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请党放心,强国有我”——广东少先队纪念少先队建队72周年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少工委,省直属中小学少工委:
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和少先队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着力迈向社会、进军线上,加强社会化工作体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动“灯塔工程——广东省青少年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行动”,团省委、省少工委决定在“十·一三”建队日期间重点在各地各类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开展广东少先队纪念少先队建队72周年主题活动,并启动首届广东省“红领巾文化季”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
二、活动时间
广东少先队纪念少先队建队72周年主题活动于2021年10月13日前后集中开展,广东省“红领巾文化季”系列活动持续至12月。
三、活动内容
1.在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举办纪念少先队建队活动。在“十·一三”建队日期间,依托辖区内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营地(基地)、科技馆、科学馆、科普基地、体育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美术馆、烈士陵园、青少年宫(营地)(包括团属、教育系统少年宫、青年之家以及复兴少年宫等青少年活动阵地)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公益公共场馆(所),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建设命名一批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建设命名标准详见附件1),并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围绕纪念少先队建队72周年,在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举办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授牌仪式(牌匾样式详见附件2)、少先队员集体入队仪式、校外少先队组织成立仪式、“广东红领巾文化季”有关活动、“红领巾奖章”争章、红领巾嘉年华、研学实践等各具特色、内容丰富的少先队活动。
2.广泛开展党史宣讲活动。持续推进“灯塔工程——广东青少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大宣讲行动”,组织红领巾巡讲团集中面向少先队员开展宣讲活动,帮助少先队员学习理解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3.集中组织主题队日活动。以中队为单位开展1次“请党放心,强国有我”主题中队会,组织大中队少先队辅导员通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视频资料、“红领巾爱学习”网上主题队课《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讲给少先队员的党史故事”音频队课《百年盛典》等具体生动的学习宣传载体,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帮助少先队员感悟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
4.开展首届“广东红领巾文化季”系列活动。通过开展校内文化引领、建立健全校外少先队组织、建设命名校外实践教育营地(阵地)、开展线上实践活动等,提升少先队组织影响力,切实增强少先队员组织归属感。在“十·一三”建队日前后,利用城市灯光秀,举办“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红领巾亮灯活动,亮出少先队标志标识和口号,展现少先队文化内容,提升少先队组织社会影响力。(活动方案详见附件3)
5.开展“致敬红领巾”线上活动。在“十·一三”建队日前后,依托“广东红领巾”微信公众号开设“致敬红领巾”活动专栏,将组织教育与家庭教育相融合,广泛发动少年儿童、少先队员“小手拉大手”,和爸爸妈妈、哥哥姐姐一同参加“致敬红领巾”线上活动,学习红领巾的含义,重温榜样的力量,践行“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铮铮誓言,在活动参与中不断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
6.组织收看“红领巾心向党”宣传文化精品网络联展联播活动。10月份,“全国少工委”微信公众号将开展为期3天左右的“红领巾心向党”宣传文化精品网络联展联播活动,期间广东省少先队将以原创文化精品专场的形式参加全国联展联播。“广东红领巾文化季”期间,“广东红领巾”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将陆续展播各地在文化季期间推出或涌现出的系列文化精品项目。各级少工委要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少先队员进行收看,帮助少先队员在实践中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不断增强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要将集中开展主题活动作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举措,作为深化少先队改革,推动少先队组织迈向社会、进军线上、不断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有力抓手。各级团委、少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推动,加强谋划,认真细致做好相关工作。要积极协调党政领导、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活动开展,不断营造全社会关心少年儿童、重视少先队工作的良好氛围。
2.精心组织。市县两级团委、少工委要主动与当地有关部门沟通,严格“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建设命名标准,精心选择营地(基地)。要紧扣活动主题,加强互联互动,研究制定活动具体方案,精心组织本地主题活动。请于9月28日(星期二)前将各地级以上市相关活动方案报送至省少工委办公室审核。要规范少先队标志礼仪,突显少先队元素,所有参加活动的少先队员必须佩戴红领巾,亮出队旗,活动背景需有队徽和“灯塔工程logo”等元素。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压实安全责任,提高安全意识,细化安全方案,确保万无一失。
3.广泛宣传。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协调、综合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思想引领效果。要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多种形式全媒体报道,活动期间,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应通过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共同营造少先队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加强与省少工委办公室和“广东红领巾”新媒体平台的联动互动,报送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做好典型选树和宣传。
请于10月14日(星期四)中午前,将本地富有特色、形式生动、有代表性的主题活动素材推报省少工委办公室(300字左右,配图不多于3张,每张不小于3M);2022年1月10日前,将本地“红领巾文化季”系列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省少工委办公室。
附件:1.广东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建设命名标准(试行)
2.广东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牌匾(省级)
3.首届“广东红领巾文化季”系列活动方案
联 系 人:李群英、罗悦文、李晟
联系电话:020-87185621,020-87185619
电子邮箱:tsw_snb@gd.gov.cn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省少工委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