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联发〔2020〕22号转发关于加强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规范和保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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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党委网信办、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管局、少工委,省属中小学:
现将《关于加强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规范和保护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省工作实际,遵照执行。各地团委、少工委要牵头建立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责任、细化分工、形成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共同营造关心和支持少先队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2020年10月底前,各地市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检查,进一步规范学校、校外活动场所、互联网等重点领域少先队标志标识建设,相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省少工委办公室。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中共广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