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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百课庆百年”——“灯塔工程”·第二届广东省中学团校“百佳微团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相关通知 点击数:2843 更新日期:20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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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有关高校团委,省属中学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引领广大中学青少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充分展示中国共产党百年光辉历程,团省委将在全省中学共青团开展“百课庆百年”——“灯塔工程”•第二届广东省中学团校“百佳微团课”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月至6月

二、微团课主题

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讲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展示中国共产党百年光辉历程。

三、参评人员

“百佳微团课”评选分为教师组和青年学生组。其中,教师组包括省、市、县中学共青团导师团导师、中学团委干部和中学团校教师等;青年学生组包括全省中学团员、团干(含中职技工学校)。

四、微团课形式和要求

微团课采取单人讲授的方式,以视频形式展现,其中教师组视频时长把握在10至12分钟,青年学生组视频时长把握在6至8分钟。

讲授方式要注重理论青年化阐释。授课以通过介绍一本书、点评一部影片、共话一段成长经历等谈体会或进行先进典型事迹分享、先进人物访谈等形式呈现。授课地点可考虑在中学团校等室内场所、校园一角、爱国教育基地等室外场景进行拍摄。微团课需制作PPT同步进行展示。

微团课应注重思想性和教育性,政治立场鲜明,内容与时俱进。注重用“青言青语”,力求讲深讲透。

五、评选方式

教师组和青年学生组分别进行评分排名。

评选内容包含微团课视频(占总分70%)、答辩(占总分30%)。

线上答辩围绕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重点考察授课者对党史等方面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

六、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1月21日至2月25日)。各级团组织广泛组织动员,确保所辖中学共青团导师团导师、中学团委干部和中学团校教师知晓活动,积极参与。

(二)初评阶段(2月25日至4月10日)。由各县(市、区)团委自行组织,对报送的微团课作品进行评审,并从中推荐作品参加复评。

(三)复评阶段(4月11日至5月12日)。由各地级以上市团委自行组织,对进入复评的微团课作品进行评审,并从中推荐作品参加省级终评。评审活动可与“五四”系列活动结合开展。其中,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中学及团组织关系隶属高校团委的附属中学,微团课评审均纳入“省直复评组”进行复评(终选名额见附件1),原则上每个学校推荐学生和教师微团课作品数均不得超过1个。

(四)终评阶段(5月13日至6月14日)。由团省委统一组织,对进入终评的微团课作品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广东省中学团校“百佳微团课”作品。终评形式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定,另行通知。

(五)结果公布(7月1日前)。在7月1日前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推送宣传,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七、奖项设置及成果运用

(一)评选设广东省中学团校“百佳微团课”青年教师组50个,青年学生组50个,共100个。团省委将为获评作品将颁发荣誉证书。

(二)获评广东省中学团校“百佳微团课”的青年教师优先考虑作为广东省中学共青团导师团导师候选人。

(三)获评广东省中学团校“百佳微团课”的作品将上传至广东中小学团队工作网“课程库”(网址:www.gd61.org),遴选其中精品课程纳入“智慧少先队”团前教育系统,并通过“广东中学共青团”微信公众号进行推广,供全省团干和中学团员、少先队员交流学习。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举办“百课庆百年”——“灯塔工程”•广东省中学团校“百佳微团课”评选活动是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团、深化共青团改革的重要抓手。各级团组织务必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靠前指导,选派专人跟进,明确要求,细化举措,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提升成效。有条件的地区在组织初评、复评时要充分发挥公众号、B站、网易公开课等媒体作用,对优秀微团课作品进行线上展播,扩大影响面,强化成果运用,让更多的团员青年参与“微团课”,切实提升团员先进性。

(三)加强保障,安全管理。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执行有关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评选工作。线下活动要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与人员须佩戴口罩,保持距离,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暂停相关活动,杜绝出现麻痹思想、侥幸心理。

请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下辖有中学团组织的有关高校团委及省属中学团委组织推报参加省级终评的选手填写“百佳微团课”评选活动报名表(附件2),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有关高校团委、省直属中学(省实、华附)填写“百佳微团课”评选活动评分汇总表(附件3),并于5月12日前提交至团省委少年部邮箱。微团课视频通过U盘或光盘寄送至团省委少年部。


附件:1.“百课庆百年”——“灯塔工程”•第二届广东省中学团校“百佳微团课”评选活动终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百课庆百年”——“灯塔工程”•第二届广东省中学团校“百佳微团课”评选活动报名表   

          3.“百课庆百年”——“灯塔工程”•第二届广东省中学团校“百佳微团课”评选活动评分汇总表

 

   联 系 人:张霭之、欧阳丹平

   联系电话:020-87195618

   联系邮箱:tsw_snb@gd.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省委少年部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广东中学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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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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