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中学共青团导师团导师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中学团委,省中学共青团名师工作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中学共青团干部培养,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广东省中学团干部分层分级培养发展机制的通知》(团粤办发〔2018〕45号)文件要求,团省委将开展2021年广东省中学共青团导师团导师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时间
2021年5月下旬—6月底
二、评聘类型和人数
广东省中学共青团导师团导师分为初级导师、中级导师和高级导师三个层级,各层级人数分别不多于30人、20人和10人。
三、评聘条件
(一)初级导师
1.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对党的青少年事业无限忠诚,热爱中学共青团工作, 竭诚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具有较高职业素养,熟悉中学共青团工作特点、规律、改革内容和重点工作,掌握青少年教育和中学共青团工作规律, 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
4.具有2年以上中学共青团工作、管理或研究经历的市级中学共青团导师,或获得广东省中学团校“百佳微团课”成果的中学教师,或参加团省委组织的中学共青团主体培训班并获得优秀学员称号的中学教师。
5.近三年曾参与完成市级及以上的共青团课题研究项目(署名不分先后),或发表较高水平的关于中学共青团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6.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共青团组织荣誉者将优先考虑。
(二)中级导师
1.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对党的青少年事业无限忠诚,热爱中学共青团工作, 竭诚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具有较高职业素养,掌握中学共青团工作特点、规律、改革内容和重点工作,掌握青少年教育和中学共青团工作规律, 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
4.任省中学共青团导师团初级导师2年以上。
5.近三年曾参与省级以上(含省级)共青团课题研究项目(排名不分先后),或参与完成市级以上(含市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署名排前 3 名),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本专业教材/专著1部。
6.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共青团组织荣誉者将优先考虑。
(三)高级导师
1.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对党的青少年事业无限忠诚,热爱中学共青团工作, 竭诚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具有较高职业素养,熟练掌握中学共青团工作特点、规律、改革内容和重点工作,掌握青少年教育和中学共青团工作规律, 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
4.任省中学共青团导师团中级导师2年以上。
5.近三年曾主持完成国家级以上(含国家级)共青团课题研究项目(排名不分先后),或主持完成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教研项目1项(排名前三),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以第一主编的身份正式出版本专业教材/专著1部以上者。
6.积极参加导师团各项集体活动,助力推动中学共青团改革,参与省级或国家级中学共青团重点工作,对中学共青团改革有一定贡献者将优先考虑。
初级导师由地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中学团委和省中学共青团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四种渠道进行推荐。
(一)推荐申请(5月24日-6月15日)
1.初级导师
(1)符合条件的市级中学共青团导师团导师、中学教师填写申报表和准备参聘材料,经学校党组织、地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逐级审核后上报团省委。省属中学教师的申报表和参聘材料经学校党组织审核后直接报团省委。
(2)符合条件的省级中学共青团名师工作室成员填写申报表,经向申请人所在学校党组织报备同意后,由工作室主持人上报团省委。
2.中、高级导师
由广东省中学共青团导师团初级、中级导师提出申请,由学校党组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交至地市团委,由地市团委汇总整理后交至团省委。
(二)省级评聘(6月16日-6月25日)
团省委召开评审会,对地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中学团委和省级中学共青团名师工作室推荐的导师候选人进行材料审核和评聘。
(三)结果公布(6月30日前)
根据评审结果下发评聘通知,并通过广东中小学团队工作网(https://www.gd61.org/)和广东中学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公布评聘结果。
1.各地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中学团委和广东省中学共青团名师工作室要高度重视,从加强全省中学共青团工作者队伍建设,帮助基层中学团干部提升专业能力,提高中学共青团工作质量和水平角度出发,认真做好导师的组织推选工作。
2.各地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中学团委和广东省中学共青团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需收集参聘材料(附件1),填写广东省中学共青团导师团导师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于6月16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含可编辑word版与盖章版PDF)提交至团省委少年部邮箱。
3.为进一步加强中学团课的系统性和规范性,突出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相结合,团省委将于7月中下旬组织全体新聘导师开展2021年集体备课。团省委将在确定导师名单下发备课通知。
附件:1.广东省中学共青团导师团参聘材料清单
2.广东省中学共青团导师团导师申报表
3.广东省中学共青团导师团导师申报汇总表
联 系 人:张霭之、欧阳丹平
联系方式:020-87195618
联系邮箱:tsw_snb@gd.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