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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申报2007年全队调研奖材料]对深圳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的调查思考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下载专区 点击数:4987 更新日期:2008/2/14

对深圳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的调查思考

 

深圳市少工委    周岸标

 

青少年是党和国家的未来。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关心青少年就是关心未来赢得青少年,才能赢得未来。深圳目前有公办普通初中214所,在校生202393人;公办小学347所,在校生575160人;民办普通初中141所,在校生67274人,民办小学96所,在校生261320人。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民办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壮大,民办学校的少先队工作也取得很大发展与成绩。但在实践中,由于客观办学条件的制约以及办学者主观因素等影响,我市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还存在发展不平衡、管理不完善、少先队活动开展不踊跃等一系列问题。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全市青年工作会议上强调:“共青团工作、青年工作,一定要切实做到基层化和非精英化。要重心往下,深入基层,扎根基层,在基层见行动,在基层体现效果。”党的十七大精神及全市青年工作会议精神为新形势新阶段下我市少先队工作指明了方向。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全市青年工作会议的相关指示,为客观、全面、准确地了解我市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的现状和需求,把准我市民办学少先队工作的发展方向,推动全市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均衡发展,市少工委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实地调研,通过开展座谈、问卷调查、个案研究、查资料、看活动等多种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情况调研,现将调研结果汇报如下:

一、深圳民办学校规模不断壮大,新形势下加强我市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的意义重大。

(一)、全市237所民办初中及小学中,拥有少先队员299851人。从所占的比重看,民办学校少先队在全市少先队中有着重要的地位。

近几年,我市民办学校数量和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学生数量不断增加。深圳民办教育不仅是深圳教育的一个补充,而且已成为我市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深圳民办教育已成为我市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我们本次调研得到的数据,目前深圳共有民办小学(初中、小学)237 所,民办学校少先队员299851人,占全市少先队员总数的约三分之一。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在全市少先队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民办学校少先队的工作水平直接影响到全市少先队工作的整体水平,没有民办学校少先队的活跃,就没有全市少先队工作的整体活跃,就没有全市少先队事业的全面发展。

 ()、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基础管理薄弱,工作方式亟待改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市各项事业特别是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也不断向前发展。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与公办学校相比,广大民办学校特别是经济型民办学校的少先队工作整体上仍处于不够活跃、基础薄弱的状态。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我市民办学校少先队普遍存在“队组织体系不完善、辅导员队伍有待加强、队活动主题欠缺、物质依托脆弱、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迫切需要我们加大对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的指导和重视,迫切需要我们充分认识做好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迫切需要我们把部分工作重心转移到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中,进一步贯彻“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基本思路,坚定不移、矢志不渝地推进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

(三)、从社会发展大局看,加强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是构建和谐深圳的重要保障。

调查显示,深圳民办学校的学生大多是外来工子女或是外来工二代子女,他们的家庭普遍子女多,收入偏低,父母文化程度不高、流动性大。如何加强外来工子女的思想道德教育,如何保证外来工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已成为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遇到的迫切问题。此外,我们的调查结果还显示,这些外来工子女和外来工二代子女将来长大后大部分会随他们父母留守深圳,少部分会回他们的老家或全国其他地方发展。如果我市外来工子女和外来工二代子女的思想道德建设问题没处理好,他们的健康成长得不到保障,从长远来看,不仅会影响到构建和谐深圳的大局,也会影响到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作为广大民办学校少先队员的群众组织,少先队组织要积极发挥应有的作用,准确把握十七大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动员各方面社会力量,努力推进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

把民办学校少先队建设纳入全市少先队工作的整体格局之中,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践市委关于“共青团工作、青年工作,一定要切实做到基层化和非精英化”指示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市少先队事业适应时代变化,实现自身发展的现实要求。推进民办少先队工作发展,有利于扩大少先队组织的覆盖面,有利于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团结教育青少年的核心作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少年儿童的全面成长,有利于培养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接班人。  

二、深圳民办学校少先队的基本现状

(一)、少先队组织基本情况:

全市民办学校的少先队组织基本健全,适龄儿童都能及时推优入队。据我们调查统计,我市现共有民办学校少先队大队237个,建队率100%,共有少先队员 299851人 。

(二)、辅导员队伍基本情况:

在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方面,民办学校全部配备了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但专职辅导员很少,大都是兼职辅导员,而且民办学校大队辅导员稳定性差,流动性大。民办学校的大队辅导员来源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由学校校长直接任命占60%,另一种是学校行政聘任占30%,还有一种是公开选拔或竞聘,占10%。他们的基本特征是:热爱少先队事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组织能力;年纪较轻;女性所占比例超过70%;中队辅导员一般由班主任担任。

民办学校大队辅导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三)、少先队阵地建设基本情况:

民办学校基本都建立了以队室、广播站、黑板报为主的少先队基本活动阵地,但校外教育阵地较少。学校经济状况与少先队阵地建设的水平高低成正比:少部分实力雄厚的民办学校,少先队队室装备先进,鼓号队、管乐队配置齐全,有闭路电视、红领巾广播站等专门的队活动阵地;大部分实力较弱的经济型民办学校中,硬件配备较差,虽然大都有固定队室等活动阵地,但仅能满足基本的活动要求,少先队队刊、鼓号队和校园网等的配备率不高。


民办学校少先队阵地基本情况统计表

我们发现,少先队工作开展得比较好的民办学校,他们德育工作就开展得比较好,他们的学生素质也普遍较高,容易管理。   

(四)、少先队活动基本情况

1、常规性活动。民办学校能够从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出发,从规范学生行为、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入手,弘扬民族精神,培育社会公德,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以少先队体验教育为主要的活动形式,开展了一些常规性、基础性的少先队活动,如升国旗仪式、国旗下演讲、主题队会,以及革命传统教育、法制教育、公德教育、环保教育、行为规范教育等,活动开展较为经常化、规范化,内容也比较充实。

但是,部分起点不高,基础薄弱的经济型民办学校开展少先队活动存在不少困难。据我们调查统计,有一半以上的学校没有召开过全校的少先队代表大会,少先队一些常规性的日常活动都没能充分开展,此类学校多为条件较差的经济型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开展少先队活动基本情况统计表

 

2、创新性活动发展不均衡。部分起步相对较早,起点较高的民办学校,能够在开展好常规性活动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特点和学校教育理念,积极探索有校本特色的少先队活动,努力拓宽队员的活动领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积极、开拓、自立、创新的作用,达到了“为素质教育服务、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的目的,开创了少先队工作的新局面。如石岩公学少先队组织通过构建体验型校本德育基地,如“人生艰辛体验地”、“长廊百米通古今”优化传统文化学习地、“崇尚自然怡心园”净心地、“热爱科学露一手”启智地,来开展少先队活动,富有创意,效果显著。

与公办学校相比,民办学校在组织体系上与上级团队组织缺乏紧密联系,各级少先队组织对民办学校工作的指导和引领不够充分,因此民办学校少先队活动与上级少先队组织的部署欠缺一致性。造成有些在公办学校普遍开展的“祖国发展我成长主题教育活动”、“手拉手活动”、“雏鹏(鹰)争章”、特色中(小)队、科技创新等活动,在民办学校中还未能全面开展。另外,经济型民办学校由于基础薄弱,条件有限等等原因,在开展创新性活动中存在不少困难。

()、民办学校对少先队工作重视情况不同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我市部分市民办学校已认识到学校德育工作和少先队的重要性,开始关注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些学校把德育放到了立校之本的位置上,坚持德育为首,做好少先队工作。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学校并没有充分认识到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性。如下图所示:


 

民办学校对少先队工作重视程度统计表               民办学校对少先队工作的研究、指导的情况


 

三、深圳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一)、民办学校少先队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发展不均衡状况亟需改变,队籍管理混乱、入队仪式流于形式、入队手续不规范等现象亟待消除。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我市民办学校少先队组织建设规范化建设发展不平衡,一些经济型民办学校在少先队组织建设规范化建设上还存在很大差距。

1.有的学校少先队队籍管理严重缺失,连最基本的大队花名册都没有。调查显示,完整配备少先队队籍花名册的只有136所学校,占整个民办学校比例57.4%。此外,还有部分学校虽然建立了大队部,但却没有中队和小队。

2. 有的学校入队仪式只是流于形式化,既没有对学生进行队前教育,使学生了解队史,队知识的基本内容,达到“四知道、四会、一掌握”,也没有严格的入队仪式。、

3、有部分民办学校入队手续不规范,甚至存在学生自己事前不知道也没提出申请就被批准入队的现象。

此外, 民办学校少先队的组织隶属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部分民办学校少先队组织因缺乏上级少先队组织有效的、经常的管理和指导而游离于组织之外,一些民办学校少先队组织对也没有主动地、及时与上级少先队组织建立联系。

(二)、民办学校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1.民办学校少先队辅导员较少得到正规培训,业务素养薄弱。

少先队工作对大队辅导员的要求很高,除了必须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思想素质外,还要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放的思维、饱满的热情、开朗的个性、见多识广、年轻活泼也是其必备条件。而通过这次调研我们却发现,部分民办学校在选用辅导员时存在重年纪,重才艺的片面认识,大队辅导员对少先队专业知识不够熟悉、了解, 加之上岗前很少参加系统的少先队辅导员岗前专业培训,造成部分民办学校大队辅导员业务素养相对薄弱。比如我们在市区某民办学校调研时,问及该校大队辅导员一些相关业务问题时,该大队辅导员基本是一问三不知,有其名无其实, 其定位最多是一个生活辅导老师。这种现象在一些基础薄弱的经济型民办学校中尤为突出。

此外,民办学校大队辅导员任职后很少有机会进行定期地、系统地培训。调查显示,深圳民办学校有32%的大队辅导员都没有参加过参加的区市级以上少先队辅导员培训。

现任大队辅导员参加区级以上培训次数统计表   新任大队辅导员参加岗前专业培训或学习情况统计表

 

2.民办学校少先队辅导员普遍负担太重,工作压力较大。

民办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大多为兼职辅导员,有的兼职辅导员往往还是学校的骨干力量,身担数职,工作重,平时承担繁重的教学任务和诸多事务性工作,导致这些辅导员在少先队工作上的时间和精力投入不足,不能全身心投入少先队工作。应该说,教学任务的“量”与做好少先队工作的“质”是成反比的,教学任务的“量高”直接导致了少队工作的“质低”。

 

民办学校大队辅导员一周兼课情况统计表       民办学校大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精力情况统计表

 

3.民办学校少先队辅导员待遇普遍偏低,队伍稳定性较差。

按有关政策的规定,少先队辅导员的待遇是学校的行政人员,属于学校的中层管理干部。但我们在调研时发现,有相当部分民办学校的少先队辅导员没能享受按规定应该享受的政治、经济待遇。事实上,使辅导员待遇得到落实,民办学校特别是经济型民办学校的教师待遇本来也普遍偏低。

民办学校大队辅导员每月平均总工资情况统计表             民办学校大队辅导员享受待遇情况统计表

 

民办学校辅导员的待遇得不到保障,面对现在日益上升的生活成本,辅导员的生活压力和精神压力都很大,再加上有些民办学校对大队辅导员的不重视,使他们对职业发展情景产生担忧和缺失信心,跳槽现象频繁发生,造成民办学校大队辅导员流动性大、稳定性差。

                民办学校大队辅导员任职时间统计表

 

(三)、民办学校少先队校外活动基地匮乏,硬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少先队阵地包括队室、鼓号队、黑板报、红领巾广播站、红领巾电视台等,是少先队组织对少年儿童进行教育的重要途径和基本形式。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市部分民办学校的少先队阵地建设相对落后现象严重。有的民办学校由于建立时间较短,发展过快,造成很多硬件措施跟不上。有的经济型民办学校则基础薄弱,少先队阵地硬件配备较差。

在我们所调研的学校中,有15%的学校甚至没有自己的队室。有的学校虽然有队室,但规模上还无法达标,存在“一室多用”现象。有的学校教舍虽然紧张,勉强腾出一间或大或小的队室,但队室缺乏管理,布置不规范,利用率较低。如我们在市区某经济型民办学校调研时发现,他们的队室活动照片陈旧,没有队史挂图,虽然有鼓号队,但鼓号却被放在储藏室,基本成了摆设。

此外,很多学校少先队校外的活动阵地非常缺乏,有一半以上的学校没有校外活动基地。

   

民办学校少先队队室面积情况统计表               民办学校校外活动基地情况统计表

 

(四)、陈旧的活动方式已经不适应时代的需要,民办学校少先队活动形式要进一步创新,在少先队活动的效果和质量上下功夫。

1.民办学校少先队活动内容单一,流于形式的现象严重。

丰富与发展新时期的少先队活动,是少先队工作的重要任务。一些国有型民办学校和一些管理较好的经济型民办学校中,少先队活动虽然开展得不错,但也普遍存在活动单一,缺乏特色的问题。

在一些基础薄弱的民办学校,这些问题就更为严重。这些学校少年队活动的不足之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活动单一,80%的少先队中队活动就是以班会说教课为主,课外活动少,野外考查、社会调查等走进自然,走进社会的活动很少;学校的一些少先队活动不够规范,流于形式;少先队员的参与度不够深,活动的形式还不够丰富,难于真正激发学生的兴趣,达不到活动目的;

比如,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有的民办学校竟然不知道“手拉手活动”、“雏鹏(鹰)争章”活动等,更别提深入开展了。一些学校开展了这些活动,但活动在具体实施中没有考虑到不同年龄段少先队员的认知水平和身心特点,对体验活动的检测、评价、激励作用也被忽视,导致少先队员在体验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不突出,活动常流于形式。

还比如,我们在调查民办学校少先队元佩戴红领巾情况时,就发现竟然有32%的学校对这个少先队最基本的规定都做不到位,没有形成监督机制。

民办学校对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管理情况统计表

 

2.少先队活动场地不足、少先队辅导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活动经费短缺等问题是制约民办学校少先队活动开展不力的瓶颈。

民办学校少先队活动开展不力,有着多方面的原因。在下面的统计表中,我们可以发现,阵地问题,辅导员问题,经费问题和活动时间问题是民办学校少先队活动开展不力的最主要原因。

此外,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欠缺活力。当今的少年儿童自我意识、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能力较强,对老套俗套的少先队活动显示出强烈的逆反心理。在我们调查中,许多少先队员希望组织开展一些特别的活动,不要总是老生常谈,这不仅是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面临了一个新问题,也是公办学校开展少先队活动面临的一个问题。

 

民办学校开展少先队活动的困难情况统计表

 

1)关于活动阵地:主要缺乏开展少先队活动的阵地和相应硬件。

2)关于辅导员: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业务能力、队伍不稳定和精力和时间没有保障。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有一些学校辅导员由于缺乏少先队的专业知识,对辅导员的职责并不明确,任何活动都按照自己的想法和经验去策划、设计,孩子们被动地充当某个角色,去表演一下,参与一下,导致活动成人化,缺少童趣,缺乏吸引力,队员们的主动性、积极性没有充分得到调动和发挥。而辅导员队伍稳定性差则导致部分学校开展少先队活动没有持续性,活动效果也没有保障。

3)少先队活动无时间保证:调查统计显示,只有68%的民办学校能保证每周有相当于两个课时的少先队活动时间。

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校方和家长片面追求学生学习成绩,学生的学习时间占用了正常的少先队活动时间。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民办学校的学生们对少先队活动不感兴趣的比例只有10%,这说明绝大多数学生还是很渴望参加少先队活动的。

4)少先队开展活动经费无保障:这是民办学校开展少先队活动不力的一个重要原因。

据我们调查,民办学校少先队需要的活动经费主要依靠学校的财政开支。大多数民办学校少先队没有固定的活动经费,大部分学校不同程度的存在活动经费不足或者说根本就没有经费的现象。

  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经费情况统计表                  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经费额度情况统计表

 

如上表所示,少先队活动经费有预算有保障的学校只占10%,而且这还是一些基础较好的国有型民办学校。而相当部分学校的经费要么短缺要么没有保障,严重制约了少先队活动的开展。比如,我们在调研过程中就发现有的民办学校由于少先队工作经费欠缺,鼓号乐器购置不起或购置不齐全、少先队鼓号队就没法成立或正常活动。

(五)、民办学校对少先队工作的重视程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应尽快改变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尴尬局面。

1.民办学校是市场经济向教育领域渗透发展的产物,市场经济追求利润的本性在这里依然发挥着作用。民办学校除了承担一般学校教书育人的使命外,还有着盈利的目的,许多民办学校的办学人既要管理学校,也要经营学校。由于利益的驱动,许多学校更倾向于把精力和有限的资金投入在学校门面的装修、硬件的改善和智育活动方面,以此招揽生源,而不愿把精力资金投入到组织学生参加少先队活动等德育活动上。

2.由于民办学校存在着招生压力,个别民办学校存在重经济效益、忽视思想道德教育的现象。民办学校一般把提高教育质量看作生命线,而提高教育质量的主要手段就是提高学习成绩。一些民办学校重视智育,忽视德育,忽视少先队工作。学校宁愿创造条件让学生在各种竞赛中取得好成绩来招徕生源,也不愿投出人力、物力和时间来开展少先队活动。

比如,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有的学校课程表上是写着有少先队活动课,但这些活动往往被用来做练习或上文化课。

3.少数民办学校负责人意识淡薄,没有从建设和谐社会、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性。有的负责人认为,少先队工作开不开展无所谓,只要在学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中有一笔即可,只要教育教学质量上去了,就可以“一白遮百丑”。在实际工作中,少年队活动不仅流于形式,少先队活动的时间、场所、经费不能得到可靠的保证,大队辅导员工作得不到相应的支持,没有工作动力。

我们调查民办学校行政班子对大队辅导年度业务考核情况时发现,竟然有15%的学校没有考核,35%的学校以工作量为考核,工作量作为考核标准显然是不科学的,可见这些学校对少先队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加强。

民办学校大队辅导年度业务考核情况统计表

 

(六)、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的发展,还需要得到家长和社会各界的进一步支持。应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学校与家长的联系,改变家长重视学生学习成绩,忽视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片面性。

1、家长学校之间沟通不及时,尚未在开展少先队活动的认识上形成互动。民办学校与学生家长联系偏少,家长对学校开展少先队活动了解较少,少先队工作缺乏有效的学校与家庭的联系机制。

在调研过程中,一些民办学校负责人反映,开展少先队工作经常得不到家长的理解和支持,与家长沟通难度较大,大部分家长或者没有时间和精力,或者只注重子女的考试成绩和安全,家长队如何配合学校开展少先队活动没有足够的认识。有的家长甚至向学校表示,“我们知道开展少先队工作很重要,可我们做家长的根本没心思管这些事,怎样开展少先队活动,还是由学校做主吧!

目前我市的民办学校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高收费、高标准的民办学校。这类学生的家庭富裕,家长以私营企业主居多。他们一方面忙于生意上的事情,没有多少时间来了解孩子的思想状况,也不可能深入地关注学校的少先队活动开展情况;另一方面,家长们还认为,既然向学校交了远远多于公办学校的费用,学校应该把所有的教育工作都承担起来,家长根本不用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费心思。

收费较低、办学环境相对差的经济型民办学校和部分国有型民办学校,是我市民办学校的主体。这些学校的学生家庭大多数为外来劳务工家庭,家庭经济条件普遍低于深圳市平均水平,家庭生活压力大,家长工作时间过长,主要精力放在赚钱养家糊口。家长不能很好的配合学校和学生,导致部分活动开展不正常,效率也不高。民办学校生源的特殊性,决定了民办学校开展少先队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也决定了加强和改进民办学校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少先队工作是一项长期存在的重要战略任务。

2、民办学校开展少先队活动渴望得到社会各界支持,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缺乏统一指导和指引,尚未形成切实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

近年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少工委、本着对民办学校“高看一眼,厚爱三分”的态度积极扶持和鼓励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的开展,为加快民办学校少先队发展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是,相对于公办学校,这些部门对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的具体指导与引领还比较薄弱。我们了解到,由于办学体制的原因,在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的引领指导和管理上,这些部门现在还没有形成切实有效的机制。

我们在调研时发现,由于租金问题,大部分民办学校都选择在一些租金便宜的地方办学。这些地方有大量的网吧、发廊,人员和相对复杂,周边环境较差。这样的办学环境,容易使学生受到一些不良影响,对学生的成长极其有害。在我们调查中所走访的相当部分学校周边的环境都不是很好。

比如学校周边的一些网吧为了经济利益,千方百计吸引少先队员,使少先队员沉溺于网络,影响少先队和德育工作的开展。还比如我们在关外某校调研时,该校领导就反映周边的娱乐场所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活动和少先队活动的开展。比较而言,公办学校周围的外部环境则要好很多。

我市民办学校的德育工作和少先队工作亟需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

四、加强民办学校少先队管理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督、考核机制,把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纳入我市基础教育发展的总体格局,制定适应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需要的具体实施规划,促进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健康发展。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把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为整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体系中的重要方面,要把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把对少先队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范畴。

我们把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纳入我市基础教育发展的总体格局,把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统筹安排。少先队的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对象和目标是一致的,它们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规划本区域教育发展时,要把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督导、评估的工作范畴;要督促各民办学校把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并将少先队情况作为衡量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标准;要把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纳入民办学校德育工作的督导评估范畴,作为民办学校综合性督导评估的具体内容。

建议应把少先队基础建设作为民办学校办学准入的重要条件,建立考核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审核民办学校准入条件和每年的年审中,要把学校的少先队工作的基础建设作为重要标准,不能达标的学校,应该不予准入或责令限期整改直到达标。民办学校少先队基础建设的标准应该结合我市目前民办学校的实际,由团市委、市少工委和市教育局以及其他相关行政部门联合协商制定,主要内容建议以“有组织、有阵地、有辅导员、有活动、有制度、有保障”为要求。

22005年,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农业部、文化部八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文件下发以来,我市在推进文件落实方面都做了很多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少先队工作发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形成“全队一盘棋”的观念,将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的发展、壮大作为我市少先队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把民办学校的评优、创先、表彰等工作,纳入全市少先队评比序列。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建议由团市委牵头,联合我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当前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面临的问题与困难,制定适应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需要的实施规划,出台相关规定和政策,为推进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

(二)、发扬“全团带队”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健全我市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机构建设,加强对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

1、各级少先队工作机构是开展少先队工作的主体,是少先队工作贯彻落实到基层的保障。各级团组织和少工委要进一步明确少先队工作在共青团事业的基础地位,把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纳入我市少先队的总体工作之中,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少先队的管理和指导。要摆正公办学校少先队和民办学校少先队的关系,要把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作为检查、考核基层团委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团委和少工委的活动经费中要有合理的比例用于民办学校少先队活动。

2.各级团委、少工委应按照“分类指导,有效督导,典型示范,长抓不懈”的原则,规范和指导民办学校的少先队工作。要指导民办学校队组织根据队章精神,结合少年儿童身心特点,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要重视挖掘并培养民办少先队工作先进学校的典型经验。要通过现场办公、专家辅导等多种形式的工作指导,促进少先队工作薄弱民办学校的改进与提高。

要强化对不同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的分类指导:对基础薄弱的经济型民办学校,要重点加强基础建设;对一些条件较好的民办学校,要突出抓好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化和特色化,提升整体水平;既要突出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特点,又要借鉴公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的经验。

3.各级团组织和少工委要遵循“抓基层、抓落实”工作思路,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经常到民办学校进行调查研究,帮助制定工作计划,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同时也要经常听取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汇报,定期进行研究,及时指导帮助。      

4.各极团组织和少工委要加强与教育和其它行政部门的协调与合作,积极争取他们对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少先队组织开展活动创造条件,优化民办教育的外部环境,推动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的发展。

(三)、民办学校自身要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重视,进一步完善民办学校少先队基础建设。

加强学校少先队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培养促进少年儿童的全面成长,有利于培养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学校管理,是实现其自身发展的现实要求。            

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要从根本上扭转民办学校教育中的忽视少先队工作,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矫正学校教育“太重营利”的短期思想,要确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加强对少先队发展的重视和支持力度,从硬件、制度和经费等方面保障本校少先队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大力支持少先队开展各种活动,保证每周至少两个课时的少先队活动时间和开展活动必要的经费支持。要把少先队基础建设作为学校整体发展规划的一部分,加强硬件建设,建设好少先队队室、鼓号队、中队角、红领巾广播站、红领巾电视台等校内活动阵地。

(四)、加强民办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少先队辅导员队伍。严格规范民办学校少先队辅导员的准入标准,应着力解决少先队辅导员在工作上、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主要问题,积极为他们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进一步完善培训机制,全面提高民办学校少先队辅导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1.建立和完善民办学校少先队辅导员选拔、配备和聘任制度。

各级建队的民办学校要设立大队辅导员岗位,根据少先队工作对辅导员的素质要求,规范健全少先队辅导员的配备与选聘制度,把好“入口关”,改进辅导员聘任制度,将那些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作风正派、年富力强,少先队专业素养较好的优秀教师选拔到少先队辅导员岗位上来。大队辅导员要按学校中层干部进行管理,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团队组织备案。

鉴于大队辅导员对开展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性,我们建议:推行民办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持证上岗制度。由市少工委按照少先队辅导员岗位规范要求,结合我市民办学校实际情况,负责制定民办学校少先队员辅导员任职有关资格要求和规定,以市团校或团队组织审核的其他青少年培训机构作为培训基地,每学年对全市民办学校的新任辅导员或拟任辅导员进行以辅导员基本素质要求、少先队工作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少先队工作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岗位资格培训,并进行考核,对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民办学校少先队辅导员由市团校发给相应的资格证书。没有取得资格证书的不能担任学校大队辅导员一职,并由各级少工委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检查和监督。

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针对民办学校的实际,定期开展不同层次、不同方式的培训。

2.进一步落实辅导员的待遇,保持辅导员队伍的稳定。

民办学校要把辅导员的政治、经济待遇落落到实处,使其切实享受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的待遇,切实调动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保护辅导员的个人相应权益,要在在政治、工作、学习、生活上关心少先队辅导员,及时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使他们安心工作,热心工作,保持辅导员队伍的稳定。下一步,建议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市少工委要联合市教育局和其他部门出台相关政策,落实民办学校少先队辅导员的待遇。

有条件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要求配备专职少先队辅导员。学校条件暂时不允许的民办学校,要争取尽早配备专职辅导员,同时要将兼职辅导员从事少先队的工作量计入本人在岗工作总量,并相应酌减授课时数,其兼课与学校中层干部相当或每周不超过学校教师平均课时数的一半,保证兼职辅导员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从事少先队工作。

3. 大力加强民办学校辅导员培训工作。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培训要以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为目标,以加强辅导员自身修养,提高进行少先队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其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思想品德修养、教育政策法规、少先队工作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少先队中心工作、现代教育技术、现代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等方面,培训具体内容应视不同对象的实际需求有所侧重。

各级少工委、教育行政部门和民办学校要积极为辅导员的学习交流创造条件,选送民办学校少先队辅导员参加业务培训和有关工作的专项培训。

民办学校辅导员培训要按照分级负责、相互协作的原则进行,主要由各级少工委负责组织实施。市少工委负责制定少先队员辅导员培训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内容,审定培训教材,组织较高层次的市级培训活动,指导基层的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等。区级少工委负责本区民办学校少先队辅导员一些日常和初级培训工作,承担少先队辅导员基础培训任务。

根据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的情况:由于民办学校实际的困难,大队辅导员脱岗培训,培训时间原则上以3-7天为宜;经费上,要尽量精简培训费用开支。辅导员业务培训经费,原则上由所在学校承担,条件确实相对困难的民办学校,可以从实际情况出发,由各级少工委和教育行政部分负担一点。

辅导员参加脱产培训可接受的时间情况统计表       辅导员参加脱产培训可接受的费用情况统计表

 

其次,要鼓励民办学校大队辅导员在工作之余积极参加函授、自学等相关培训方式,不断充实自己的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素养。另外,一些民办学校大队辅导员也反映希望多一些现场观摩学习的机会,因此,各级少工委应该多提供一些现场观摩的机会给民办学校大队辅导员。比如一些市区级的大型少先队活动或公办学校的少先队展示活动,一般都只请公办学校少先队辅导员前来观摩,以后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多请民办学校的大队辅导员前来观摩学习。

4.建立和完善民办学校大队辅导员和考核、表彰和奖励制度。

市区各级少工委要建立和完善对民办学校大队辅导员的考核工作,按行政隶属关系,由上一级少工委负责组织具体实施或监督各民办学校自己实施,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要取消其从事少先队辅导员的资格或重新对其进行岗位资格培训。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民办学校少先队辅导员,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5.做好民办学校少先队校外志愿辅导员的招募工作。

志愿辅导员是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公办学校的校外志愿辅导员配备都较为齐全,但民办学校由于其特殊性,校外志愿辅导员较少。因此,要在巩固学校辅导员队伍的基础上,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性,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经常服务的方式,认真选聘热心少先队工作、懂教育、责任心强、有能力、有一定经验的人士担任民办学校校外志愿辅导员,力争实现民办学校每个大队至少配备一名志愿辅导员。

除了充分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在民办学校少先队活动中的作用,同时考虑时代特性,也要鼓励优秀青年人才如目前少年儿童急需的从事艺术、文学、农业技术等方面的青年专家学者等担任民办学校少先队志愿辅导员。

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辅导员要给予表彰、奖励。

(五)、积极引导民办学校少先队开展活动时,要把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立足实际,大胆创新,积极开展少先队活动。在全市民办学校中要继续以体验教育为载体,创新性地开展“雏鹏争章”、“雏鹰行动”、“手拉手”、“民族精神代代传”等品牌活动,进一步完善少先队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少先队活动在素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要严格抓落实,使少先队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让少先队活动动起来,真正吸引少先队员参与到活动中来。

1.引导民办学校把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放在民办学校少先队活动的首位,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核心,教育引导学生从小树立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高尚的人生追求,勤奋学习,团结友爱,积极向上,克服追名逐利思想,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脱离低级趣味,培养文明高尚的品德。通过深入开展“民族精神代代传”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民族精神;通过开展“雏鹰行动”等活动,通过亲身经历和真实感受,培养少先队员的良好行为品德和各方面能力,帮助和引导他们健康成长为未来社会的有用人才。

2.民办学校少先队要根据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特点,针对学生生源的组成成份,设计、组织、开展适合各类学生特点的少先队活动,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积极开展特色少先队活动。

民办学校少先队要敢于创新,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去面对新的情况,创新工作方式、拓展活动阵地,想出新的办法,实践新的做法,总结新经验,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员和少先队小干部的聪明才智,使他们成为加强和改进少先队活动的主人。要从小入手,以小见大,善于挖掘,善于发现,办出特色,创出效应。

3. 民办学校要着眼于特殊困难少年儿童群体,特别关注和关爱身为外来工子女的少先队员,要特别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通过让他们融入少先队活动,让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关爱、幸福的环境氛围中,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感受少先队大家庭的温暖,为他们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使外来工子女与城市少年儿童一起沐浴着深圳的阳光雨露,茁壮成长。

同时要注意教育方法,不能过分渲染“外来工子女”,要注意隐形教育,达到润物无声的效果。

4. 落实和深化“手拉手”结对帮扶活动。

要积极倡导和落实公办学校的少先队主动与周边的民办学校少先队开展“手拉手”结对帮扶活动,通过一些相关活动,比如结对辅导员,比如公办学校的一些空置器材捐献给相应结对民办学校,比如互派辅导员交流学习活动,来努力实现“优势互补、理念共享、资源共享、方法共享、成果共享”的“双赢”目标。

可以通过开展民办学校学生之间的手拉手,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之间的手拉手、形成手拉手活动的长效机制,扩大少先队活动的影响力。

(六)、重视和发展民办学校少先队员家庭教育,争取家长对少先队工作的支持。

家庭教育在人的成长中具有重要作用。家长既是少先队员成长的第一老师,也是他们永恒的老师,家庭既是少先队员成长的第一站,又是其成长的长期加油站。

民办学校少先队员家庭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相当程度上也可以说是一个弱势群体,大部分住出租屋,家庭环境差,许多家长无固定职业。家长要么缺乏与孩子沟通交流,要么教育观念落后,教育孩子方式简单;要求孩子安全和成绩较多,对孩子养成健全的人格方面教育引导不够,对学校少先队工作支持不够。

因此要特别关注民办学校学生的家庭,各级团委、妇联、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要针对这一群体的特点对他们进行引导和教育。尤其是民办学校,要不断探索加强家长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建立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的德育工作新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提高思想道德教育的质量,促进少先队工作的开展。

(七)、整合社会资源,努力营造有利于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的社会环境 ,逐步改善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的外部环境。

1. 加大力度,整治民办学校周边环境。

我市大多数民办学校的办学地相对社会治安较差、人员复杂。有关部门要加大整治的力度,尤其要坚决取缔“黑网吧”,加强对民办学校周边环境的规范和治理,不断优化民办学校少先队员的成长环境。  

2.整合资源,争取全社会对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目前,有利于我市民办少先队工作开展的因素越来越多。一方面,随着深圳市委和市政府大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推进和关爱活动的开展,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关注外来工子女的成长,有关的政策保障、资金保障、人员保障越来越完善;另一方面,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一大批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的成长壮大,少先队可资利用的社会资源将会越来越多。

各级团组织和少工委要兼收并蓄,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吸纳各种社会资源,争取社会各界对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的支持。

可以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市、区少工委组织通过积极争取企业赞助或财政支持,在全市各区选择一些试点民办学校,帮助这些学校完善少先队的队部室或者少先队活动场所建设。依托深圳各种青少年教育基地,如市、区的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教育基地等,帮助民办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少先队主体活动。同时,依托已经开通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加强民办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加强民办少先队工作宣传,来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民办学校少先队的工作,深入挖掘人文、自然、经济等多种社会资源,千方百计为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共同关心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的良好氛围。

党的十七大向我们展示了祖国发展的宏伟蓝图和社会主义事业的美好前景,我们倍感鼓舞振奋。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对少先队组织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为少先队事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舞台。

做好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只要我们沿着十七大指引的正确方向,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有所为”的理念,切实贯彻“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工作思路,围绕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神圣使命,不断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队上下求真务实,迎难而上,就一定能推动我市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实现新的发展,也一定能为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作出更大的贡献。

 

 

20071210

广东中学共青团

广东中学共青团

广东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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