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联发[2008]12号--关于深入开展“南粤少年雏鹰行动”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团粤联发〔2008〕12号
关于深入开展“南粤少年雏鹰行动”
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教育局、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中央8号文件),全面实施全国《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推进我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发展更好地服务南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决定在全省少先队组织深入开展“南粤少年雏鹰行动”(以下简称“雏鹰行动”),构建具有时代特色、广东特点的少先队“雏鹰奖章”新体系,全面深化我省“雏鹰争章”活动。现就深入开展”南粤少年雏鹰行动” 推进素质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雏鹰争章”活动在加强少年儿童素质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意义
1.“雏鹰争章”活动是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雏鹰争章”活动是深受少先队员喜爱、传承时间最长、最具影响力的少先队品牌活动之一。争章的活动理念、活动形式在基层少先队组织中一直有着旺盛的生命力。“雏鹰争章”活动作为少年儿童发挥特长、体验成功、提高能力的有效载体,在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开发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我省是国内最早开展“雏鹰争章”活动的地区之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十余年的实践表明,“雏鹰争章”活动是少先队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
2.“雏鹰争章”活动是少先队服务素质教育的重要平台。服务少年儿童素质教育是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和内在要求。“雏鹰争章”活动结合各个年龄阶段的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特点,把少年儿童素质发展的目标要求转化为生动活泼、具体可见的奖章;把素质教育从单一的课堂教学和知识灌输转化为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体验实践。“雏鹰行动”已日益成为服务素质教育发展、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平台和有效途径。
二、积极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雏鹰奖章”新体系,不断完善少年儿童综合素质评价机制
3.完善体系,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内容。以《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为依据,结合我省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和少先队工作有关要求,对我省原有的“雏鹰奖章”体系进行全面修订。新修订的“雏鹰奖章”体系以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内容,分为基础章、达标章、兴趣章、特色章和荣誉奖章五类(以上详见附件)。各类“雏鹰奖章”除特色章外由省少工委负责统一设计监制,特色章由基层少工委或学校自主设计制作。
4.突出实践育人,以体验教育活动为主要载体。要把培养少先队员良好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目标和具体有形的“雏鹰奖章”的生活形式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在学校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和大自然的实践中去体验,让他们在体验中感受、感悟,接受教育和锻炼。
5.突出激励性,以颁授“雏鹰奖章”为基本手段。把少年儿童全面发展的素质要求分解为一个个看得见、摸得着、适应不同年龄阶段和地区差异、引起少年儿童兴趣、激发少年儿童努力的具体目标,即“雏鹰奖章”。通过“雏鹰争章”活动,使“雏鹰行动”的内容与形式、结果与过程、激励与奖励有机地统一起来;鼓励少年儿童从日常生活和学习的具体环节入手,不断为自己确立新的目标,不断发现自己的潜能,不断看到自己的进步,不断证明自己的成功,突破传统的单靠分数评价优劣的模式。各级少先队组织要重视和规范考章、颁章、护章等争章活动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雏鹰奖章”颁授机制。
三、配合新课改,推进“雏鹰行动”与新课程的有机结合
6.推动“雏鹰行动”与德育课程有机结合。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结合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初中《思想品德》等课程的教学,积极开展“雏鹰行动”与新课程建设有机结合的研究。学校少先队组织,要按照学校课程改革的整体要求,针对少年儿童的多种需求,开展与校本课程密切结合的特色争章活动,开发设立校本特色奖章,使之更具地方资源优势,更富地方文化特色,更具校本教育功效。
7.推进“雏鹰行动”综合实践活动相结合。学校少先队组织开展“雏鹰争章”活动,可使单一的课程学习活动变成学生自主追求的目标和自觉行动,最终形成可操作性强并具有少先队有形激励特性的学习活动模式。
8.积极探索“雏鹰争章”进素质评价。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积极探索将少先队员参加争章活动情况列入中小学生 “成长记录册”,做好争章活动资料的留存,规范奖章颁授的各个步骤。将其作为评价少年儿童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结合全面实施《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扎实推进“南粤少年雏鹰行动”
9.将全面实施《纲要》与扎实推进“雏鹰行动”紧密结合。《纲要》是少先队辅导员开展工作的指南,各地要结合实施《纲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通过确定重点示范区域、示范学校等方式,扎实推进“雏鹰争章”活动。有条件的地区要争取一年普及、两年提高、三年创新的工作要求,探索区域推进、多数学校共同参与的工作模式。
10.要把实施《纲要》和开展“雏鹰争章”活动作为辅导员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团委、教育局和少工委在抓基层、抓《纲要》实施的同时,要切实抓好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的培训。帮助大、中队辅导员全面理解、自觉实施《纲要》,真正了解争章活动的理念,掌握争章活动的操作技能,找准“雏鹰奖章”与各年级少先队教育的切入点,引导鼓励基层少先队辅导员创造出更加科学、生动、鲜活的争章活动经验和成果。
五、统筹城乡少先队发展,以“雏鹰行动”带动和活跃农村少先队工作
11.倡导农村学校因地制宜开展争章活动。指导农村学校少先队组织,充分利用当地资源,配合新课程的实施,将争章活动与“科技小能手”、“文明小使者”等活动相结合,积极开发农村“特色章”,开展具有农村地方特色的“雏鹰争章”活动。
12.鼓励城市学校和村级小学“手拉手”。倡导城市学校帮助农村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带动村级小学开展“雏鹰争章”活动。以“雏鹰争章”活动、“手拉手”活动为重点带动农村少先队工作发展,使城乡统筹、均衡发展逐步成为现实。
六、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以“雏鹰行动”促进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
13.将“雏鹰争章”活动与校外教育阵地的技能训练相结合。各级共青团、教育部门和少工委要充分发挥青少年宫及各类校外教育阵地等在推进“南粤少年雏鹰行动”中的重要作用。各地青少年宫要把“雏鹰争章”活动纳入校外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和学校的联动,将少年儿童的校外科普教育、艺术培训、团队活动等学习实践活动和“雏鹰争章”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并力争成为校外争章基地。各地要充分整合利用本地区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的资源,建设示范性的校外争章基地。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将适时在校外教育机构和公共文化场所中评定一批省级“雏鹰争章”校外活动基地。
14.把“雏鹰争章”引进红领巾兴趣社团活动。要把“雏鹰争章”和红领巾兴趣社团的建设结合起来,为红领巾社团聘请各专业老师担任争章辅导员。在辅导少年儿童争章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根据少年儿童的需求开设争章活动项目,另一方面要及时为他们提供学习信息,提供自主争章菜单,提升少年儿童争章意识,激发他们学知识练技能的兴趣。
15.把“雏鹰争章”作为社区少先队活动的主要载体。各级团教部门、少工委和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少先队队部室、青少年阅览室、活动室、健身房等作为社区“雏鹰争章”活动阵地,排定“社区雏鹰争章指导日”,鼓励少先队员节假日主动参与社区争章活动。积极建立多元化的社区争章辅导队伍,鼓励和聘请有一技之长的热心少年儿童教育事业的专业人士和退休老师、学生家长、青年志愿者等担任社区志愿辅导员,指导少年儿童开展争章活动。充分利用社区资源,逐步建立社区雏鹰争章实践基地,让更多的队员参与社区争章实践活动,让家长了解争章的内涵和意义,支持孩子参与社区争章活动。
七、强化“少儿为本、快乐争章”理念,把“雏鹰行动”打造成为服务少年儿童健康、快乐成长的核心品牌
16.坚持把“少儿为本”、“快乐争章”的理念融入争章活动始终。要遵循胡锦涛总书记“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的要求,强调把“快乐”的理念融入“雏鹰行动”和争章活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改进“雏鹰争章”操作方法,探索快乐争章的活动机制。在启动、实践、展示、颁章的操作实践中,融入快乐争章的元素,采用儿童喜闻乐见的形式,借鉴互动成长的游戏方法,引导队员从被动的争章训练,向自主参与、主动探究转变。各级少工委、少先队组织和授权的社会机构要定期举行颁章仪式,仪式应庄重热烈,使少年儿童感受争章的快乐和成长的喜悦。
17.坚持尊重少年儿童自主性和教育引导性相结合的原则。要注重在定章、争章、颁章、护章等各个环节上体现争章活动重在参与、重在过程、重在自主的原则和操作规范,注重训练过程与激励机制的有机结合。充分尊重少年儿童的自主性,注重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围绕“雏鹰争章”开展的一切活动,都要充分考虑到少年儿童的兴趣和内在需求,有些项目活动可放手让他们策划、组织和实施。同时,要把对少年儿童的教育引导贯穿活动始终,帮助他们端正争章动机,摒弃功利思想。争章辅导员要对获章标准和活动项目进行详细说明和指导,鼓励少年儿童向自身挑战,但不要强制少年儿童必须完成哪些项目。
18.坚持争章过程的全面普及性和适度竞争性相统一的原则。要注重“雏鹰争章”的普及性,设定的全部项目让全体少年儿童都可以参加,获章标准一般通过努力都可以达到,对每个少年儿童经过努力,基本达到获章标准,都要授予雏鹰奖章,但不得随意降低颁章标准。同时,提倡少年儿童自己和自己竞争,淡化少年儿童之间相互竞争。引导少年儿童不断为自己设定新的目标,在参与争章活动中不断地挑战自我,战胜自我,不断感觉成功的喜悦。
八、积极建立健全“雏鹰行动”的工作和运行机制
19.加强对“雏鹰行动”工作的领导。各地共青团、教育行政部门和少工委要共同推动建立本地区“雏鹰行动”的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积极借助社会各方的专业优势、人才优势、阵地优势等,推动“雏鹰行动”蓬勃发展。
20.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当前学校少先队组织开展“雏鹰争章”活动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经费不足是其中主要问题。各地一方面要多渠道筹措开展 “雏鹰行动”所需经费,另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为推动争章活动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经济保障。
21.建立“雏鹰行动”的动态信息反馈机制和操作运行机制。各地要注意收集、发现基层少先队组织开展活动过程中出现的情况,积极培育、推广具有地方特色的争章活动模式和运行方式,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省少工委。
22.将“雏鹰行动”纳入少先队及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体系。各地开展“雏鹰行动”情况列入少先队工作年度考核重要范畴,纳入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体系。同时,基层少先队组织、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员组织和参与“雏鹰争章”活动的情况将作为评选各类优秀少先队集体和个人的条件之一。
“雏鹰行动”和争章活动是事关少年儿童素质教育和少先队工作体系全局的系统工程,各地共青团、教育行政部门、少工委和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切实抓好落实。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可登陆广东少先队网(www.gd61.org)了解。有关活动开展等情况请及时报省少工委办公室。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南粤少年雏鹰行动△ 素质教育 意见
送:团省委、省少工委领导
发:团省委机关各部室、下属单位,各县(市、区)少工委、省少先队重点联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