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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少联发〔2019〕4号 关于评选第十七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员”和第十二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辅导员” 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粤少联发 点击数:2517 更新日期:201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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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团委、教育局、少工委,省直属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的希望和对少先队工作的要求,树立和宣传新时代涌现出来的优秀少先队员和少先队辅导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先进典型感召和激励广大少先队员和少先队工作者,倡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按照《广东少先队荣誉评选表彰实施办法》(团粤联发201737号)的有关规定,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第十七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员”和第十二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辅导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1.市级评审。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要牵头组成市级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条件和自下而上原则,在组织好基层评选的基础上,推荐本市优秀少先队员1名作为第十七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员”候选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1名作为第十二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有特别优秀的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的地市可增推志愿辅导员1名。各地级以上市推荐的候选人须经市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市级团委、教育局或少工委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推荐至省少工委办公室。

2.省级评审。省少工委将邀请教育行政部门、青少年教育专家、资深少先队工作者等共同组成省级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对各地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议和评定。评选结果在广东中小学团队工作网进行公示。

3.评选揭晓。第十七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员”和第十二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辅导员”评选结果将在少先队广东省第七次代表大会期间揭晓并予以表彰。

二、评选条件

(一)第十七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员”

1.各地应依据《2018-2019年度广东省优秀少先队员申报条件》(团粤联发〔2019〕12号),优先推荐在“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红色基因代代传”“红领巾心向党”等少先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少先队员,优先推荐优秀少先队集体中的先进个人。

2.各地在评选中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少年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特殊困难少年儿童群体中优秀少先队员的发现、培养和推荐工作。

3.推荐人年龄为6—14岁(2005年10月30日至2013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广东学籍的少先队员。

(二)第十二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辅导员

1.各地应依据《2018-2019年度广东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申报条件》(团粤联发〔2019〕12号),优先推荐在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深化少先队组织教育、聚焦红色基因教育、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等工作方面有创新,有实效,成绩显著的少先队辅导员人选。

2.推荐人选须是经各级团委或少工委正式聘请的县(市、区)总辅导员、学校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社区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年宫等校外教育阵地的校外少先队辅导员,并从事少先队工作满3年;关心支持少先队事业的社会各界志愿辅导员,须经各级少先队组织(含社区少先队组织)聘请的,并从事少先队工作满2年。其中,县(市、区)少先队总辅导员、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应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优秀共青团员。地市级以上少先队总辅导员不参评省级“十佳少先队辅导员”评选。

3.优先推荐获得过省级以上共青团、教育行政部门和少先队组织奖励的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先推荐所在单位少先队工作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以上为优秀的少先队辅导员。

三、评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东省十佳少先队员”和“广东省十佳少先队辅导员”评选活动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地市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广开视野,广辟渠道,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推荐工作。要广泛听取和征求被推荐人所在学校师生及家长的意见建议,核实其先进事迹,确保推荐质量。要将“广东省十佳少先队员”“广东省十佳少先队辅导员”的推荐工作作为对广大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进行一次榜样教育活动。各地推荐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对评审委员会施加不正当影响的,将严格按纪律处置,取消其参评资格。

2.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深入挖掘、广泛宣传候选人的真实感人事迹,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新媒体和队报队刊、红领巾电视台(广播站)、少先队宣传栏等少先队宣传阵地作用,做好评选活动的前期动员、过程展示、结果发布和后续报道,努力提升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为少先队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整理材料,依时报送。请各地、各单位务必于2019年9月15日前将评选材料寄送省少工委办公室。评选材料包括:(1)候选人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2)候选人事迹材料2500字左右及事迹简介200字左右,材料一式两份,需由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盖章;(3)2019年“双十佳”评选汇总表;(4)参评“省十佳少先队辅导员”的候选人应附2018年度考核表和获奖证书复印件;(5)候选人两寸白底彩色标准免冠照2张,七寸彩色工作生活照2张。以上材料电子版以“某某地市(单位)+双十佳评选”标注邮件主题,打包发送至省少工委办公室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1.第十七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员”候选人推荐

登记表

          2.第十二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

推荐登记表

          3. 2019年“双十佳”评选汇总表

 

     联系人:李群英、周媛

     电  话:020-87185621、87195618

     电子邮箱:tswsnb2008@163.com

     邮寄地址:广东广州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省委少年部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2019年8月14日

广东中学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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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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