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少办发[2007]19号-关于报送有关材料及召开全省少先队“手拉手”活动现场会的通知
粤少办发[2007]19号
关于报送有关材料及召开全省少先队“手拉
手”活动现场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
为了总结我省少先队组织开展“手拉手”活动二十余载的经验启示,进一步探索建立“手拉手”活动的长效机制,促进该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拟于10月中旬(初定18、19日)在深圳市召开全省少先队“手拉手”互助活动现场会暨“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活动启动仪式。
届时将在会上表彰一批“手拉手”活动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为确保会议顺利进行,请按《关于在全省少先队组织中广泛开展“红领巾共促和谐行动”的通知》(粤少发[2007] 5号)有关要求,报送“手拉手”活动先进集体、“手拉手好队员”等先进典型的材料,各地市少工委按每项不超过10个项目上报,请务必于9月28日前将文字和电子材料报省少工委办公室。同时,各市少工委要将本地近两年来“手拉手”活动开展情况作出总结,作为大会的发言或交流材料,一并报送。
联 系 人:杨英彬
联系电话:020-87185725
传 真:020-87185621
电子邮箱:tswsnb@gdcyl.org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二日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