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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少发[2008]9号  转发全国少工委关于在全队开展创建“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粤少发 点击数:3258 更新日期:2008/5/10

粤少发〔2008〕9号

 

转发全国少工委关于在全队开展创建

“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工作,更好地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和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全国少工委决定在全队开展创建“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活动。

现将《关于在全队开展创建“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活动的通知(中少发[2008]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开展“手拉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等活动,认真执行。并及时将创建情况报省少工委办公室,该活动列入今年各地少先队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联系人:杨英彬

电话:020-87185725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少 先 队 全 国 工 作 委 员 会 文 件

 

中少发[2008]5号

                                            

关于在全队开展创建

 

“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少工委五届四次全委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推进“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全国少工委决定在全队开展创建“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少年儿童为本,以广大少先队员、少先队组织为主体,以共建共享促和谐为主题,以“手拉手”为主要形式,创建一批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架、角),努力为广大少年儿童普及科技知识、传播先进文化提供精神食粮,积极倡导广大少年儿童团结互助、友爱奉献、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为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

 二、活动宗旨  通过创建“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活动,进一步深化“手拉手”活动内涵,为不同群体、不同地区少年儿童之间、少年儿童与社会各界搭建奉献爱心、帮困助学的桥梁,通过捐书、赠书、读书与交流活动,在全社会弘扬关心他人、团结友爱的风气。通过创建“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活动,引导少年儿童在旧书收集、整理、捐赠和使用过程中,树立环保和节约意识,为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贡献。通过创建“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活动,拓展农村少年儿童读书学习的活动场所和教育阵地,为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少年儿童送去知识和关爱,丰富落后地区少年儿童的学习和生活。通过创建“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活动,进一步深化“红领巾读书行动”,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多读书,读好书”,激发少年儿童读书兴趣,兴起少先队文化建设热潮,为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作贡献。

 三、目标原则

全国少工委将在全队实施示范“百千万”工程,全国将在一定时间内累计创建不少于300个书屋、3000个书架、30000个书角,今后逐年增加。各省(区、市)少工委要根据全国少工委的要求,自2008年开始,因地制宜地至少在本省(区、市)创建10个书屋、100个书架、1000个书角,今后逐年增加,市(地)、县(区)少工委以此类推,经过各级少工委的努力,最终实现每个少先队大队和社区少先队组织配有一个红领巾书屋(架),每个少先队中队配有一个红领巾书角的目标。  定于2008年3月16日作为创建“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活动的统一行动日,各省级少工委要统一策划组织好本省(区、市)的活动启动仪式,同时各地要在活动启动年里明确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使创建活动成为少先队工作的一项有影响的重点品牌。  在创建活动中要坚持以儿童为本的原则,满足少年儿童通过“手拉手”互助,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要求。要坚持社会化原则,体现单位、集体捐助与个人捐助相结合,捐赠图书与捐赠资金、相关学习用品相结合的工作思路。要坚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提高活动覆盖面,更多关注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少年儿童以及城市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留守少年儿童等特殊少年儿童群体,使书屋真正成为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有效载体和有形阵地。

四、创建内容

通过深入开展少先队员之间的“手拉手”,少先队员与辅导员、少先队员家长、志愿者等成人之间的“小手拉大手”,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与少先队组织之间的“手拉手”等系列活动,充分动员组织、优化整合、共建共享扎实推进创建“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活动。  1.命名与设立  活动创建的书屋(架、角)统一命名为“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架、角)”。新建书屋可设立在学校少先队大队室,有条件的地区还可在社区青年中心、农村青年中心等团属、队属活动阵地创设。各地应结合实际改扩建书屋(架、角),将原有的红领巾图书馆、红领巾图书室、红领巾图书架和红领巾图书角,统一规范名称,贴挂标识,并不断扩展书籍的收存、更新的数量和质量。由企事业单位援建(或捐建)的“手拉手红领巾书屋”,可以落捐援建单位名称,以示鼓励。  2.图书配置  “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架、角)”配置的图书内容要健康向上、适合少年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和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需要,并要注重科学性、教育性、趣味性和可读性。主要包括:  (1)图书。少先队类:包括组织、活动、游戏等;故事、文学类:包括童话、故事、文学传记、小说等;知识、科技类:包括科普画报、计算机网络、绘画、书法等;教辅类:各科学习辅导书,各类字典、词典等。  (2)报纸、期刊类图书。  (3)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  出版物要注意时效性,杂志为12个月内,报纸为30天内。  3.创建标准  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是本次创建活动的重点。每个红领巾书屋应配备不少于3个标准相对统一的图书架,不低于1000册图书,应设专人管理。  手拉手红领巾书架。书架可设立在团队组织活动阵地或与其他活动阵地资源共享。手拉手红领巾书架应配备不少于1个相对标准的图书架,不低于300册图书。  手拉手红领巾书角。书角主要设立在学校各中队。书角的设立强调适用性普及性,每个图书角应不少于100册图书。

五、推进方式

为保证“手拉手红领巾书屋”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各级团队组织要开辟多种渠道、利用各方面资源,鼓励各种形式的捐助,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手拉手红领巾书屋”创建。  1.对口援建。要在定点帮扶的东西部省区少先队组织之间,继续深入开展“东西部少先队组织手拉手”活动,将援建书屋工作统筹于帮扶计划中,为西部兴建一批高水准的红领巾书屋。鼓励校与校之间、城市与农村少先队组织之间、县级少先队组织之间互助援建、共建书架。鼓励同一辖区内不同条件少先队组织间,本着“就近就便”的原则定点捐建红领巾书架。条件较好的县级少工委应长期设立面向社会的图书代捐代收点,汇总整理受捐图书并负责配送。  2.开展活动。广大少先队员是创建活动的主要力量。要把创建“手拉手红领巾书屋”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以创建为契机,教育引导少年儿童互相关爱、相互学习、共同成长。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积极协调,做好牵线搭桥工作,组织少先队员开展“我为小伙伴送好书”活动,鼓励少先队员参与到活动的全过程,自己动手为“手拉手”小伙伴捐图书、写信沟通、邮寄等。要开展生动活泼的主题读书活动,让“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成为少年儿童学习知识的新课堂,丰富课余生活的新家园。  3.捐资捐物。鼓励社会各界通过冠名、挂牌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捐资捐物援建“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捐建人可自选捐建对象,也可以通过各级团队组织统一安排;可以捐助资金,也可以捐助出版物或基本设施;可以完整地捐建一到多家“书屋”,也可以为一到多家“书屋”解决部分问题,总之,方式灵活、数量不限。  4.整合资源。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到援建“手拉手红领巾书屋”创建活动中,重点争取出版、物流等企业资助,提供图书及相关服务。设立捐建平台,借助团队网站提供专门的供求信息,鼓励国内外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捐建“手拉手红领巾书屋”。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创建“手拉手红领巾书屋”是少先队组织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一项切实举措,各级少工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捐赠活动高质量、高效率完成。要按照创建要求,明确本地创建活动的策划、收储、捐送方案,制定本地区创建活动的总体规划、推进方案、书屋管理等规章制度,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表彰奖励。   2.加大宣传,形成声势。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特别是要利用好队报队刊等少先队宣传阵地,加强活动宣传,注意总结先进经验,使广大少年儿童和社会各界认识活动的意义,积极踊跃参与到活动中来,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少先队工作、关心少年儿童工作的良好氛围。  3.扎实推进,注重实效。书屋设施配套,必须是正规合格产品,杜绝非法、不良出版物进入“手拉手红领巾书屋”。全国少工委将对创建活动进行阶段督导检查,采取督导、自检、省区间互检相结合的检查办法,把本次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年终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4.创新方式,建立机制。要创新推进方式,通过在少年先锋队等网站建立“手拉手红领巾书屋”专门信息平台,形成收捐、代捐、仓储、物流的畅通渠道。要强化管理、建管并重,建立“手拉手”图书捐赠信息的收集、统计、发布机制,逐步建立起“供书、读书、管书、用书”的长效机制。  各地请结合实际制定本省(区、市)2008年的活动方案,并于2008年2月25日之前上报。活动相关推进情况请及时上报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联系处室:组织培训处  通讯地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100051)  联系电话:010-85212189  电子邮件:zupeichu@163.com

全国少工委                                    2008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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