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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少办发〔2009〕4号 关于“南粤雏鹰之星”竞赛活动的重要补充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粤少办发 点击数:4605 更新日期:2009/6/9

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

“南粤雏鹰之星”竞赛活动作为“南粤少年雏鹰行动”的重要组成,自启动以来受到全省少先队组织和广大少先队员的欢迎和好评,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省长黄华华同志也于61联合发表《致全省少先队员的一封信》,号召全省少先队员“争当南粤雏鹰之星,做中华少年先锋表率”。为结合纪念建队60周年进一步做好参赛队员的教育引导工作,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参赛队员成长博客文章

本次竞赛活动的宗旨是促进优秀少先队员展示交流、学习先进、结交朋友、共同进步,其中主要的表现载体是参赛队员均开设成长博客,许多队员发表了很好的博客文章。下面,就参赛队员下一步发表博客文章提出以下要求:

1.所有参赛队员在家长、老师的指导下,结合学习汪洋书记、黄华华省长《致全省少先队员的一封信》,围绕“我心目中的优秀少先队员”主题,谈谈对省领导致信的感受以及新时期南粤优秀少先队员的品格和使命的认识(标题自拟),于620前在成长博客发表。

其他未参赛队员也可开设博客,就此发表文章。

2.参赛队员自己采访一位其他学校的参赛者(可通过访问对方的博客、留言板等形式进行采访交流,必要时还可采访其父母和同学),了解被采访者的主要特点、突出事迹和参赛收获,写一篇采访文章并上传至博客(须写出被采访者实名,并进行充分的交流和采访,不能照搬对方上传的事迹材料),受访队员应予以积极配合,原则上每人接受采访不超过3次。

进入市级竞赛的队员均应进行采访,并在75日前发表博文。鼓励其他少先队员采访参赛队员并提交博文。(各级组委会和学校应对上网有困难的队员予以帮助)

 

二、关于“我与红领巾”征文和照片征集活动

欢迎各位家长、老师、社会人士参加“我与红领巾”征文和照片征集活动,通过讲述你自己或你熟悉的人红领巾岁月的故事,通过展示少先队时代的珍贵照片,重温难忘的少年时光,感怀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对少先队事业的关怀,更向当代少先队员们传递红领巾的不朽精神,营造少先队建队60周年的浓厚氛围,激起更多人们为少先队事业的发展和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做实事、做好事。

 

三、   关于活动的奖项设置

1. 各级组委会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完善本级评选制。各级组委会要统筹考虑本级竞赛评选和向上级推荐的关系,从参加竞赛活动的队员中评选出本级优秀少先队员、雏鹰之星和十佳少先队员,保证一定的奖励面。本年度评选工作在竞赛活动前已完成的,要以适当方式对参赛队员给予鼓励。

2.        “南粤雏鹰之星”(约60名)自动成为省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将参加暑期挑战营,出席颁奖晚会。

3.        第十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员(10名):从“南粤雏鹰之星”产生,授予四星级雏鹰奖章。

4.        省优秀少先队员若干名。各地名额安排参见竞赛文件。

5.        最具人气奖。活动在各个竞赛阶段设“最具人气奖”。其中,县级竞赛阶段:全省投票和点击量前50名参赛队员以及各地市得票前五名参赛队员。市级竞赛阶段:得票和点击量居各市前五名的参赛队员(如和县级重复则依次后推)。省级竞赛阶段:得票和点击量居前十名的参赛队员。(每位获奖者仅颁发一次)

6.        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表彰在本次活动中组织表现突出的各地市、县(区)少工委和学校。

7.       最佳博文奖。大赛组委会将从点击和回帖数各前200名的博文中评选一批“最佳博文奖“,并择优结集出版。

8.       “我与红领巾”征文和照片征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择优结集出版并酌付稿酬。

9.        投票抽奖:从市级竞赛开始,组委会每天随机从网络、手机投票中抽出十名,返还手机话费20元。颁奖晚会前将从所有参与投票的网络和手机用户中抽出10名幸运者,各奖励1台价值3000元手机,并获邀参加颁奖晚会。

10.  答题抽奖:大赛组委会将依托网络或面向注册和投票手机用户,适当开展少先队相关内容的竞猜和调查。每次抽出100名用户,每人返还话费20元。

另外,所有经审核符合参赛条件,并按要求提交博文但未获各级组委会奖励的参赛队员,均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参赛证明。

三、关于投票和点击量等的说明

1.县级竞赛阶段。每一个手机号和每位注册用户仅能为一位参赛者投一票。

2.市级竞赛阶段。原有县级投票数继续有效。原已投票的手机号和注册用户可重新投票。每次投票应选不少于2人、不多于6人。可多次投票,但不能重复为同一参赛队员投票。

3.省级竞赛。省级竞赛阶段独立计票排序,原有投票数以括号注明。原已投票的手机号和注册用户可重新投票。每次投票应选不少于2人、不多于6人。可多次投票,但不能重复为同一参赛队员投票。

4.参赛队员在报名截止前可对已上传事迹材料进行修改,已通过审核的参赛队员修改资料上传无须再审核。

 

四、严格把握时间要求

由于本次竞赛采取“统一平台、分级评审、同步开展”,因此对时间要求非常高,请各级组委会务必严格遵守时间要求,及时完成评审和推荐工作。

1620下午17时为参赛最后截止时间,也是县级竞赛投票计算截止时间。

2625下午17时为各县区向市级推荐截止时间。各县推荐10名“雏鹰之星”候选人(每类均需覆盖,东莞、中山各镇街的推荐人数由市级确定)。

3626各地市审核县级推荐人选,网络暂停投票一天。

4. 6月27发布市级竞赛网络平台

576下午17时为市级竞赛投票计算截止时间。

6713下午17时为各地市向省级推荐截止时间。各市推荐6名“雏鹰之星”候选人(每类1名),并同时从其他候选人中推荐若干名省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具体名额参见《关于开展“南粤雏鹰之星”竞赛活动的通知》(团粤联发〔200920)。

7714723为省级竞赛第一阶段投票时间,其中723下午17时为投票计算截止时间。

8728前产生约60名“南粤雏鹰之星”(每类约10名)。8月中旬前开展“南粤雏鹰之星”挑战营活动。

972995,为“南粤雏鹰之星”的宣传展示阶段,同时继续接受社会投票。

10910前产生省十佳少先队员候选人。

1110.13建队60周年纪念日前后举行颁奖晚会。

五、认真做好各级组委会评审工作

1.          各赛区(县级、市级)组委会应组建评审委员会,成员除主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外,应吸收少年儿童工作者、媒体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社会公信力。

2.          各级组委会要认真审核每一位参赛队员的材料,核实事迹材料和获奖情况,注意听取基层学校意见,并通过各种形式对拟向上级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和公示。

3.          各级评审要把握以事迹材料为主,参考投票、人气和博客文章,适当兼顾地区和学校分布,具体标准由各地掌握,并通过本地竞赛网页公告栏等进行公布。

六、其他

1.各级少工委应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抓住本次竞赛活动的有利契机,全面提升少先队工作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为迎接建队60周年营造浓厚氛围。

2.团省委、省少工委委托团中央下属中青全通科技公司为本次活动以及后续“雏鹰争章素质教育网络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宣传推广,请予以支持配合。各地如需协助也可直接与其联系(联系人:王栩电话:4008883322)。

3.县级管理帐号已上传至县级以上少工委主任QQ群(群号:77134771),请未加入的市县少工委负责人实名申请加入并下载。

 

 

      话:40088833224008883366

咨询和帮助邮箱:cyzz@12580.net

意见和建议邮箱:tswsnb2008@163.com

      人:王栩  姚智超

 

 

 

                                 大赛组委会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八日

广东中学共青团

广东中学共青团

广东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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