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红领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团市委、少工委,省属中小学校少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广东红领巾基金扶贫助困和助推少先队工作发展的积极作用,根据《广东红领巾基金章程》有关规定,团省委、省少工委、省青基会决定开展2021年度广东红领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级团委、少工委,学校少工委。
二、项目周期
自省级经费下达之日起的12个月内。
三、申报配比
1.各地团市委、少工委要严格按照《2021年度广东红领巾基金申报项目资金分配表》(附件1)组织地市、县(市、区)、学校分别按配比申报。
2.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和江门等地市团委、少工委原则上按照本市募捐额的60%申报本市项目;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和云浮等地市团委、少工委按照本市募捐额的85%申报本市项目;其余资金由省少工委统筹安排省级项目。
四、项目类别
各地各单位可申报的红领巾基金项目,包括省级统筹项目和本市分配经费额度内项目两部分(新时代广东乡村青少年健康成长“两帮两促”行动专项、广东红领巾基金成立10周年社会化公益宣传项目、“百剧庆百年”活动支持项目无需地市申报)。
(一)省级统筹项目
1.新时代广东乡村青少年健康成长“两帮两促”行动专项。根据新时代广东乡村青少年健康成长“两帮两促”行动的相关要求,支持各相关高校组织志愿者开展“青年云支教”广东乡村学子健康成长计划,按照100元/人/月的标准向各相关高校划拨专项经费。
2.“希望家园”提质增效项目。“希望家园”项目今后几年工作的重心是盘活阵地、提质增效,按照“扶持一批、盘活一批、”的原则,常态化规范运作。各地“希望家园”要常态化开展活动,登记活动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建有“希望家园”的地市要对现有“希望家园”梳理核对,完善相关信息,掌握建设运行情况。红领巾基金今年继续支持各项工作开展较好的50个“希望家园”,每个“希望家园”支持2万元工作经费,各地市、县(市、区)要按照属地责任,采取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电话访查等多种方式,真正把运作正常、成效明显的“希望家园”筛选推荐上来,并在汇总表进行排序。
3.“鼓号嘹亮”——少先队鼓号队建设计划。为进一步促进全省少先队组织均衡发展,加强学校少先队鼓号队建设,支持全省欠发达地区、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基层少先队组织配备少先队鼓号队设备。其中,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和江门等7个地市,广东红领巾基金支持每个地市20个中小学配置中型鼓号队设备;其余14个地市,广东红领巾基金支持每个地市25个中小学配置中型鼓号队设备。
4.红领巾广播站建设援助项目。支持偏远、农村地区中小学红领巾广播站建设,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和江门等7个地市每个地市支持3所,其余14个地市每个地市支持5所,按照每个广播站2万元标准给与经费支持。项目单位要确保经费用在采购安装必要设备和相关物品上。
5.“红领巾悦读书屋”建设项目。由广东红领巾基金联合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在全省2277个原相对贫困村,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站、村小学等阵地,开展“红领巾悦读书屋”建设计划,旨在改善贫困地区青少年阅读条件,帮助提升文化素养。项目周期是2020-2022年,2021年计划在全省建设700个,各地市结合本地实际,按三年分批建设的原则,申报本年度建设项目。
6.广东红领巾基金成立10周年社会化公益宣传项目。2021年是广东红领巾基金成立10周年,为扩大基金影响,增强社会能见度和美誉度,支持每个地市红领巾基金10周年社会化宣传经费3万元(其中,深圳、佛山、潮州因申报额度不足,不予支持,自行解决)。各地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及新闻客户端、新媒体和户外公益宣传等多种手段,宣传基金功能定位、公益理念和基金设立10年来的工作成效、良好反响。要落实省少工委制作下发的基金公益视频和宣传海报在本地区广告投放,大力发掘红领巾基金帮扶本地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事业的典型事迹、典型人物,重视做好本地中小学的宣传,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少年儿童、支持少先队事业的浓厚氛围。
(二)地市申报项目
7.“百剧庆百年”活动支持项目。广东红领巾基金将支持每个地市3万元专项经费补助(其中,深圳、潮州因申报额度不足,不予支持),专项用于各地“百剧庆百年”活动。
8.贫困地区少先队建设援助项目。主要包括农村、偏远地区小学少先队队部室、流动书屋、广播站、鼓号队及宣传阵地建设;农村小学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小队干培训;留守少年儿童、困难家庭少年儿童等的夏(冬)令营、培训班、兴趣班等。
9.“希望家园”管理经费。近3年新建“希望家园”尚未申报管理经费的,可按照1万元/个的标准申报“希望家园”管理经费。
10.重点群体资助项目
(1)关爱特殊困难少年儿童项目。患重大疾病或遭受突发事件且家庭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的少先队员,每个项目按照一个自然年度最高不超过药费总额5%、1万元封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该项目经费总额不超过地市当年基金筹款总额的10%。
(2)关爱留守少年儿童、异地务工人员子女项目。在“六一”“扶贫日”、春节等时间节点开展“爱心汇聚小鸟巢”活动,利用课后、周末、寒暑假等时间开展公益性托管、素质培养、研学实践等活动,单次活动经费申请不超过3000元。
11.“红领巾牵手行动”支持项目。支持开展城乡学校“结对子”、少先队员“手拉手”等系列“红领巾牵手行动”。
12.红领巾基金社会募捐支持项目。支持开展广东红领巾基金社会募集活动。
五、申报方式和时间
“百剧庆百年”活动经费和基金成立10周年社会化公益宣传经费由省少工委办公室直接下拨至地市团委。新时代广东乡村青少年健康成长“两帮两促”行动专项由团省委青年发展部组织实施,确定相关高校,核算所需经费,广东红领巾基金拨付专项支持经费。其余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流程见《广东省红领巾基金网上申报流程》(附件9)。为保证整体工作进度,请各申报单位于9月30日前在广东红领巾基金信息平台(网址http://gdhljjj.gd61.org/gdredscarf/#/)完成申报,各地团市委、少工委于10月18日前在本市可申请经费额度内完成申报项目审核,9月30日后提交的申报项目及10月18日尚未完成地市审核的项目,省级将不予审批。
六、项目跟踪管理
广东红领巾基金在近两年审计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部分地市存在基金项目执行率偏低,项目未在周期内开展、变更项目用途和预算等一系列问题。为加强基金项目全链条监管,广东红领巾基金信息平台将新增验收管理功能。各资金使用单位在本期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及时将项目经费决算、合同及验收、活动总结、图片等资料上传至验收栏目,由县(市、区)、市、省逐级审核验收。未在周期内完成或项目验收不通过的单位,下一年度将限制申报。项目执行率、经费支出率低、基金工作问题多的地市,将在下一年度下调申报额度。各地市、县(市、区)要在省级经费下达后1个月内将项目经费拨付到项目申报单位,并明确1名专人负责红领巾基金日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把关。根据《广东红领巾基金章程》和《广东红领巾基金管理办法》,地市团委、少工委对基层上报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负有审核把关的第一责任;县(市、区)团委、少工委对申报资助项目必须进行充分调研论证,负有审核把关的直接责任。各地、各单位要指定懂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项目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基金申报平台各项目要求提供各类材料,逐个审核申报项目真实性、合理性、预算科学性,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二)严格专项经费使用。坚持“谁使用谁负责”原则,省、市、县、校四级少工委对本级基金统筹使用资金负有直接责任。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方案和基金使用范围,建立专门的财务账目单独核算,严禁擅自变更资金用途,坚决做到专款专用、按预算开支。要严格按照各级财务规定,履行相关程序,严格审批制度,并做好资料存档工作。要遵循“分级负责、逐级审查、省级联合抽查审计”原则,按级对基金项目进行审查。广东红领巾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将持续加大审计力度,扩大审计范围和规模,省少工委办公室将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监管不力、问题较多的地市、县(市、区),将影响下一年度项目申报。
(三)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各地市于10月10日前将现有“希望家园”汇总信息和2020年实际下拨的广东红领巾基金项目开展情况总结或阶段性汇报材料发送到广东红领巾基金邮箱,具体包括:2020年度红领巾基金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表(附件3),现有“希望家园”统计表(附件4),“两帮两促”专项行动总结、图片、决算,“希望家园”管理经费及“希望家园”提质增效项目的活动总结、图片、决算,“幸福厨房”建设项目的总结、图片、决算,贫困地区少先队建设援助项目总结、图片、决算,重点群体资助项目的活动总结、图片、活动决算、签收表,“红领巾牵手行动”项目的活动总结、照片、决算,其他红领巾基金资助项目的活动总结、图片和决算。不按要求提交上一年度相关材料的将影响本年度项目审批。《2021年度广东红领巾基金申请项目汇总表》(附件2),每页加盖公章或整体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于省级审批结束后寄至省少工委办公室,同时发送word版至基金邮箱。
附件:1.2021年度广东红领巾基金申报项目资金分配表
2.2021年度广东红领巾基金申请项目汇总表
3.2020年度红领巾基金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表
4.现有“希望家园”统计表
5.“希望家园”活动登记表
6.“希望家园”提质增效项目申请表
7.“鼓号嘹亮”——少先队鼓号队建设项目配送信息表
8.“红领巾悦读书屋”建设项目配送信息表
9.广东省红领巾基金网上申报流程
省少工委联系人:李柏章、姚明惠
联系电话(传真):020-87184937
基金邮箱:gdhlj@gd.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省委少年部
邮 编:510080
广东青基会联系人:周桂炎
联系电话(传真):020-8718560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省委财务
结算中心
邮 编:510080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