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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少办联发〔2020〕3号  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东红领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粤少办联发 点击数:3715 更新日期:2020/6/10

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东红领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少工委,省属中小学校:

为充分发挥广东红领巾基金扶贫助困和助推少先队工作发展的作用,按照《广东红领巾基金章程》和《广东红领巾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团省委、省少工委、省青基会决定开展2020年度广东红领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少工委,各县(市、区)团委、少工委,基层少先队组织(学校)。

二、项目周期

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

三、申报配比

1.各地市团委、少工委要严格按照《2020年度广东红领巾基金申报项目资金分配表》(附件1)组织地市、县级、校级分别按配比申报。

2.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和江门等地市团委、少工委原则上按照本市募捐额的60%申报本市项目;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和云浮等地市团委、少工委按照本市募捐额的85%申报本市项目;其余资金由省统筹安排。

四、项目类别

各地各单位可申报的红领巾基金项目,包括省级统筹项目和本市分配经费额度内项目两部分。

(一)省级统筹项目

1.新时代广东乡村青少年健康成长“两帮两促”行动专项。根据《关于实施新时代广东乡村青少年健康成长“两帮两促”行动的通知》(团粤联发〔2020〕16号)要求,重点针对2019年底全省相对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围绕学业帮助、体质健康促进、心理健康促进等方面,支持各地开展“青年云支教”乡村学子健康成长计划、乡村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等。项目经费包括两部分,一是按照地市6至14岁相对贫困学生人数配比经费,二是按照配比经费的10%给予地市项目管理经费。项目经费由相关地市按照该地市6至14周岁相对贫困学生人数核算后,以地市少工委名义向省少工委上报划拨专项经费的书面请示(附件4),与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并报送省少工委办公室。  

2.“希望家园”提质增效项目。“希望家园”提质增效项目旨在盘活现有少先队校外活动阵地,进一步发挥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作用。建有“希望家园”的地市要对已建“希望家园”进行梳理核对,评估分类,原则上按照地市现有“希望家园”总数的30%推荐上报,并在汇总表进行排序。“希望家园”基数较大和整体运行情况较好的地市,可适当增加申报比例名额。红领巾基金将支持各项工作开展较好的50个“希望家园”,每个给予1万元工作经费,打造升级成符合团中央“童心港湾”项目建设标准的阵地(具体标准见广东红领巾基金网站);另支持50个基础较好的“希望家园”继续培育,每个给予5000元工作经费。接下来,“希望家园”将全面对标团中央“童心港湾”项目,逐步完成定人、定责、定经费、定制度,常态化规范运作,省少工委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实地考察。

3.“书香致远”——“红领巾悦读书屋”建设项目。项目由广东红领巾基金联合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旨在改善贫困地区青少年阅读条件,帮助其提升文化素养。项目周期是2020-2022年,各地市结合本地相对贫困村实际,依托村小学阵地,按三年分批建设的原则,申报本年度建设项目。

(二)地市申报项目

4.贫困地区少先队建设援助项目。主要包括贫困地区农村小学少先队队部室、流动书屋、广播站、鼓号队及宣传阵地建设;农村小学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小队干培训;留守少年儿童、困难家庭少年儿童等的夏(冬)令营、培训班、兴趣班等。本项目应区别于“福彩夏令营”,申报项目时须备注。

5.“幸福厨房”建设项目各地按省级示范点的标准申报“幸福厨房”建设项目,每个“幸福厨房”的援建标准为5万元,其中厨房改造经费2万元,电器设备2万元(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采购),管理经费1万元。经费划拨流程按照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相关规定进行。

6.“希望家园”管理经费。近3年新建“希望家园”尚未申报管理经费的,可按照1万元/个的标准申报新建“希望家园”管理经费。省少工委将对近年各地市“希望家园”申报项目进行梳理检查,超过3年未建设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建设资金予以收回。

7.重点群体资助项目

(1)关爱特殊困难少年儿童项目。患重大疾病或遭受突发事件且家庭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少先队员,每个项目按照一个自然年度最高不超过药费总额5%、1万元封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该项目经费总额不超过地市当年基金筹款总额的10%。

(2)关爱留守少年儿童项目。在“六一”“扶贫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爱心汇聚小鸟巢”送温暖活动,单次活动经费申请不超过2000元。

(3)关爱异地务工人员子女项目。支持少先队组织服务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的阵地建设;支持开展改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学习和生活等项目。

8.“红领巾牵手行动”支持项目。支持开展城乡学校“结对子”、少先队员“手拉手”等系列“红领巾牵手行动”。

9.红领巾基金社会募捐支持项目支持开展广东红领巾基金社会募集活动。

五、申报方式和时间

项目采用线上申报方式,申报流程见《广东省红领巾基金网上申报流程》(附件3)。请各申报单位于7月6日前在广东红领巾基金信息平台(网址http://210.76.80.33/gdredscarf/#/)完成申报。各地市团委、少工委在本市可申请经费额度内审核申报项目,并提交《2020年度广东红领巾基金申请项目汇总表》(附件2),每页加盖公章或整体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于7月10日前寄至省少工委办公室,同时发送word版至基金邮箱。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根据《广东红领巾基金章程》和《广东红领巾基金管理办法》,地市团委、少工委对基层上报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负有审核把关的第一责任;县(市、区)团委、少工委对申报资助项目必须进行充分调研论证,负有审核把关的直接责任。

(二)严格审核。各地、各单位要指定懂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基金申报平台各项目要求提供各类材料,逐个审核把关,确保项目申报质量。申报材料缺漏、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填报的,将不予审批。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三)加强监管。坚持“谁使用谁负责”原则,省、市、县、校四级团组织对本级基金统筹使用资金负有直接责任,必须严格按照各级财务规定,履行相关程序,严格规范使用,并做好资料存档工作。要严格按照基金的使用范围,制订好资金使用计划,科学安排并专款专用。要指定专人负责财务工作,建立专门的财务账目,单独核算。要建立和完善经费开支审批制度。要遵循“分级负责、逐级审查、省级联合抽查审计”原则,按级对基金资助项目进行审查。省少工委办公室将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开展专项审计,并扩大审计范围和规模。

 

附件:1.2020年度广东红领巾基金申报项目资金分配表

          2.2020年度广东红领巾基金申请项目汇总表

          3.广东省红领巾基金网上申报流程

          4.关于划拨新时代广东乡村青少年健康成长“两帮两

            促”行动专项经费的请示(模板)

 

省少工委联系人:李柏章、姚明惠

联系电话(传真):020-87185621

基金邮箱:gdhonglingjin2017a@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省委少年部

邮    编:510080

广东青基会联系人:周桂炎

联系电话(传真):020-8718560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省委财务

结算中心

邮    编:510080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020年6月5日

 

广东中学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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