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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先队工作调研报告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相关通知 点击数:15764 更新日期:2006/5/7

3月20-24日,第5调研组一行到河源、惠州、汕尾、深圳四市进行少先队工作调研,调研组一行听取了各地团委的少先队工作汇报,并与部分辅导员代表座谈,还实地考察了各地部分较有代表性的学校,深入了解了各市少先队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存在问题。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少先队工作开展情况

近几年来,四市少先队工作能在省少工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少工委和团市委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全面提高广大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为目标,扎实推进少先队工作,使新时期少先队工作在思想道德建设、实践体验教育和少先队自身建设等方面实现了新的发展,为新时期少先队工作进一步推进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一)传统活动扎实开展,特色活动推陈出新。

河源市第三小学被中国教育学会确认为“十五”科研规划课题——“中小学素质教育操作性策略研究”项目实验基地,完成了“自主参与型的班级管理研究”课题。该校让学生通过老师的指导,主动地参与到班级的管理活动中去,充分发挥自身的主体性、独立性和创造性,营造民主、合作、和谐的班级人际关系,创建人人参与、民主高效的现代班级,学生自主参与管理初见成效。

惠州通过“雏鹰争章”活动,为少先队员提供了学习实践的广阔空间,激励着少先队员积极上进、各展所长。他们以一枚枚“雏鹰奖章”作为目标,不断提高少先队员的品格和技能,在争章中享受成功、获得进步;积极让少先队员在跑、跳、玩中展现自己的天性,在发明、制作、实验、表演中显示自己的才能。他们还依据自身特点,对雏鹰奖章的设置进行了创新,为少先队员提供多种选择,引导大家发展个性、特长和爱好。针对“双休日”的实施和假日的增多,还注重开展好雏鹰假日活动。除传统活动外,惠州市少工委大力推进少儿艺术文化建设,编辑出版《永远跟党走——校园歌曲集》和组建“红领巾艺术团”编排上演大型歌舞童话剧《明天吧,明天吧》(这部作品荣获得了省、市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以及举办惠州市青少年艺术培训中心和惠州市红领巾艺术基地,大大提升了青少年文化建设的品位,创新了少先队活动品牌。

汕尾市少工委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把道德教育和学生行为规范与少先队工作结合起来,帮助少年儿童逐步形成“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通过开展“民族精神代代传”、“中国了不起,中国人了不起,做了不起的中国人”为主要内容的“ 三个了不起”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少先队员明确肩负的历史责任,增强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思想情感,从小树立振兴中华的雄心壮志。组织开展了汕尾市“城乡少年手拉手,赠书助学交朋友”活动。

深圳市少工委自 1997 年开始,在少先队员中开展“捐一元压岁钱,建一所手拉手学校”活动,已先后在贵州、四川、陕西、新疆、湖南、广东等省地的老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建立了九所“手拉手学校”,缓解了当地学位紧张的状况,改善了当地办学条件,为贫穷地区的教育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还针对深圳是个移民城市的实际,开展了以“城市少年儿童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手拉手”、“非留守儿童与留守儿童手拉手”,积极推进“户籍与非户籍、公办与民办、大手与小手”为主的交流活动,倡导与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子女手拉手活动,鼓励他们通过见面、书信、网络交流情感,共植友谊,共同成长。

(二)积极健全组织,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河源市坚持以培训、学习、参观、考察、技能比赛等形式,积极构建市、县、校三级培训体系,促进辅导员的素质不断提高。该市初步形成了一支以党政军领导、退离休教师、居委会干部共同参与的志愿辅导员队伍。

惠州市少工委以“大培训、大教育”为工作理念,致力于提高少工干部、辅导员队伍素质。每年组织少工干部、辅导员到全国、省少先队培训基地进行培训学习,并在传统的学习培训方式上进行创新。由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组织一批优秀的少工干部、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组成“惠州市少先队工作巡讲团”,围绕一系列少先队的主项工作及少先队业务知识向全市的少工干部、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授课。巡讲活动持续近两个月,向近 800 名辅导员进行了授课,覆盖率达 70% 。

汕尾市坚持“三高三强一轻”(即政治素质高,文化层次高,群众威信高;业务能力强,创新意识强,组织能力强;年纪轻),配强配齐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目前,该市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60% 以上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各校还积极聘请校外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热爱少先队工作的知名人士、科技工作者、公安干警,担任校外辅导员,定期到校做报告,多层面的对学生进行教育。

深圳积极实施少先队重点工作推进计划,加强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等 8 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全国少工委出台的《 2006 年—— 2010 年少先队重点工作推进计划》、《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等文件的精神,通过多种途径,采取活动带动、检查推动、考核促动等方式,切实加强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如通过编印《深圳少先队工作导读》,在辅导员中普及《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的实施。要求各区少工委结合实际,制定推进《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实施的计划,引导他们领会、掌握《纲要》的主要思想和实施要求。在区属重点学校抓一批实施《纲要》的试点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试点工作,充分发挥试点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阵地领域不断拓展。

各市少工委能以达标队部室评比为契机,全面促进少先队队部室建设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各级学校的标准化队室、红领巾宣传栏、广播站和鼓号队建设,使得少先队活动的校内阵地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如惠州市少工委为做好省级达标队部室的建设工作,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相应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达标建设工作,促使全市少先队队部室建设全面升级,取得了良好效果。

积极建立校外实践基地、体验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技活动基地和德育教育基地,这些基地的建立进一步拓宽了少年儿童的活动空间。如河源市还与市电台联合开通未成年人心理咨询热线——关爱在线,为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排忧解难,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如惠州市少工委和惠城区少工委依照“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循序渐进,稳步发展”的基本思路,充分整合利用了街道、社区的组织和资源优势,陆续建立起 7 个社区少工委,并完善了一系列社区青少年文化活动场所、并通过示范带动,迅速形成资源共享、设施共建、事务共管的青少年社会化工作格局。除传统活动阵地外,各地团市委、市少工委还大力开辟网络阵地,如共青团网、学生网等,大力抢占网络阵地。

二、少先队工作存在问题

(一)重智育轻德育的学校教育与少先队强调全面发展不相适应。由于目前社会评价体系重学历,轻能力,重智育、轻德育的倾向,家长、学校把学生的学习成绩看作衡量学生的主要标准,忽视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培养。一些少先队组织尤其是农村学校的少先队组织,基本上不组织少先队的活动,即使组织,也没有力度,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少先队的常规管理跟不上学生思想的成长。有些地方基层少先队组织作用发挥较差,对上级团队的精神不了解,或者不贯彻执行、不向下传达,形成上热下冷的现象。

(二)少先队工作缺乏科学评估激励机制。现今,少先队工作没有一个严格的量化考核制度,无法全面、科学评价学校少先队工作,少先队的评估奖励机制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如传统的红旗大队、十佳少先队辅导员评选等都是采用了终生制,能上不能下,评上之后就一劳永逸,不思进取。激励机制的缺失造成少工干部、辅导员对少先队工作的热情难以长久,最后发展到只应付上面布置的工作,没有自己的思考和创新,活动内容形式落后,与少先队员需求不符。在教育系统中,有学科论文评定机制,对教师职称评定有一定作用。而少先队工作从属于学校德育工作,获评机会很小,团系统没有理论文章评定机制或者对教师提供的实际帮助很小,吸引力很小。造成少工干部、辅导员对理论研究不热心。

(三)少工干部、辅导员待遇和从事少先队的精力受限。大多数市级团委也好,县(区)团委也好,因受编制等限制,少工干部待遇难以落实。而学校少先队辅导员待遇落实情况也不乐观,有些辅导员因年纪较轻,受资历所限。而有些学校为“解决”辅导员待遇问题,干脆进行“表面落实”,让具有主任或副主任待遇的同志兼任总辅导员,而少先队工作实际由副辅导员负责。另外,因受编制、职数等限制,市、县区团委都没有独立的少年部,由学校部统筹,少工干部由团干兼任,而学校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都是各个学校的骨干力量,承担了繁重的教学任务,无法保障开展少先队工作要求的时间和精力,辅导员兼职问题突出。

(四)少先队活动经费严重不足。少先队的活动经费没有正常、稳定的来源,导致少先队的活动甚至是正常工作难以正常开展。有些地方的市、县、镇级少工委没有固定经费,工作经费从团工作经费支出,团的经费本身就非常少,可以提供少先队的就少之又少。有些地方少先队搞活动需要的活动经费主要依靠学校的财政开支。大多数学校少先队没有固定的活动经费,大部分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活动经费不足的现象,在少先队的最基层学校一级,教育实施一费制后,少先队的杂志订阅、少先队的正常工作都因不能收费而有所影响,经费的不足导致活动不能正常开展,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少先队组织的荣誉感、骄傲感和吸引力。

(五)少先队活动阵地建设滞后。少先队活动场所不足,很多党史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虽能为我所用,但远远不能满足少先队员活动的要求,而一些实践基地存在收费高、形式单调、内容单一,距离较远等方面缺点,对青少年吸引力不强,许多学校在组织活动时望而却步,很大程度上影响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实效性。另外,随着校制的改革,青少年的在校时间与节假日时间基本持平。而在假日期间,学校活动场所封闭,而社区活动场所严重不足,图书馆、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数量极其有限,不能满足青少年对知识、交流、体育运动等多方面的需求。农村少先队活动阵地数量稀少。大部分存在城市社区学校、乡镇中心学校与农村学校的少先队阵地建设存在较大的差别现象。少数地方目前尚未建设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

(六)少先队工作观念的更新和教育方法的改进还有待加强。尤其是在实施素质教育后,少先队在保持现有特色基础上走出新路子的办法还不多。辅导员普遍缺乏较系统、全面的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高层次的培训。少先队理论研究相对滞后于实践活动等等。

三、做好少先队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少先队工作要争取党政的高度重视,纳入党政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建立完善少先队工作的评价考核机制,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教育的总体规划,作为考核学校领导班子绩效的一项内容。解决好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人员待遇按政策落实,切实调动和保护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各级少工委要以团中央、教育部等8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全国少工委《2006年——2010年少先队重点工作推进计划》、《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为契机,主动加强与党政有关部门的沟通,进一步争取党政支持。联合教育、人事、文化等部门争取出台加强少先队工作的具体措施,对《意见》中的相关政策进行细化和落实。对还未落实的相关政策,如辅导员队伍建设、少先队活动时间、阵地、经费等问题,进行重点协调。逐级督查《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基层。

(二)少先队要整合社会资源,走社会化道路。要在管理和利用好现有活动阵地的基础上,运用政府的、社会的、市场的手段,推动少年儿童课外活动的公益设施和阵地建设。推进“全团带队”工作,按照八部委《意见》的有关要求,尽快完善少先队的基层建设,增强少先队的工作力量。落实把10%的团费用于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和奖励的要求,并充分利用各级青联、青企协、青年中心和义工等资源优势,为少先队开展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支持。通过与职能部门、著名企业、公益组织等单位合作,积极利用社会资源、探索社会化运行机制,推进少先队事业的发展。

(三)少先队要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努力提高服务少年儿童的水平。要尊重少年儿童的成长规律,关注他们的心理生理变化,关心他们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要尊重他们的主体地位,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尽心竭力地为少年儿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结合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大力加强调查研究,研究少年儿童的新特点,倾听少年儿童的心声,探讨新形势下少先队的新模式,整合社会资源为少年儿童的成长创造条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内容,努力提高服务少年儿童的水平。要积极帮助特困家庭的少年儿童解决实际困难,促使他们在少先队组织的温暖怀抱和社会的友爱氛围中健康成长。

(四)团组织和教育等部门需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共青团、少工委、教育局、关工委、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调合作,使之形成合力,共同保障少先队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五)少先队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少先队工作要争取当地党政的高度重视,巩固和扩大少先队校外活动阵地,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作者队伍。积极动员社会各界的能人志士加盟到少先队志愿辅导员队伍中来。建议在区一级教育局配备一名总辅导员,具体指导学校少先队工作。

 

广东中学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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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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