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办联发〔2018〕15号关于举办2018年学校少工委培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少工委,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学校少工委建设,切实履行共青团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职责,团省委、省少工委决定联合省团校举办2018年学校少工委主任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
2018年12月16日至21日。
(16日下午17:00前在省团校报到,晚上授课;17日开班仪式并授课,17日晚上至21日上午在贵州开展实践教学)
2.培训地点
开班仪式:广东青年职业学院(广东省团校)白云校区(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高职园区)。
外出实践:贵州贵阳、遵义
3.报到地点
参训学员如自行前往,请于报到当天下午17:00前到广东青年职业学院(广东省团校)白云校区青年公寓大堂办理报到手续;参训学员如需在广州市区乘坐接驳大巴,请于报到当天下午16:00前到达嘉禾望岗地铁站B出口对面的润林(嘉禾)商业中心正门统一乘车。
二、参加人员
1.学校少工委主任;
2.拟在2019年3月前召开学校少代会的学校党政领导。
三、培训内容
培训通过专题讲座、实地体验、会议研讨、交流学习等方式开展,主要内容包括:
1.学习少先队改革方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探讨少先队如何在学校“大德育”中发挥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2.实地了解学校少先队标准化建设方法和作用;
3.学习研讨学校少工委建设;
4.举办2018年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校长论坛。
四、考核认证及师资认定
参训人员完成所有培训课程并考核合格者将获得培训证书及相应学时的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由广东省团校出具)。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培训班参训人员的组织推选工作。重点从本地区少先队工作基础好,在属地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小学中遴选。可考虑从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市级红领巾示范校和市重点联系学校中进行推荐。
2.本次培训班的培训费、食宿费、往返贵州交通费等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学员往返广州的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3.各地市各单位要督促参训学员严守培训纪律,按时报到。参训期间,参训学员所在单位不再安排会议、出差等任务。学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全部培训课程,如有缺课将不发放培训证书。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须严格按照组织程序提前向团省委书面请假,并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请假证明。
4.请于12月12日下班前,根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汇总(文件名称“地市名/省直属学校+学校少工委主任培训”)发送至广东省团校邮箱gdpxc1010@163.com。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于报到时交至工作人员。
附件:1.学校少工委主任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学校少工委主任培训班学员报名汇总表
广东青年职业学院(广东省团校)联系方式
培训部:邝敬安
电话:020-36762601,15999969599
邮箱:gdpxc1010@163.com
团省委联系方式
少年部:李群英、白浚宇
电话/传真:020-87185621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广东少工委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