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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少先队员离队、入团仪式暨14岁集体生日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办发 点击数:2416 更新日期:2021/4/25

 

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少先队员离队、入团仪式暨14岁集体生日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直团工委,省属中学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团队衔接,切实增强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光荣感,不断健全仪式教育体系,增强仪式的庄重性、感染力,教育引导青少年牢记初心使命,始终听党话、跟党走,根据“灯塔工程”——广东青少年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行动要求,结合“五四”主题团日活动,团省委决定组织全省中学集中开展少先队员离队、入团仪式暨14岁集体生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红色基因 灯塔领航青春

二、活动时间

2021年4月下旬至5月下旬

三、活动范围

全省各级中学团组织、中学少先队组织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仪式活动教育各地市要以开展离队、入团仪式和14岁集体生日活动为契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为广大青少年“点亮理想的灯、照亮前行的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政治引领贯穿活动全过程,提升广大青少年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广大青少年牢记总书记教导、按总书记要求做,坚定“四个自信”,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集中组织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主题团日活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清华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点内容,与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结合起来,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学习座谈、宣传交流、仪式教育参观体验等,引导中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勇于担当党和人民赋予的时代使命和历史重任。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干部、基层团委书记特别是中学团委书记要深入支部至少讲一次主题团课。中学“青马工程”学员要深入支部至少开展1次宣讲或学习交流。

(三)开展社会实践教育依托红色研学基地、科普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劳动实践基地等校外阵地,通过寻访、研学、参观、实践体验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中学生就近就便开展社会实践教育,丰富仪式教育内容、活跃仪式教育氛围,引导中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深化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情感。

五、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地市团委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仪式教育的意义,发挥好仪式教育作用,带动广大中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坚定理想信念,赓续红色基因。为规范仪式教育,2021年广东省少先队员离队、入团仪式暨14岁集体生日示范活动将于4月25日在中山举行,活动视频于5月前下发。请各地市参照示范视频指导各级中学团组织规范开展离队、入团仪式,原则上要求在5月下旬全部完成。

(二)结合实际,增强实效。各地团委要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生动、意义深远的仪式教育,要把仪式教育与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清华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全面开展“灯塔工程”结合起来,力戒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爱国爱党意识。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团委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做好宣传工作。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配合,在主流媒体及时播报;广泛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短视频等团属新媒体手段,集中宣传报道离队、入团仪式暨14岁集体生日活动,形成声势,扩大影响。

活动结束后,请各地将活动开展情况、照片及微视频(注明地区、学校)等资料及时上报至团省委少年部邮箱,我们将通过公众号和视频号进行推送。团省委将于5月30日前后以简报形式对各地市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

 

联 系 人:张霭之、欧阳丹平

联系电话:020-87195618

邮    箱:tsw_snb@gd.gov.cn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


广东中学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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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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