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首批广东省少先队“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教育局、少工委,省属中小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70周年贺信精神、“六一”寄语精神和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广东省少先队辅导员分层分级培养发展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少先队辅导员名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少先队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现决定开展首批广东省少先队“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数量
首批建设广东省少先队“名师工作室”10个。
二、建设标准
(一)有少先队名师带头人。有1位以上广东省少先队辅导员名师担任带头人,带头人为中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热爱少先队事业,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从事少先队工作8年以上,有丰富的少先队理论素养和实践经验,在少先队工作领域有重要影响。
(二)有稳定的工作室成员队伍。有5名以上来自不同学校和单位的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中队辅导员或总辅导员组成的骨干团队,骨干成员老中青相结合,有志于长期从事少先队工作,务实创新精神强;能够定期招收研修学员,引领和指导青年辅导员专业发展。
(三)有稳定的活动场所和保障。名师工作室可依托少先队阵地建设,设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少先队工作报刊、书籍、文献资料和基本信息化设备,具备日常办公、教研交流的条件。
(四)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具备比较突出的少先队工作理论和实践研究能力,经常性开展少先队课题研究和教研交流,每年形成有科研价值、可复制推广的研究成果。
(五)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带头人和骨干团队能够发挥自身特长,有良好的教育效果和专业影响,在本地区少先队工作和活动中业绩显著。
三、工作室成员和职责
(一)名师职责。主持工作室工作,是工作室的主持人和责任人;制定工作室管理制度,包括会议制度、学研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财务制度等;制定工作室三年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督促和指导研修人员制定个人研修计划,并对其进行教育、管理和考评;当好工作室成员示范者与指导者,对工作室成员进行全方位指导。
(二)专家顾问职责。积极为工作室提供理论支撑与业务指导,为工作室开展各项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三)工作室成员职责。配合名师共同完成工作室各项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工作室成员间的交流合作。
(四)研修学员职责。积极主动参加工作室的活动,是工作室的学习者、研究者和参与者;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和学年专业研修计划,做好各种研修工作;积极与工作室其他人员合作交流,共同成长。
四、工作室任务
(一)政策研究。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70周年贺信精神和“六一”寄语精神;围绕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强化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少先队工作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力学习;开展少先队教育和工作研究;承担少工委和少先队工作学会的重点课题研究。
(二)引领示范。积极示范推动落实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的工作部署;通过示范性展示、专题讲座、经验交流、工作论坛等形式,促进当地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专业成长。
(三)培育骨干。作为我省少先队辅导员群体的骨干师资库,积极组织省内少先队辅导员培训交流,提升少先队辅导员工作能力水平;指导少先队辅导员制定专业成长计划,联系、凝聚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开展少先队小干部、小骨干培训。
(四)扩大影响。根据少先队员年龄特点和区域实际,协助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组织策划各种少先队主题活动,面向中小学、家长和社会宣传少先队教育理念和少先队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申报(2020年6月下旬)。各地市少工委按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少先队“名师工作室”参评。其中,广州、深圳可推荐2个工作室参评,其他地市可推荐1个工作室参评。申报材料包括广东省少先队“名师工作室”申报表、带头人简介(500字以内)、成员名单、工作室基本情况(1000字以内)。各地市少工委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把关,并于6月26日前将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省少工委办公室。
(二)评审(2020年7月)。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成立由少先队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少先队辅导员、教研员、学科专家组成的省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对象逐一考察审核,确定省级少先队“名师工作室”名单,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统一命名。
(三)运行管理(2020年8月至2023年6月)。省级少先队“名师工作室”由省少工委管理指导、定期评估,按照每个工作室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提供经费资助,主要用于工作室图书资料、办公设备配置以及教育研究、交流考察、网站建设等。团省委、省少工委将工作室成员纳入共青团、少先队培训体系,每年为工作室提供学习交流机会,省教育厅提供思想政治教育的专业指导。工作室要带动开展好本地区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小干部、小骨干培训和少先队学科建设等,每年形成一批有质量的课题报告、少先队活动课案例等成果。每年12月向省少工委提交年度工作书面报告。
(五)考核评估(2023年7月)。省少工委通过实地考察调研,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原始资料,听取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员意见等方式,对工作室自身建设、少先队工作业绩、少先队科研课题成果等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不合格”者予以撤销建制,“合格”者自动进入下一个三年建设周期,“优秀”者给予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不断强化团教协作。各地团委、少工委要高度重视,以建设省级“名师工作室”为契机,积极主动与教育部门沟通,深入发掘当地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作者,认真做好省级“名师工作室”的申报和建设工作。
(二)加强联系服务,提升少先队工作水平。各地团委、少工委要加强对当地省级“名师工作室”的日常联系服务,充分发挥工作室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升本地区少先队建设水平。
(三)参照省级做法,建设本级“名师工作室”。2021年6月前,各地级以上市择优建设不少于3个市级少先队“名师工作室”。2022年底,普遍建立省市县三级“名师工作室”,推动各级“名师工作室”规范化、常态化运作。
附件:广东省少先队“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联系人:李群英 李柏章
联系电话:020-87185621
电子邮箱:tswsnb2008@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邮编:510080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