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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少办发〔2020〕3号   转发关于评选2020年度“全国优秀少先队员” “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粤少办发 点击数:2932 更新日期:2020/9/23

转发关于评选2020年度“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省直属中小学:

近日,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印发《关于评选2020年度“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3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请各地市在推荐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时,兼顾性别、民族、城市和农村、小学和中学比例,注意推荐残疾少年儿童、革命老区少年儿童、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群体代表;在推荐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时,重点从基层一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中推荐,兼顾各级少先队总辅导员、大队辅导员、中队辅导员、校外辅导员等群体代表。各地区推荐的候选人(集体),来自同一个学校(单位)的不超过1个。

请各地市根据评选标准,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每个地市推荐3名优秀少先队员、2名优秀少先队辅导员、1个优秀少先队大队、1个优秀少先队中队;省直属中小学分别推荐1名优秀少先队员、1名优秀少先队辅导员、1个优秀少先队中队。推荐人选(集体)须在所在学校(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请各地市少工委于9月30日前,将审核并公示后的推荐候选人(集体)汇总表和推荐表报送至省少工委办公室邮箱(网络申报方式另行通知)。

 

联 系 人:李群英、游伟峰

电    话:020—87185621

电子邮箱:tswsnb2008@163.com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           

广东中学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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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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