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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广东省中学生志愿服务示范校创建单位”验收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相关通知 点击数:2118 更新日期:201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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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中学团委:

按照《关于公布第二批“广东省中学生志愿服务示范校创建单位”的通知》(团粤办发〔2018〕35号)的安排,团省委决定于今年下半年开展第二批“广东省中学生志愿服务示范校创建单位”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检查时间

2019年7月—11月

二、验收检查重点及标准

根据《“广东省中学生志愿服务示范校”验收工作评价标准》(见附件1),采用“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的方式对第二批100所省级中学生志愿服务示范校创建单位进行验收。其中资料审核以各志愿服务示范校提交的创建总结材料为主,重点审查中学生志愿服务示范校的志愿服务工作是否规范化、常态化开展;现场实地检查采用直接入校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

三、验收检查流程

1.学校自评。8月20日前,各创建单位总结梳理志愿服务示范校建设情况,重点核查成立校级志愿者组织情况;学校品牌志愿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学校团员青年注册成为志愿者的推动情况;学校志愿服务领导和运行机制并形成创建情况总结(参考附件2)报地市团委。

2.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审核。9月20日至10月20日,各地市团委对本地志愿服务示范校创建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由团市委牵头,组织本市中学共青团导师团成员前往学校进行初审验收工作。对于初审验收不合格的创建单位给予整改指导,并跟进整改落实情况。10月25日前,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将审核情况形成书面验收建议,连同示范校的创建情况总结一并提交至团省委。

3.团省委抽验与指导。11月,团省委将组织由省中学共青团名师工作室、导师团导师等组成的若干个验收检查组分赴各地市,随机抽取地市“广东省中学生志愿服务示范校”规范创建单位,抵校实地现场指导检查,重点检查示范校i志愿注册及使用情况、志愿服务宣传阵地,查阅志愿服务资料记录,并听取示范校创建单位工作汇报,与示范校创建单位负责人、教师、学生座谈交流,了解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提高认识,完善建立市县级中小学团队改革指导机制,进一步落实“全团抓学校”要求,更好推动中学共青团改革向纵深发展。要坚持靠前指导,实事求是,重在解决改革问题,切实防止形式主义,不搞花拳绣腿、繁文缛节,不做表面文章、层层加码,不增加基层负担,确保验收指导的各项要求传递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基层落实到位。  

附件:1.“广东省中学生志愿服务示范校”创建工作评价标准

          2.×××学校创建总结报告模板

 

联 系 人:张霭之、刘东海       

联系电话:020-87195618

邮    箱:tswsnb2008@163.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9年6月21日


广东中学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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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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