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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少办发[2008]1号 关于转发全国少工委《关于开展“和谐校园短剧大家演”展示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粤少办发 点击数:3362 更新日期:2008/4/28

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

现将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和谐校园短剧大家演”展示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好参赛工作。

 

附件:关于开展“和谐校园短剧大家演”展示评选活动的通知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8425

 

附件:

 

关于开展“和谐校园短剧大家演”展示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少办发[2008]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共青团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决定在全队开展“和谐校园短剧大家演”展示评选活动,并由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北京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建和谐校园,展团队风采


  二、活动内容
  以DV上传为技术手段,以互联网络为展示平台,发动少年儿童自编、自导、自演反映校园生活、团队组织文化的情景剧、舞台剧,锻炼提高少年儿童的观察能力、表达能力和合作意识。由主办单位组织评委会对参评作品进行评选,并予以表彰。


  三、参与对象
  年龄在6-14周岁的少年儿童均可参加活动。活动分儿童组(6-9周岁)和少年组(10-14周岁)两个组别。


  四、作品要求
  1.作品以情景剧、舞台剧为主要表现形式,可由单人或多人参与演出。
  2.作品内容要求积极向上,主题明确,富有儿童情趣,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可以是课本中的故事、童话故事、校园生活故事、我们与奥运的故事、和谐家庭生活故事等。
  3.作品时长控制在5-15分钟。
  4.作品格式为不超过40MWMV文件。
  5.作品于规定日期前上传至youngvoolecom
  6.鼓励原创,鼓励少年儿童利用再生资源制作道具、服饰等,倡导环保节约理念。


  五、评选表彰
  1.每个年龄组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获奖者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2.评选最佳组织奖、最佳辅导员奖、最佳剧本奖、最佳导演奖、最佳表演奖、道具创意奖各3个,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六、进度安排
  1. 630日前,各级少先队组织积极动员少年儿童踊跃参与活动,少年儿童将拍摄的DV作品上传至指定网页。
  2.71-1031日,全国少年儿童登陆youngvoolecom,对展示的DV作品进行网络投票,按得票多少和综合评定结果产生16个参赛作品进入第二轮选拔。
  3.111-1130日,评委会对16个参赛作品进行终评,产生获奖作品和各奖项。
  4.1231日前,组织颁奖会,颁发各奖项获奖证书和奖品。
  活动联系人:叶 刚、李建国
  联系电话:010-62006965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08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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