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联发〔2021〕27号 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zip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委、教育局、学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相关学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为广大青少年“点亮理想的灯、照亮前行的路”的重要指示,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在观察实践中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努力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联决定于2021年继续组织开展广东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时代
二、总体原则
将实地实践观察与思想认识提升相结合,突出活动导向性。坚持从思想政治引领出发设计开展活动,广泛开展以党史学习为重点的“四史”宣传教育,作为面向基层宣讲的重要内容。在形式内容上力求深入深刻、避免浮于表面,在效果导向上力求触动思想、避免走马观花,引导和帮助青年学生在实践中形成更加理性客观、更加全面正确的思想认识。
将统一组织实施与立足实际开展相结合,增强活动实效性。围绕活动主题,把握学生特点,形成既有全省范围统一组织、分层实施,也有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自主开展的工作局面,同时注重就近就便安排、合理确定团队规模,更加广泛、有效地组织动员青年学生参与到活动中。
将线下积极开展与线上加强传播相结合,提升活动影响力。在广泛发动组织的基础上,注重将青年学生在观察上和认识上的积累、在实践中和调研中的成果转化为富有意义、内容生动、易于传播的宣传产品,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推广,提高活动的知晓度和辐射力。
将“三下乡”与“返家乡”“展翅计划”相结合,体现活动融合度。立足构建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的实践育人工作格局,将活动开展与“返家乡”社会实践的组织实施紧密结合,依托“展翅计划”做好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工作,形成目标一致、相辅相成的工作态势,共同发挥好组织引导大学生了解国情民情、提高认识和融入社会的素质能力等方面作用。
将工作开展与疫情防控相结合,确保活动安全性。以保证师生健康安全为首要前提,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中、高风险地区不得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低风险地区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活动开展前和过程中,充分研究形势,做好安全预案,根据形势动态调整;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暂停相关活动,妥善做好有关安排。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今年“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可线上线下融合联动,可探索“互联网+社会实践”新模式,鼓励师生采取“云组队”“云调研”“云访谈”“青年云支教”等网络形式开展,各高校之间可结对开展今年“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三、主要内容
2021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主要从党史学习、理论宣讲、国情观察、乡村振兴、新时代文明实践、民族团结等6方面开展,全省共组建1000支省级重点团队,其中包括200支“灯塔实践团队”。各“灯塔实践团队”一般开展活动2周以上(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在实践活动中发挥标杆作用,鼓励各实践团队与实践地建立长期合作。
1. 党史学习实践团。按照《灯塔工程——广东青少年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行动方案》要求,依托各地红色资源,组织青年学生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等多种形式活动,引导青年学生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更好地传承红色基因、担当时代责任。学生党员要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青年做件事”实践活动,展示新时代青年共产党人的良好风貌。
2. 理论宣讲实践团。全面贯彻落实“全团抓思想政治引领”要求,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紧密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引导青年学生将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同时将学习党的历史与讲述党的故事结合起来,深入一线基层、深入人民群众,面对面开展小规模、互动式、有特色、接地气的宣讲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 国情观察实践团。注重以疫情防控重大战略成果、脱贫攻坚历史性成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成就等为现实教材,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参观考察、国情调研、学习体验等活动,引导青年学生领悟党的领导、制度优势、人民力量的关键作用,形成正确认识,坚定理想信念。
4. 乡村振兴实践团。今年七至八月,团省委组织开展广东乡村青少年健康成长“两帮两促”集中行动月,鼓励青年大学生投身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对持续参与活动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青少年持续跟进,保持帮扶工作的连续性,扩大工作覆盖,延伸面向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青少年、农村低收入家庭青少年、留守青少年、病困青少年、残疾青少年等开展“学业帮助、就业帮助、就业创业帮助、体质健康促进”工作。结合“多彩乡村 学史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广东红色文化村、乡村振兴典型村开展调研,展现村落深厚历史、优良传统、发展过程、发展成就等,反映广东乡村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传承及乡村振兴重大成果等。
5. 新时代文明实践团。依托各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围绕传思想、传政策、传品德、传文化、惠民生等方面,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学习科学理论、宣讲党的政策、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文化生活、持续移风易俗等实践活动。
6. 民族团结实践团。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组织省内高校新疆籍、西藏籍大学生开展“民族团结我践行”社会实践活动,组建民族团结调研小分队,深入基层了解国情社情民情,走进博物馆、民族团结示范点,在实践中感悟、思考、辨析,不断加深对民族团结的理解认同,引领带动身边青年争做民族团结的践行者。组织我省大学生到新疆、西藏等地开展国情考察、地球第三极保护行动等社会实践活动。
除以上全省重点团队外,大力倡导和积极支持各高校从校级、院系等层面组织重点团队。同时,在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各自实际、突出工作特色、合理确定规模人数的基础上,形成“校、院、系(专业)、团支部”等不同层级的社会实践团队,营造良好的大中专学生社会实践氛围。
四、有关要求
1. 周密部署,突出育人实效。各地各大中专学校要高度重视“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要将其作为加强改进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深化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育人功能、体现育人作用。要积极整合资源,多为学生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持和服务,力争让每一名大中专学生在校期间都能参加至少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参与“三下乡”社会实践表现应作为“第二课堂成绩单”、综合素质评价、团内评优、推优入党的重要参考依据。各高校“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参与度(包括团队数量、参与人数、参与率)将作为总结评优的重要依据。
2. 严格管理,守住风险底线。各地各学校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始终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为参加活动师生购买保险,依法依纪依规组织各项实践活动。要加强过程管理,选派优秀教师指导实践,坚守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要密切关注实践地疫情形势、天气变化和自然地质条件,做好突发情况的应对预案与处置。各学校的制度建设和经费配套情况将作为总结评优的重要依据。
3. 拓展渠道,扩大影响覆盖。各地各学校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思想引领效果。要做好典型选树宣传,挖掘活动中的好做法、好典型作为鲜活案例,引导影响更广泛的青年学生。要把握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可结合实际开展“云支教”“云调研”“云实践”“云直播”等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注重社会实践成果的总结和分享传播,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校园媒体等渠道,加强对活动中优秀个人及团队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
要加强与“广东学联”(ID:guangdongxuelian)新媒体平台的联动互动,各团队实践队员要积极撰写参加“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感受、体会、意见、建议等,体裁字数不限,并以留言形式直接发送到“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格式为“#xxx大学(学院)xxx团(队)# +内容”。
“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将建立“三下乡”专区,约稿并推送各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经验,投稿内容应包括实践团队简介、特色做法分享以及队员们通过实践活动的所获所得等文字资料,以及5张以内图片资料,投稿邮箱tsw_xxb@gd.gov.cn。入选“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推送的数量将作为总结评优重要依据。
五、省级重点团队申报流程
1. 团队申报
(1)各高校团委审核汇总本校上报材料,择优排序推荐省级重点社会实践团队。学生人数3万以上的高校推荐不少于20支团队,且须覆盖6个方向;学生人数2-3万的高校推荐不少于10支团队,且须覆盖至少5个方向;学生人数2万以下的高校不作团队数量要求,但所推荐团队应覆盖多个方向。具有新疆籍、西藏籍生源的高校,应积极组织新疆籍、西藏籍学生开展“民族团结我践行”社会实践活动,该类团队优先作为省级重点团队予以重点考虑。各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可结合实际,向上级团组织推报1支团队。
(2)各高校填写省级重点团队汇总表,会同团队申报表,于7月16日前发送至团省委学校部指定邮箱。各地级以上市团委须汇总并推荐本市中职学校的重点团队,填写省级重点团队汇总表报团省委少年部指定邮箱。汇总表须包含可编辑的Excel版和盖章扫描的PDF版。
(3)各学校团委须于7月20日前,组织实践团队在全国“三下乡”活动官方网站进行团队信息报备,省重点团队须全员报备。
(4)省级重点团队申报表、汇总表可在团省委学校部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2. 确定名单
团省委综合各地各学校推荐情况,确定“灯塔实践团队”以及省级重点团队名单。
联 系 人:
团省委学校部:韦朝铭、刘琪琛
联系电话:020-87195615
政务邮箱:tsw_xxb@gd.gov.cn
团省委少年部:张霭之、林东阳
联系电话:020-87195618
政务邮箱:tsw_snb@gd.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
邮政编码:510080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