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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少工委主任(扩大)会议暨少先队和学校共青团工作协调会议纪要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相关通知 点击数:2028 更新日期:2020/10/9

广东省少工委主任(扩大)会议暨少先队和学校共青团工作协调会议纪要.pdf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贺信精神、第八次全国少代会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8月20日下午团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在省教育厅会议室召开广东省少工委主任(扩大)会议暨少先队和学校共青团工作协调会。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省少工委主任李大胜团省委副书记、省少工委主任武一婷出席会议,团省委学校部、少年部、研究中心等部门负责同志省教育厅思宣处、基财处、基信处、安保处、师资处、组织处、督导室、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等部门同志17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2019年10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先队建队70周年、“六一”第八次全国少代会、全国学联二十七大四次贺信和寄语精神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和少代会、学代会精神,近期少先队和学校共青团的重点工作进行逐项沟通形成了共同推动团、学、队改革的共识,会议取得了积极成效和务实成果。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贺信和寄语,对少先队员和青年学生提出殷切希望,并对做好少先队和共青团、学联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总书记、党中央对少年儿童和青年的关心关怀,对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的高度重视,全省各级团组织、教育部门、少工委必须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为党做好少年儿童和青年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会议指出,扎实推动《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 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 加强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新时代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等少先队三个政策文件,深入推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第八次全国少代会、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的关键举措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会议议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和少代会、学代会精神,落实少先队三个政策文件和学校共青团改革相关文件,团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将共同推动落实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9月开学后,团省委、省少工委组建省少先队辅导员讲师团、省中学共青团讲师团赴基层开展宣讲。省教育厅在《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对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贺信精神进行部署。

二是开展少先队工作督导。省教育厅将少先队工作中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督促市、县委教育工委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总体规划。

三是全面推进学校少工委建设。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学校少工委建设,重点补齐初中、民办、农村学校的少先队组织建设短板。

四是建立少先队辅导员激励体系。团省委、省少工委负责起草《广东省少先队辅导员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联合省教育厅、省人社厅下发文件,有计划地定期评审特级辅导员、辅导员带头人、骨干辅导员评审。

五是加强少先队辅导员政治培训。逐步落实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小学校长(德育工作者)培训中的少先队内容分别不少于4学时、8学时;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将大中队辅导员培训学时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并折算为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计入档案;将辅导员培训经费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并提供必需保障。

六是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团省委、省少工委负责起草《广东“红领巾奖章”活动实施细则》,并联合省教育厅下发文件。

七是开展开展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集体荣誉表彰。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联合推动各地市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常态化开展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集体荣誉表彰工作。

八是构建少先队社会化工作体系。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联合下发《关于在青少年宫等校外场所建队的工作指引》,在省内梳理一批工作基础较好、条件成熟的青少年宫率先建队,在全省形成示范效应。

九是全面加强团教协作团省委、省教育厅建立定期会商工作机制,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省少工委主任扩大会议暨少先队和学校共青团工作协调会省教育厅选派一名同志兼任省少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广东中学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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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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