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年度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的通知
关于评选2022年度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教育局、少工委,省属中小学少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积极选树少先队员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作用,激发创先争优,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有关工作要求,现开展我省2022年度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评选推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主要标准
(一)全国优秀少先队员
1.队龄在3年以上的少先队员(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2年以上队龄)。年满14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
2.信念坚定。牢记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志向远大。从小树立追求真理、报效祖国的志向,主动传承红色基因,有较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时刻准备着的使命感。
4.品行优秀。从小学习做人,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和规则意识,在身边少先队员中有较强的表率作用。
5.勤练本领。在勤奋学习、热爱劳动、勇于创造、勇于实践方面有具体突出表现,积极参加少先队主题实践和“红领巾奖章”活动,锻炼强健体魄,能够主动带动身边少先队员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
6.原则上应当在近5年内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少先队组织表彰,或者获得过“红领巾奖章”四星章。特别优秀、先进事迹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的,获得荣誉可放宽到市级。
(二)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1.从事少先队工作5年以上的中小学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和各级少先队总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3年以上的校外辅导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现役义务兵1年以上)。
2.政治素质过硬。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忠诚党的少年儿童事业,理想信念坚定,积极主动担当党的少年儿童思想政治工作者的责任。
3.热爱少年儿童。主动研究、了解少年儿童思想意识发展和教育规律,竭诚服务少先队员,不断创新教育引领少年儿童的方式方法,是少先队员喜爱的亲密朋友和指导者。
4.道德品行高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引领良好社会风尚,在争做“四有”好老师方面起到带动作用。能够以身作则为少先队员作表率,是少先队员的好导师、好榜样。
5.工作能力扎实。将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融入少先队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开展少先队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有突出成效。在推动本学校、本地区少先队改革工作中有突出成绩,在开展校内外实践活动、理论研究等方面有突出成果。
6.校外辅导员要常态化、机制性指导开展校内外少先队实践活动,有一定影响力、覆盖面,在争取整合社会资源、拓展实践途径载体、创新丰富教育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7.政治面貌必须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者共青团员。原则上应当在近5年内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少先队组织表彰。特别优秀、先进事迹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的,获得荣誉可放宽到市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参评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1)是专职团干部的;(2)近5年内个人被党组织、团组织或者少工委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3)近5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公序良俗行为或其他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4)近5年内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者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三)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
1.全国优秀少先队大队
(1)政治引领有力。聚焦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主责主业,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措施实、成效好,重视传承红色基因,持续开展“习爷爷教导记心中”“红领巾心向党”等主题活动。主动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扎实开展分批入队、“红领巾奖章”、推优入团等工作,持续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
(2)组织建设规范。定期召开学校少先队代表大会,所在学校少工委健全并发挥重要作用,中、小队组织健全,少先队小骨干规范轮换,建立党组织定期研究、有效领导少先队工作的体制机制。
(3)实践活动丰富。持续开展“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等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校外实践活动、拓展校外实践阵地。常态化规范开展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实践性、社会性较强,少先队员自主性发挥较好。
(4)基础队务规范。严格规范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规范举行入队仪式、离队仪式等少先队仪式。少先队队室、红领巾广播站、鼓号队等少先队阵地建设规范、特色鲜明、利用率高。
(5)辅导员队伍健全。突出政治标准,配齐配强大、中队辅导员,聘任校外辅导员。定期开展辅导员学习培训、工作研讨,辅导员履职能力强。主动落实辅导员相关政策文件,辅导员职称待遇、考核激励等有保障。
(6)原则上应当在近5年内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少先队组织表彰,或者获得过“红领巾奖章”集体四星章。特别优秀、先进事迹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的,获得荣誉可放宽到市级。大队辅导员政治面貌必须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者共青团员。
2.全国优秀少先队中队
(1)政治引领有力。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主动传承红色基因,积极组织“红领巾心向党”等主题活动,中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氛围浓厚。
(2)组织健全活跃。中、小队组织规范设置,积极参加“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等主题实践活动,积极争创红领巾中队,主动开展丰富的中、小队实践活动。中队角等少先队阵地建设好,少先队文化气息浓厚,规范开展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
(3)队员光荣感强。主动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用好“红领巾奖章”等激励载体,持续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少先队小骨干规范轮换,小骨干带头作用发挥好。
(4)辅导员素质过硬。中队辅导员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热爱少先队工作,注重发挥少先队员自主性,具有较强的研究思考能力。学校中的中队应聘有校外辅导员。
(5)原则上应当在近5年内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少先队组织表彰,或者获得过“红领巾奖章”集体四星章。特别优秀、先进事迹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的,获得荣誉可放宽到市级。中队辅导员政治面貌必须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者共青团员。
二、评选办法
1.请各地级市少工委提前做好本地区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和少先队候选集体的摸底工作。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和少先队候选集体,须在所在学校(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相关工作须在暑假前完成学校层面的推荐和公示工作。
2.各地级以上市团委、教育部门和少工委要严格考察拟推荐对象的推荐资格和推荐过程规范性,并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于9月9日前,将审核后的材料按要求报送至省少工委办公室(具体报送方式另行通知)。
三、推荐名额
广东省推荐全国优秀少先队员36名,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25名,全国优秀少先队大队16个,全国优秀少先队中队17个。各地市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一)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推荐名额
按照少先队员人数基数进行分配,请广州市推荐5名(含1名省属学校),深圳市推荐4名,东莞市推荐3名,汕头、佛山、惠州、湛江、茂名、揭阳各推荐2名,其他地级市各推荐1名。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应当兼顾性别、民族、城市和农村、小学和中学比例,注意推荐残疾少年儿童、革命老区少年儿童、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群体代表。
(二)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推荐名额
各地级以上市分别推荐2名(包括1名少先队校外辅导员),省少工委联合教育厅择优推荐。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应重点从基层一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中推荐(县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我省推荐的各级少先队总辅导员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3名,校外辅导员候选人不少于2名,35岁以下辅导员候选人不少于1名。
(三)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候选集体推荐名额
各地级以上市分别推荐2个集体(大队、中队各1个),省少工委联合教育厅择优推荐。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应当注重从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推进少先队改革成效突出的地区、单位推荐。各地市推荐的候选人(集体),来自同一个学校(单位)的不超过1个。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团委、少工委要会同教育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同组织好本地区推荐工作,广泛发动地方和基层少先队组织,民主推选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和少先队候选集体。对5年内获得过全国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的同一组织和个人不重复表彰。
2.团省委、省少工委、省教育厅将根据全国分配给广东的名额以及评选标准择优推荐。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考察拟推荐对象的推荐资格和推荐过程规范性,细致审核个人(集体)信息、事迹材料和奖惩情况。省少工委办公室将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推荐的候选人(集体)中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相应名额且不再补报。
3.全省各级团委、教育部门、少工委必须高度重视评审工作,真正把优秀的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集体评选出来,确保选树的典型事迹真实感人、导向正确鲜明、有较强的示范性和影响力。要深入挖掘宣传事迹突出、有代表性的优秀典型,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少先队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汇总表
2.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汇总表
3.全国优秀少先队大队候选集体汇总表
4.全国优秀少先队中队候选集体汇总表
5.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推荐表
6.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推荐表
7.全国优秀少先队大队候选集体推荐表
8.全国优秀少先队中队候选集体推荐表
联 系 人:李群英、赵曼
电 话:020-87185621
邮 箱:tsw_snb@gd.gov.cn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