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少办发

关于报送2008年少先队工作总结、2009年工作计划及相关评优材料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粤少办发 点击数:4234 更新日期:2008/11/6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文件

 

粤少办发[2008]13号

 

关于报送2008年少先队工作总结、2009年

工作计划及相关评优材料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

为更好地总结我省2008年度少先队工作,及早谋划2009年工作,促进我省少先队工作实现新跨越,争当全国少先队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省少工委拟于2008年12月召开五届四次全委会。会上,将对本年度各地表现优异的少先队组织、个人及工作项目等予以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2008年工作总结及2009年工作计划

各地市少工委按照《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少先队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团粤联发[2006]47号)要求,根据《2008年度地级以上市少工委工作考核表》内容进行自评,将考核表和2008年度少先队工作总结、2009年工作计划报省少工委。工作总结字数不少于3000字,要有具体的数字说明。该总结同时作为申报省少先队工作先进单位的依据。

二、申报2008年度先进集体、个人

1.广东省少先队工作先进单位

该奖项表彰2008年度少先队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县级以上少工委,各地市除自身申报外,还可推荐1个县级(中山、东莞镇级)少工委。以县级少工委名义申报的必须同时上报工作总结,并在总结材料中注明“申报2008年度少先队工作先进单位材料”字样。

2.广东省少先队先进工作者

该奖项表彰2008年度少先队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各地市可推荐1-2名县级(中山、东莞镇级)以上的专职少工干部、总辅导员,同时必须填写申报表及附1000字以上的个人材料。

三、申报广东省少先队工作工程奖、创新奖

各地少工委(含县、区少工委)可同时申报2008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工作工程奖和创新奖,申报材料应包括工作品牌或活动名称、参加活动人数、内容、方式、效果等,字数不少于2000字。

四.申报广东省少先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根据《关于加强少先队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团粤办联发[2006]7号)的文件精神,省少工委将对各地市2008年度少先队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统计和公布,对信息报送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各地市可推荐一名人选。

请各地务必于2008年12月5日前将上述材料及汇总表统一上报省少工委。上报材料应包括书面材料(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请发送到省少工委邮箱(tswsnb2008@163.com),书面材料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英彬、罗悦文

电  话:020-87185725 

传  真:020-87185621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省委少年部

   邮  编:510080

 

附:1. 2008年度广东省少先队相关评优项目汇总表

2. 2008年度地级以上市少工委工作考核表

3. 广东省少先队先进工作者推荐申报表

    4. 广东省少先队信息先进个人推荐申报表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四日

 主题词: 报送  总结  计划  评优材料  通知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2008年11月5日印发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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