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办发〔2020〕25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中学团委:
现将《广东省中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工作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请各地级以上市团委于12月20日前报送2021年工作实施方案,包括地市层级、县区层级和学校层级的培养工作安排。
联系人:张霭之、欧阳丹平,电话:020-87195618,邮箱:tsw_snb@gd.gov.cn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