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少办发[2008]5号 转发全国少工委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
现将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好参评工作。
附件:《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的通知》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4月25日
附件:
中少办发[2008]6号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是少先队的重要品牌活动。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迎接共青团十六大召开,按照“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工作要求,深化“雏鹰争章”活动,推进实施五星级雏鹰奖章,为“全国十佳少先队员”评选提供必要的活动基础,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决定继续开展2008年度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抓住改革开放30周年、2008年北京奥运会等重要契机,结合实施《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进一步在基层少先队组织中开展“雏鹰争章”活动,积极发现和树立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少年儿童典型,全面展现当代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的精神风貌。
二、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主办,中国少年报、中国儿童报、中国中学生报和辅导员杂志共同承办。主办单位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全国组委会。全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少年报社。地址:北京朝阳区左家庄北里5号楼中国少年报社;邮编:100028;联系人:骆佳;联系电话:(010)64633227;电子信箱:yidaogang@sohu.com。
三、评选办法
本次活动将按照普及实施《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要求,以“雏鹰争章”活动为基础,评选产生百名“中国好少年好儿童”和万名“好少年好儿童”。凡年满6-14周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在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少先队员都可以参加评选。原则上,小学一至三年级少先队员可申报“好儿童”,小学四年级以上少先队员可申报“好少年”。
活动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自荐、推荐、评议等环节,逐级评选产生学校、县(区)、市(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全国“好少年好儿童”。
“好少年好儿童”候选人原则上由省级少工委向活动全国组委会推荐。各学校、县(区)、市(地)少先队组织也可直接向中国少年报社推荐候选人,由中国少年报社向活动全国组委会推荐。
四、进度安排
1.组织发动阶段(2008年4月)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下发评选活动通知,省、市、县各级少工委组织开展本地区“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中国少年报、中国儿童报、中国中学生报、辅导员杂志及中国少先队工作网站(www。61.gov.cn)等相关媒体刊发活动通告。
2.主题活动阶段(2008年4月-6月)
围绕“祖国发展我成长”的活动主题,基层学校少先队组织广泛开展“奖章记录我成长”自主申报活动和“请让我来夸夸你”好少年好儿童评议推荐活动。
“奖章记录我成长”自主申报活动。所有少先队员均可自主报名参加。申报者可围绕《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中明确的分年级内容要求,寻找自己在参加“雏鹰争章”活动中的变化、进步和成长,需要将具体故事、真实感受和显著收获写成文章。鼓励高年级少先队员思考自己的成长进步与家庭、学校、社会、国家的发展有哪些联系。活动不设门槛,鼓励人人参与,为少先队员提供平等的展示机会。
“请让我来夸夸你”好少年好儿童评议推荐活动。结合“奖章记录我成长”自主申报活动,鼓励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和家长积极参与,以主题队会、展板、宣传栏、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及网络等方式评议和推荐身边的“好少年好儿童”。结合地方实际,各地少先队组织还可创造性地开展少先队员乐于参与的其他形式的评选推荐活动。
3.推选候选人阶段(2008年7月-9月)
各基层学校少先队组织在开展主题活动的基础上,推选出10名候选人参加本地区“好少年好儿童”的评选,并可直接参评全国万名“好少年好儿童”。
参加全国评选的候选人材料(包括:加盖学校公章的活动评选表、候选人自荐故事、相关评议材料及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请于9月31日前寄至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请注明“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字样。
同时,学校可凭生动、详实的活动资料(各阶段活动影像或文字资料)申报“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创新奖”;并可推荐1-2名少先队辅导员申报“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辅导艺术奖”,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各省级少工委结合推进实施“五星级雏鹰奖章”工作,在组织地方各级评选的基础上,向全国组委会推荐50-100名全国“中国好少年好儿童”候选人。候选人材料(包括:加盖学校公章的活动评选表、候选人自荐故事、相关评议材料及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请于9月31日前寄至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并请注明“××省好少年好儿童”字样。
活动评选表见附件。
4.评选和表彰阶段(2008年10月-12月)
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组委会将邀请有关专家对候选人材料进行集中评选,最终评选出“好少年好儿童”共10000名,“中国好少年好儿童”共100名,授予五星级雏鹰奖章及相关荣誉证书。
2009年“六一”前,主办单位将以活动营等形式组织相关活动,对获奖者进行全面考察,物色优秀人选,向“全国十佳少先队员”评选委员会提出推荐人选和意见。
五、工作要求
1.广泛组织发动。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是推进实施《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深化“雏鹰争章”活动的有效手段,将为“全国十佳少先队员”的评选提供重要参考和人员基础。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结合开展“雏鹰争章”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好评选活动,广泛发动广大少先队员积极参与,并争取相关新闻媒体的支持,营造全面宣传动员的良好氛围。
2.创造性地开展活动。评选活动要以少年儿童为本,充分发挥少年儿童的主体作用,适应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注重活动参与过程,突出实践体验环节。要立足地方或学校特色,以“雏鹰争章”活动为基础,与少先队各项品牌活动有机结合,创造性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少先队活动,进一步促进基层少先队组织的全面活跃。
3.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少先队组织要通过组织开展评选活动,积极建立完善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一至四星级雏鹰奖章奖励体系,全面展示少先队教育的积极成果,为广大少年儿童提供审视自我、展示自我、完善自我的平台,引导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要完善操作规范,形成持续开展活动的有效机制,进一步探索完善少先队的评价激励机制,逐步形成从学校少先队到县(区)级、市(地、区)级、省级、全国级的一至五星级雏鹰奖章评定、表彰奖励体系。
附件:2008年度全国“好少年好儿童”推荐表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08年3月28日
附件:
2008年度全国“好少年好儿童”推荐表
(请将个人1寸照片贴在此处) | 姓名 |
| 性别 |
| 联系电话 |
| ||||||||
学校 |
| 班级 |
| |||||||||||
通讯 地址 |
| 邮编 |
| |||||||||||
推荐 理由 |
(推荐单位公章) | |||||||||||||
推荐单位 相关信息 | 联系人 |
| 年龄 |
| 职务 |
| ||||||||
通讯 地址 |
| |||||||||||||
联系 电话 |
| 手机 |
| |||||||||||
电子 信箱 |
| |||||||||||||
备注:1.此表可复制 2.事迹材料另加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