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少办联发〔2020〕5号 关于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贺信和第八次全国少代会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
粤少办联发〔2020〕5号 关于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贺信和第八次全国少代会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rar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少工委,省直属中小学: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贺信精神,切实抓好第八次全国少代会精神的宣传贯彻工作,推动《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 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 加强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少先队三个政策文件”)落地落实,团省委、省少工委在2020年省少先队辅导员导师团集体备课活动的基础上,组建了省级少先队辅导员导师宣讲团,为全省各级少先队组织开展宣讲和培训提供师资力量和标准化课程支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宣讲时间
2020年9月至12月
二、宣讲内容
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致少先队建队70周年贺信精神、“六一”寄语精神和致第八次全国少代会贺信精神,以贯彻落实少先队三个政策文件为重要抓手,系统宣讲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
(二)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
1.强化团教协作,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
2.全面加强学校少工委建设;
3.强化党团队一体化关系,探索团队衔接工作机制。
(三) 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
1.传承红色基因,讲好“儿童化”的政治;
2.探索规范化开展分批入队工作;
3.“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
(四)加强新时代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
1.探索开展校外少先队实践教育;
2.少先队辅导员的考核、激励、保障制度;
3.发挥少先队独特的育人功能,组织中队辅导员开展教研活动。
三、宣讲队伍
(一)团省委、省少工委遴选参加过2020年省少先队辅导员导师团集体备课的省少先队辅导员导师团成员及部分地市的少先队辅导员骨干讲师组成省级宣讲团(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主要面向各地市、县(市、区)团委和少工委,省直属中小学进行宣讲或培训授课。
(二)各地市可参照省的做法,组建市级少先队辅导员宣讲团在本地开展宣讲。
四、宣讲范围
宣讲对象要覆盖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各级团干部、少先队工作者、学校少工委主任、教育部门和中小学的德育工作者等与少先队工作有关的各群体、各领域。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把习近平总书记致第八次全国少代会贺信精神的宣讲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少工委要明确政治责任,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等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根据宣讲和培训安排,遵循就近就便原则,自行联系邀请导师,导师的交通、食宿及课酬要严格按照地方财政标准开支。
2.全面系统准确宣讲。要把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第八次全国少代会精神和少先队三个政策文件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全面系统准确宣讲。团省委、省少工委系统梳理了本年度少先队辅导员导师团集体备课的理论成果,形成课程清单,完善课程教案和课件(百度网盘:https://pan.baidu.com/s/1S7GWG8V1GeLv_xR7lsMQAw 提取码:bo1v),供各地自行开展培训和宣讲参考。各地各单位可按照标准化课件内容,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深入基层开展宣讲。宣讲结束后,要组织宣讲对象填写宣讲质量评估表(附件2)并回收统计。
请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于2021年1月8日前将本地区宣讲工作汇总表(附件3)上报省少工委办公室。
附件:1.广东省少先队辅导员导师宣讲团成员名单
2.宣讲质量评估表
3.宣讲工作汇总表
联系人:李群英、游伟峰
电 话:020—87185621
电子邮箱:tswsnb2008@163.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室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