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少办发〔2019〕5号 关于启动第四批“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 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少工委,省直属中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指示精神,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规范“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的创建和管理工作,带动全省基层少先队建设全面发展,进一步加快我省少先队改革的步伐,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团粤联发〔2019〕19号),省少工委决定在全省启动第四批“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活动。各地市、各县(市、区)和直属学校要按照《“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要求,积极开展第四批“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工作。请各地市少工委牵头,7月15日前将《第四批“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候选单位汇总表》(见附件)盖章寄至省少工委办公室,电子文档同步报送省少工委办公室邮箱。
联 系 人: 李群英 姚明惠
联系电话:020—87185621(传真)
电子邮箱:tswsnb2008@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省委少年部
邮 编:510080
附件:第四批“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候选单位汇总表
关于启动第四批“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定稿).docx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