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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拨2018年度广东红领巾基金项目申请经费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相关通知 点击数:4351 更新日期: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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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团委、少工委:

2017年度广东红领巾基金共筹集爱心捐款人民币1101.88元。按照《广东红领巾基金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开展2018年度广东红领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团粤办联发〔2018〕4号)的有关精神,经基金审核监督委员会审批,决定划拨654.69元支持各地项目开展(不包括省集中统筹下拨,用于开展“鼓号嘹亮”少先队鼓号队建设计划、“幸福午休”计划、“情暖童心”活动等经费311.07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准项目类型及数量

2018年度广东省红领巾基金支持的项目主要分10类:

1.贫困地区少先队建设援助项目(32个);

2.特困、遭遇重大疾病、突发事件家庭少先队员资助项目(14个);

3.关爱留守少年儿童项目(16个)

4.关爱异地务工人员子女项目(17个)

5.各地红领巾牵手行动项目(15个)

6.新建希望家园项目(44个)

7.希望家园管理经费项目(20个)

8.幸福厨房项目(38个)

9.各地支持开展社会募捐活动经费项目(1个);

10.推荐其他项目(13个)。

因无地市申报“支持遭受重大灾害地区的少先队建设和少年儿童援助项目”,无此项资金下拨。

二、后续工作及相关提报材料

(一)贫困地区少先队建设援助项目

1.建设标准。申报学校应严格参照团中央、全国少工委颁布的《中国少年先锋队标志礼仪基本规范》《关于在中小学少先队队室规范悬挂张贴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习近平同志对少先队员的希望要求的通知》和省少工委下发的系列标准文件建设。

2.建设验收。县区团委、少工委须对辖区内申报该项目的学校进行验收,并现场给予指导帮扶,并留存验收项目清单、发票复印件及影像资料以备审计检查使用。地市团委、少工委应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对辖区内申报该项目的学校予以抽查。

(二)“希望家园”项目

1.规范。“希望家园”名称统一以所在地村或学校命名,硬件建设要求按照全省统一的希望家园VI视觉识别系统规范(请各地市自行在省少工委网站(http://www.gd61.org/)的下载专区下载模版)要求制作并悬挂“希望家园”铭牌。铭牌落款为:“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广东红领巾基金”。管理经费待“希望家园”硬件建设完成验收后,各地市团委再根据实际运作情况在基2019年度项目经费中申报。

2.时限。此次审批通过的44所“希望家园”新建项目要求在20196月1日前全部建好,并于20197月15日前向省少工委办公室报送“希望家园验收表”(见附件2)、内外设施布置照片、购置相关物品票据复印件。

3.采购。省级“希望家园”新建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物资采购项目及预算(附件3),安排专人跟进采购物资,采购须于收到经费后1个月内完成。新建“希望家园”要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制作并悬挂铭牌。

4.验收。物资采购后需按类别拍照存档,凭相应票据向申报单位报销,并把票据复印存档;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并在采购表签字验收(附件3),并盖采购人所在单位的公章;“希望家园”的验收照片需含学生活动照片1-2张,悬挂牌匾近远景各1张,各项活动规范KT板悬挂照片1张;按要求完成项目验收表(附件2),并附上以上要求的材料寄到省少工委,此验收程序将在经费到账后三个月内全部完成。

5.管理经费。各示范点开展活动的经费可凭相应票据在下一年度的广东红领巾基金申报相应的活动经费。

(三)少先队员资助项目

特困、遭遇重大疾病、突发事件家庭少年儿童资助项目需提交资金签收表。

(四)地市(区县)统筹开支类项目

主要指各地市、区县团委申报的统筹开支项目,如“鼓号队大赛”“少先队队干培训”“少先队队部室建设”“关爱留守儿童慰问活动”等。

1.开展前。需在活动展板等宣传设施显著位置标识“广东红领巾基金捐赠”,并留存。

2.开展期间,需对现象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并保存影像资料用于审计备查。

3.开展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须向基金管委会秘书处提交活动经费决算表、开支明细、活动总结复印件和影像资料;在新闻媒体宣传中,显示“广东红领巾基金扶持”标识。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市团委于2018年11月2日前向广东青基会开具项目经费财政收款收据,收据寄往团省委少年部,并将收款帐号报广东青基会,逾期将视为放弃项目。广东青基会收到收据后即下拨项目款。审核通过的项目明细将以邮件形式下发到各地市团委邮箱。 

(二)项目经费下拨至各地市后,由各地市团委根据其有关县(市、区)的项目申报情况,做好经费下拨及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市团委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切实管理好项目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程序规范。

(三)各地市要督导县(市、区)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要确保款项全部用于资助对象。任何经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收据,资助项目要有签领表,“希望家园”建设项目要有验收表,活动项目支出要有方案、预算、决算及相应合法票据,并不得含任何行政支出,各地市广东红领巾基金监督审核委员会要定期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四)建立财务收支台账,明细每笔费用的收支情况,记录完整,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要对经费的使用成效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将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和举办的相关活动成效形成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进行归档管理报省少工委。

(五)各地市要按进度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并按时上报验收材料。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本项目验收材料报送。验收内容包括:1.项目支出明细清单,并加盖单位公章;2.项目3张代表性的照片;3.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六)各项目实施单位须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验收材料报送地市团委。各地市团委负责汇总本地所有项目的验收材料,连同本地市项目实施总体情况报告,于2019年12月1日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发至省少工委办公室。验收报告上交情况列入各地市少工委工作考核量化指标,请各地市少工委按时上报。

 

附件:1. 广东红领巾基金2018年度各地市项目分配表

          2.“希望家园”验收表

          3.“希望家园”建设物资采购表

 

联系人:团省委少年部 省少工委办公室:晏嘉徽 姚明惠

联系电话:020-87185621

传    真:020-87185621

邮    箱:gdhonglingjin@163.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

广东青基会:周桂炎

联系电话:020-87185612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018年10月24日

 

广东中学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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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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