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联发〔2008〕9号—关于评选第九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员”和首届“广东省十佳自强好少年”的通知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
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
团粤联发〔2008〕9号
关于评选第九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员”和首届“广东省十佳自强好少年”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教育局、少工委,省有关单位团委: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宣传树立少年儿童的先进典型,激励身处逆境少年儿童自强不息,教育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广播影视传播集团决定共同开展第九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员”和首届“广东省十佳自强好少年”(以下简称“双十佳”)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大力宣传在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我省少先队事业所取得的成绩;通过评选活动,向全社会展现我省优秀少先队员和少年儿童先进典型的精神风貌,以先进典型激励少先队员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吸引和鼓励更多的社会各界人士支持和关心少先队工作,推动我省少先队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评选项目和条件
(一)第九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员”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纪守法,有远大理想和正确的人生目标;
2. 勤奋学习,品学兼优,尊敬师长,关心同学,集体荣誉感强;
3. 热爱少先队组织,具有作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积极参加队的活动或在队组织中发挥积极作用;
4.在科技创新或德智体美等的某一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作出突出贡献;
5.在个人修养、服务他人或奉献社会方面有突出事迹;
(第4、5项具备其中一项即可)
6.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性格乐观开朗、不怕困难、勇敢顽强、自尊自信、积极进取。
7.推荐人选应为
(二)首届“广东省十佳自强好少年”
“广东省十佳自强好少年”表彰身处逆境自强不息的6-16岁少年儿童,重点表彰因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或经商而留守在家,长期由其他亲人代为照看的农村留守少年儿童,比例不低于70%。具体要求如下: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共产党的领导, 遵纪守法,有远大理想和正确的人生目标;
2. 勤奋学习,关心同学,尊敬师长,孝顺长辈,集体荣誉感强,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3. 身处逆境但自强不息,乐观向上,在承担家庭责任、帮助他人或服务社会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
4.身处逆境但自强不息,乐观向上,在德智体美某个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注:以上第3、4项满足一项即可)
5.推荐人选应为
三、评选程序
1.组织推荐。“双十佳”评选由各地市在基层少先队组织和少先队员中广泛发动、积极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初评,择优向省评选委员会提出推荐人选。各地应优先推荐在“雏鹰争章”、“手拉手”、“民族精神代代传”等少先队体验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少先队员,优先推荐优秀少先队集体中的先进个人典型以及农村“留守少年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特殊困难少年儿童中的优秀少先队员。每个地市分别按每个“十佳”推荐2-4名候选人,其中“十佳自强好少年”候选人中留守少年儿童比例不低于50%。各地市推荐人选必须经过其所在学校少先队组织正式推荐,并进行公示。
2.社会举荐和个人自荐。为扩大活动影响,拓宽优秀少先队员和少年儿童的选拔范围,本次评选接受媒体、相关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该类人选经评委会初评后经所在学校、当地团委、教育部门核实确认后可作为正式候选人。
3.评委会初评。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和南方影视传媒集团组建活动组委会。组委会有关成员和青少年教育专家、资深少先队工作者等共同组成评审考核委员会,依据申报人材料从候选人中确定20-30名的正式候选人。
4.网络投票和公示。正式候选人事迹材料在广东少先队网(www.gd61.org)等网站以及队报队刊、有关媒体进行公示,接受少先队员和社会公众投票。
5.评委会终评。由评委会根据投票情况等进行终评,依据少先队员投票结果和评审委员会意见,活动组委会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和认真审议,将评选结果报主办单位确认后正式产生第九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员”和“广东省十佳自强好少年”。
6.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将在“六.一”期间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组委会从“双十佳”的人选中遴选推荐今年全国第十三届“十佳少先队员”候选人。进入正式候选人名单但未能当选的授予提名奖。各地推荐的“双十佳”候选人,未能当选的作为2008年度广东省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
四、材料报送
所有候选人请提交候选人登记表,事迹简介(300字左右,一式五份),详细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一式五份)和2寸正面免冠照片五张,6寸彩色生活照4张。最后入围的正式候选人(届时通知)须另报真实反映候选人日常学习、生活情况的DVD光盘1张。各市少工委将所有推荐人选事迹材料制作成DVD光盘, 连同书面材料报省少工委办公室(没有提交DVD光盘的不予评审)。
请各地市少工委务必于2008年5月10日前上报材料,逾期不报视作放弃。
五、工作要求
1.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各级少工委要本着对少先队事业负责,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严格审核,认真履行投票选举或公示等推荐程序,切实加强活动的规范管理,坚决杜绝指定地区、指定学校推荐候选人等现象。各地市应按照广东省十佳少先队员评选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和规范本市的十佳少先队员评选工作,建立和完善本地区优秀少先队员的发现、培养和举荐机制,并在时间上和省十佳少先队员评选相衔接。原则上各地市推荐的“广东十佳少先队员”候选人应为本市“十佳”少先队员。各市少工委应逐步实现评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上下贯通、标准一致、逐级推荐的选拔机制,确保推荐最优秀、最有代表性的少年儿童作为候选人。
2.广泛动员,全面活跃。各地要着眼于活跃基层、扩大参与面,充分发动基层学校少先队组织,动员广大少年儿童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使少年儿童在参与评选活动的过程中切实接受教育、得到锻炼、展示风采。同时也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关爱留守少年儿童等困难少年儿童群体的良好氛围。“十佳少先队员”的评选要逐步与“雏鹰争章”活动相结合;“十佳自强好少年”应和“手拉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行动”结合起来。要围绕推荐、评选、学习和宣传“双十佳”开展丰富多彩的体验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少先队员深入开展教育与自我教育,激励他们奋发向上,不断进取。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精心策划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包括前期宣传、过程展示、结果发布和后期追踪,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和少儿频道、红领巾电视台、广播站等具有少先队特点的宣传阵地的作用,提升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向全社会展示当代少年儿童的优秀道德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
附件:
1.第九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员”推荐人选登记表
2.首届“广东省十佳自强好少年”推荐人选登记表
联系电话:020-87185725 传 真: 020-87185621
联 系 人:杨英彬 邮 箱:tswsnb2008@163.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
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
二ОО八年四月五日
主题词: 少先队 评优 通知
发:各县级团委、广东省少先队重点联系学校
附件一:
第九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员”推荐人选登记表
市 (县﹑区) 2008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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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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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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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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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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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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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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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队 |
级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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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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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地级以上市表彰 情 况 |
(此项可另附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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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事迹 |
(此项请另附纸,包括3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和300字以内事迹简介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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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学 校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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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级 教 育 局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 级 团 委意 或 少 工见 委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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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教 育 局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 团 委意 或 少 工见 委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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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复印有效 广东省少工委制
附件二:
首届“广东省十佳自强好少年”推荐人选登记表
市 (县﹑区) 2008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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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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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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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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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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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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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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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队 |
级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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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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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地级以上市表彰 情 况 |
(此项可另附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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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事迹 |
(此项请另附纸,包括3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和300字以内事迹简介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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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学 校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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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级 教 育 局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 级 团 委意 或 少 工见 委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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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教 育 局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 团 委意 或 少 工见 委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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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复印有效 广东省少工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