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2021〕25号 广东省文物局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转发国家文物局 共青团中央 全国少工委关于印发《“党的故事我来讲——争做红领巾讲解员”实践体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团委、少工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文博单位,省直属中小学少工委:
现将《国家文物局 共青团中央 全国少工委关于印发〈“党的故事我来讲——争做红领巾讲解员”实践体验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物革发〔2021〕9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级团委、少工委要团结、教育、引导广大少先队员学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切实发挥革命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革命旧址等革命场馆在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少先队“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发动广大少先队员积极通过“全国少工委”微信公众号申请“红领巾讲解员”电子身份认证卡,有组织地引导少先队员,充分利用队日活动、“十·一三”建队日和重大历史纪念日及节假日走进革命场馆开展参访学习,担任“红领巾讲解员”,把活动作为广东省青少年传承红色基因志愿宣讲行动的一部分,推动“党的故事我来讲——争做红领巾讲解员”实践体验活动常态化组织开展。少先队员获得“党的故事我来讲”活动参与电子证书将作为广东省2021年度红领巾奖章特色章——“红色小传人”的获章标准之一。参与活动少先队员和参与指导的辅导员应成为青少年志愿宣讲队的队员。
二、经研究,省文物局、团省委、省少工委确定了第一批参加实践体验活动的革命场馆名单(见附件2)。请列入名单的革命场馆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至少推荐一名优秀党员或优秀团员工作人员担任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并填写《各地市、革命场馆联系人名单》(见附件3),于7月12日前经本级文物行政部门、少工委分别将附件2、附件3报送至省文物局和省少工委。
三、请各地级以上市文物行政部门、团委、少工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继续向省文物局、团省委、省少工委推荐参加实践体验活动的革命场馆,不断丰富实践体验形式和载体,扩大实践体验活动覆盖面。
四、各级少工委要做好少先队员个人上传作品的汇总统计,由各地级市少工委于每月30日前遴选1-3个优秀视频作品,连同《活动情况反馈表》(见附件4)报送至省少工委办公室工作邮箱,相关作品经审核后将在省级新媒体平台进行推送宣传。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文物局 共青团中央 全国少工委关于印发《“党的故事我来讲——争做红领巾讲解员”实践体验活动方案》的通知
2.广东省“党的故事我来讲——争做红领巾讲解员”实践体验活动第一批革命场馆名单
3.各地市、革命场馆联系人名单
4.活动情况反馈表
广 东 省 文 物 局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广东省文物局蔡楷龙,020-37803510,wl_gdwhtgmwwc@gd.gov.cn;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李群英,020-87185621,tsw_snb@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