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少办发

关于开展我省少先队工作交叉调研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粤少办发 点击数:4595 更新日期:2006/4/25

    

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

为认真贯彻第五次全国少代会的精神,落实 “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工作要求,促进基层少先队工作的全面活跃,进一步推动我省少先队工作的发展,并为我省出台有关少先队工作的指导性政策提供依据,广东省少工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少先队工作交叉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研时间

2006年3月13日至25日

二、  调研内容

1. 了解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以及《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等的实施情况。

2.了解各市少先队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包括: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手拉手”、“雏鹰争章”、“民族精神代代传”的活动开展情况以及达标队部室的创建情况。

3. 交流和总结少先队工作经验。

4. 找出我省少先队工作存在困难与不足,研讨少先队工作发展趋势。

三、  调研方式

此次调研采取交叉调研的方式进行。通过深入基层、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调研。调研组共分六组。第一阶段由前三组(第一、二、三组)分别到后三组(第四、五、六组)所在地区调研;第二阶段由后三组(第四、五、六组)分别到前三组(第一、二、三组)所在地区调研。组别交叉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时间:13日—17日)  (时间:20日—24日)

1——4                 4——1

2——5                 5——2

3——6                 6——3

四、  有关要求

1.    各市少工委派两名负责同志进行调研,调研实行组长负责制。由各组长单位的少工委负责人作为该调研组的组长,具体负责调研的组织实施。

2.    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各组由组长牵头认真组织调研报告的撰写,在调研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各组提交调研报告。

3.    各组长单位负责协调调研期间的交通、食宿等事宜,所需费用由各单位自理。

附:调研分组情况表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少先队  调研  通知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印发

(共印80份)

 

附件:

 

调研分组情况表

 

第一组:组长单位:广州市

成员单位:东莞市、清远市、韶关市

第二组:组长单位:深圳市

成员单位:惠州市、汕尾市、河源市

第三组:组长单位:珠海市

成员单位:中山市、江门市

第四组:组长单位:佛山市

成员单位:肇庆市、云浮市

第五组:组长单位:汕头市

成员单位:潮州市、揭阳市、梅州市

第六组:组长单位:湛江市

成员单位:阳江市、茂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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