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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少联发【2006】1号—关于转发《关于开展首届“魅力少先队”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粤少联发 点击数:3655 更新日期:2006/4/25

 

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

现将全国少工委《关于开展首届“魅力少先队”评选活动的通知》(中少联发〔2006〕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市少工委结合本地实际,推荐不超过5个优秀活动和项目,并将推荐内容写成稿件,加盖各地市少工委公章,于7月20日前将材料直接寄到省少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付会婷

电  话:020-87185621

传  真:020-87185621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

邮  编:510080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广东省少先队工作学会

二ОО六年四月六日

 

关于开展首届“魅力少先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为贯彻第五次全国少代会精神,落实“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工作思路,推动《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的实施,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工作委员会、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决定在全国少先队组织中开展“魅力少先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以胡锦涛总书记对少年儿童提出的“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的殷切希望为指针,通过《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的贯彻落实,鼓励少先队大队、中队等基层组织广泛开展体现少先队教育理念、深受少先队员欢迎的队的活动,激励少先队辅导员深入倾听少先队员心声、关注少先队员成长、满足少先队员需求,促进独具特色文化氛围的少先队集体建设,让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行动起来,让少先队基层组织活跃起来,通过评选活动展示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的风采,展现少先队组织教育的魅力。  二、评选内容  1.评选“优秀少先队队会、队日活动”  要求队会、队日活动在少先队辅导员的指导下,由少先队员自己设计、自己组织、主动参与,在活动过程中始终做主人;活动中少先队员所表达的是他们亲身经历、真实感受后的真情实感;活动要给少先队员留下难忘而美好的印象。队日活动一定要突出角色、进入情景、动手动脑等体验环节。  2.评选“优秀少先队手拉手小伙伴”  要求少先队员要有一年以上固定的手拉手伙伴,通过他们喜欢的方式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并在交往过程中相互鼓励、共同进步。  3.评选“优秀少先队雏鹰争章活动”  根据《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规定,开展具有实际效果的少先队雏鹰争章活动。争章活动要特别突出争章过程的实践体验环节;要利用社会资源,探索社会化的争章机制;要说明争章活动在激励少先队员进步、多角度评价少年儿童等方面的效果和作用。  4.评选“优秀少先队红领巾小社团”  要求是少先队组建的各类红领巾社团,并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在常年的活动中有自己的鲜明特色,突出社团在少先队中的作用,在活动中能提高少先队员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能力,深受队员的欢迎和喜爱,在校内外有很大的影响力。  5.评选“社区少先队特色中小队”  要求是少先队员根据居住地远近自主组织成立的社区中队或小队,这些中队或小队有自愿辅导员,能常年坚持在社区范围内开展各种力所能及的活动,在活动中队员的自主性得到充分发挥,在社区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6.评选“少先队快乐集体”  要求集体的每一个成员都以主人的姿态参与集体生活,集体中充满公正、平等、和谐、互助、向上的氛围,每一个成员的个性不受压抑地得到彰显,每个人都感到快乐。  三、评选方式  1.在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和社区志愿辅导员遵循《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开展工作的指导下,由少先队大队、中队委员会和社区基层队组织在征求队员意见的基础上对上述6个类别自主申报,最多每个类别申报两项。  2.《中国少年报》、《辅导员》杂志和《小干部》杂志直接接受基层的申报。申报学校将申报内容写成稿件,加盖学校公章,直接寄到《中国少年报》、《辅导员》杂志或《小干部》杂志,信封注明“魅力少先队”字样。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将申报内容制作成光盘或其他形式的影像资料一并报送。  3.各省级少工委推荐不超过30个优秀活动和项目(每个类别不超过5个),推荐的内容写成稿件,加盖省级少工委公章,直接寄到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可以将申报内容制作成光盘或其他形式的影像资料一并报送)。  4.省级少工委推荐的优秀活动和项目同《中国少年报》、《辅导员》杂志、《小干部》杂志经过初评后推荐的优秀活动和项目一起,进入全国少工委、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最终评审。经过评审优秀者,获得“少先队‘魅力杯’”,并向各类别10个最佳颁发“少先队‘十大魅力奖’”。  5.对于活动组织出色,获奖数量较多的各级少工委授予优秀组织奖。  6.本次评选活动作为中国少年先锋队工作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内容之一,评选结果将在会员代表大会期间揭晓,会上进行表彰,并举行相应的展示活动。
    四、活动时间
    2006年3月—8月为申报期。  2006年9月10日—20日为全国少工委、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最终评审期。  五、活动要求  1.“魅力少先队” 评选活动,是“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载体和抓手,目的是以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为重点,畅通传导机制,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逐步把少先队教育理念和品牌活动落实到基层,增强少先队基层组织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从而推动工作的全面活跃。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必把申报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抓基层、抓落实的基础上,以此推动抓基层,抓落实工作。  2.本次活动的所有项目都必须是以全国少工委颁发的《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的工作内容为基础而开展的活动,或者是利用《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提供的创造空间开展的创新活动。要广泛发动基层队组织积极参与评选,推进抓基层、抓落实工作,展示抓基层、抓落实的阶段成果。  3.申报的活动和项目一定要在基层开展并长期坚持,具有实实在在的效果。活动一定要体现少先队员的自主性,少先队员自主申报自己创造、自己开展、自己建设的活动和项目。  4.各级少先队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通过活动的评选充分展示出“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成果以及少先队的无穷魅力。
                                                       全国少工委                                               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                                                 二○○六年三月六日

广东中学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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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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