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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少办发[2008]9号 关于转发全国少工委《举办第三届“我爱新农村”全国少年儿童画大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 文章所在栏目:相关通知 点击数:3009 更新日期:2008/9/24

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

现将全国少工委下发的《关于举办第三届“我爱新农村”全国少年儿童画大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好相关报送工作。

 

附件:关于举办第三届“我爱新农村”全国少年儿童画大赛的通知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8924

 

 

 

 

 

关于举办第三届我爱新农村

全国少年儿童画大赛的通知

中少发[2008]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促进广大少年儿童对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深刻的认识,用祖国发展的宏伟蓝图激励少年儿童为建设美好家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好全面准备,全国少工委决定于20089月至11月举办第三届我爱新农村全国少年儿童画大赛,该活动由中国儿童画之乡--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政府承办(活动方案见附件1)
  本届大赛以
我爱新农村·我的2008为主题,以儿童画为基本形式,引导少年儿童用手中的画笔记录下2008年全国各族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众志成城,团结奋斗,战胜自然灾害,成功举办奥运会等重大事件以及积极投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动人场景,展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力量和精神,共同描绘出当代新农村的美丽图景和改革开放的宏伟画卷。
  本次活动是对少年儿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有效载体,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具体举措,各级少先队组织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和组织少年儿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宣传报道,在少年儿童尤其是农村少年儿童中营造良好的参与氛围。要继续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充分发挥学校和社区少先队组织以及校外教育机构、学前教育机构的重要作用,广泛发动各年龄段的少年儿童积极参与。要突出活动的教育引导功能,使少年儿童从小就关注新农村、热爱新农村,在体验中享受快乐、展示才能,受到启迪和教育,在实践中加强思想品德修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合格建设者。

  附件:

        1.第三届我爱新农村全国少年儿童画大赛方案
        2.第三届我爱新农村全国少年儿童画大赛参赛卡
        3.第三届我爱新农村全国少年儿童画大赛集体报名表

 

全国少工委 

  200893

附件1

第三届我爱新农村全国少年儿童画大赛方案

 

  一、大赛时间
  20089-11月。


  二、参赛对象
  年龄在3-14周岁的少年儿童均可参加比赛。大赛分儿童组(3-6周岁)、少年1(7-10周岁)和少年2(11-14周岁)三个组别。


  三、主办单位
  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工作委员会


  四、承办单位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秘书处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政府


  五、协办单位
  江苏省少工委
  中国教育学会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分会
  《少儿美术》杂志社


  六、学术指导
  中国美术家协会少儿美术艺委会


  七、组织与评审机构
  为保证大赛顺利进行,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与睢宁县人民政府组成大赛组委会,并特邀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文联主席孙家正、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原全国政协副主席丁光训为名誉顾问,特邀原教育部总督学柳斌、中国文联副主席冯远、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副主任杨瑞敏担任顾问。组委会办公室分别设在全国少工委办公室校外教育处和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教育局,联系方式分别是:全国少工委办公室校外教育处联系人:罗可亮,010-85212461,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儿童画活动中心联系人:徐扬子,0516-8839010015852252661
  组委会邀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 任: 杨永青  中国美术家协会少儿美术艺委会首届主任
 
                                         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编审


 委 员: 杨景芝  中国少儿造型艺术学会副会长
  
                                        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
 
                   朱 凡  中国美术家协会少儿艺委会秘书长
 
                   赵绪成  江苏省国画院原院长
 
                   龙念南  中国少儿造型艺术学会副会长
 
                                       中国美术家协会少儿艺委会常务副主任
 
                   何 琳  中国美术馆公共教育部主任
 
                                     中国少儿造型艺术学会副会长
 
                   张 耀  《少儿美术》杂志社执行主编
 
                   朱 君  中国少儿造型艺术学会公共关系部主任
 
                                     睢宁儿童画工作者协会秘书长


  八、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由少年儿童独立创作,以讴歌和描绘社会主义新农村,反映2008年重大事件和新农村、新风尚为主要内容。绘画形式不限,要求率真自然,主题突出,富有儿童情趣,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2.作品规格最小为30cm
×42cm,最大不超过44cm×68cm(四开纸),不需托裱。
  3.为保证竞赛公平、公正,所有参赛作品正面不得标注作者信息。
  4.每名参赛少年儿童都要认真填写参赛卡(见附件2),字迹要求清晰工整,并将参赛卡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与作品一同邮寄。大赛接受个人报名和集体报名。集体报名以学校、社区或少年宫等青少年教育机构为单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报送作品时需附作者户口簿复印件。参赛作品请一律采用挂号邮寄,邮寄途中损坏或丢失,组委会不承担责任。来稿请寄: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儿童画活动中心,邮编:221200,联系人:徐扬子,联系电话:0516-8839010015852252661;传真:0516-8839270088392877E-mailyzx898@126.com
  5.本次大赛不向参赛少年儿童收取费用。
  6.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大赛组委会拥有作品出版、展览和进行其他非商业性操作的权利。
  7.截稿日期:20081130(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九、评选及表彰
  1.每个年龄组分别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优秀奖200名。获奖者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奖品及获奖作品集。获一、二、三等奖少年儿童的辅导教师将获得优秀辅导奖。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用于奖励组织得力、作品整体水平较高的各级少先队组织,各少年宫、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等机构。
  2.大赛组委会拟于2008年底在北京举行颁奖仪式和获奖作品展,届时将邀请各组获奖代表和部分辅导奖、优秀组织奖获得者参加。
  3.大赛组委会负责受邀代表在颁奖期间的食宿和少年儿童代表的往返交通费用。

 

广东中学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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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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