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届寻找“最美南粤少年”活动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第七届寻找“最美南粤少年”活动的通知》要求,通过各地活动发动、组织初评及推荐、省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并由南方公证处现场公证,经团省委书记会议审议,择优确定了杨采诗等60名同学获第七届“最美南粤少年”称号,周明杰等60名同学获第七届“最美南粤少年”提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团省委有关部门实名反馈,反映事实要具体清楚,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1. 第七届“最美南粤少年”公示名单
2. 第七届“最美南粤少年”提名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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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团省委少年部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