捐书等活动,帮助受援学校建立一间“手拉手红领巾书屋”,帮助受援学校的每个班级(中队)建立“手拉手红领巾书角”,开展各种形式的读书活动,使结对学校的学生普遍受到教育。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级教育部门、各级教育部门要从促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广东省义务教育“千校扶千校”帮扶活动的重要意义,会同团委、少工委精心组织,切实发挥各级少先队组织在“千校扶千校”行动中的作用,要按照“千校扶千校”实施方法的要求,落实具体措施。


(二)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各地要结合结学校的实际,将本活动的部署安排与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及少先队活动统筹结合起来。各结对学校要结合手拉手、雏鹰争章、队日竞赛等少先队工作和活动,扎实推进“千校扶千校、红领巾在行动”相关工作。

(三)强化宣传,形成声势。各级教育部门、团委、少工委要紧紧抓住新中国成立、建队60周年的有利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挖掘、大力宣传积极参加“千校扶千校,红领巾在行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少先队组织和少先队员,推进结对学校少先队工作的全面活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联系人: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余若峡,020-37627986

         团省委少年部      蔡泽峰  020-87185621    

广东省教育厅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〇〇九年五月三十一


广东中学共青团

广东中学共青团

广东红领巾

广东红领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