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少办联发〔2020〕6号 关于进一步推动广东省中小学建立学校少工委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少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贺信精神,贯彻落实孙春兰同志代表党中央的致词中强调的“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加强学校少工委建设”要求,落实新修订《队章》要求,团省委、省少工委决定从抓强基层、打牢基础的实践高度,加大力度推动全省中小学少工委建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县域内70%以上的初中和小学建立学校少工委,2021年,县域内90%以上的初中和小学建立学校少工委,2022年,县域内100%的初中和小学建立学校少工委,重点补齐初中、民办、农村学校的少先队组织建设短板。
二、工作举措
(一)全面推动学校少工委建设。各地市团委、少工委要根据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学校少工委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团粤联发〔2019〕37号)要求,规范建立学校少工委。团省委、省少工委将从全省遴选100所学校少工委工作基础好、具备示范带动条件的学校,其中初中学校30所、民办小学30所、农村小学30所、城镇小学10所(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支持每所学校2万元经费用于建设学校少工委,具体可用于组织召开学校少工委工作会议、学校少先队代表大会;健全学校少先队组织建设,开展少先队组织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少先队的培训、考核、表彰等工作;加强学校少先队队室、少先队鼓号队、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和少先队网站等基本阵地建设等。通过打造一批学校少工委工作典型,示范带动全省学校少工委建设,强化教育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听党话、跟党走的组织保障。
(二)常态化举办市级学校少工委主任研讨班。学校少工委主任是否重视少先队工作直接影响该学校少先队工作的成效。联系培育好学校少工委主任就是落实党建带队建、抓好学校少先队工作的关键少数,意义重大。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团粤联发〔2020〕5号)要求,各级团委、少工委要按照分级培训、分类负责的原则,对全省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作者实施全员培训。各地市团委、少工委要负责常态化培训县和乡镇学校少工委主任,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学校党建带队建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少先队业务水平。团省委、省少工委将支持每个地市团委4万元经费,用于今年内举办一次市级学校少工委主任研讨班。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校少工委是少工委体系的基层细胞和神经末梢,全面加强学校少工委建设工作意义重大。各地市团委、少工委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机制出发,高度重视学校少工委建设工作。要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本地区学校少工委的推荐工作,打造一批学校少工委工作典型,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按要求举办好市级学校少工委主任研讨班,压实学校少工委主任对少先队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领导责任,确保少先队工作在学校层面落实落细。团省委、省少工委将在年底开展考核验收工作,确保经费专款专用,发挥实效。
(二)严格标准,按时报送。各地市团委、少工委要认真组织、精心挑选一批学校少工委,按照名额分配表,认真填写推荐学校少工委汇总表及团市委账户信息(详见附件2、3)。请将电子版材料(盖章扫描版PDF文件、可编辑Word版文件)于10月9日前发送至团省委少年部邮箱。要做好年底考核验收工作的准备,请于2021年1月4日报送工作总结材料,包括本地区学校少工委建设和市级学校少工委主任研讨班的总体情况、100所示范学校少工委建设情况、工作照片(3-5张)、研讨班工作手册、结算单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团省委少年部邮箱,文件统一命名为“XX地市学校少工委建设”。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市团委、少工委要广泛宣传本地学校少工委建设的经验和特色做法,充分挖掘典型案例,积极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依托队报队刊、红领巾电视台、广播站、宣传栏等少先队宣传阵地,打造一批学校少工委工作典型,推动少先队工作取得新发展。
附件:1.地市名额分配表
2.推荐学校少工委汇总表
3.团市委账户信息
联系人:李群英、姚明惠
电 话:020-87185621
邮 箱:tswsnb2018@163.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省委少年部
邮 编:510080
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