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批“广东省中学示范团校” 创建验收工作暨中小学团队改革工作现场检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中学团委:
按照《关于开展“广东省中学示范团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团粤联发〔2017〕9号)的部署,结合《关于开展广东省中学共青团和少先队改革指导督导的通知》(团粤办联发〔2018〕14号)的安排,团省委决定于近期开展首批“广东省中学示范团校”创建验收工作,并对各地市中学共青团和少先队改革工作进行随机现场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验收检查时间
2018年10月—11月
二、验收检查重点及标准
(一)中学示范团校验收。根据《“广东省中学示范团校”创建工作评价评分标准》(见附件1),采用“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的方式对首批100所省级中学示范团校创建单位进行验收,其中资料审核重点审查中学团校网上展示及上报材料是否齐备、真实,团校教学教务是否正常开展等;现场实地检查采用直接入校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
(二)中小学团队改革工作现场检查。根据广东省中学共青团和少先队改革指导督导的三大项共21点内容,随机检查地市各2所中学和2所小学。
三、验收检查流程
(一)中学示范团校创建验收。团省委将组织5个验收检查组分赴各地市,随机抽取地市2所“广东省中学示范团校”创建单位,抵校实地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团校教学宣传阵地,查阅团校教务资料记录,并听取团校工作汇报,与团校负责人、教师、学员座谈交流,了解工作情况。
(二)随机现场检查中小学团队改革工作。在团省委验收检查组赴地市期间,同步随机抽取地市各2所中学和2所小学,抵校实地现场检查(见附件2),重点检查团队阵地,查阅相关资料记录,并与学校团队负责人、学生进行座谈交流,了解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提高认识,把本次验收检查工作作为巩固深化中学团校建设成果、建立市县级中小学团队改革指导督导机制的有利契机抓紧落实,进一步落实“全团抓学校”要求,更好推动中学共青团和少先队改革向纵深发展。要坚持严督实导,坚持实事求是,重在解决改革问题,切实防止形式主义,不搞花拳绣腿、繁文缛节,不做表面文章、层层加码,确保指导督导的各项要求信号传递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基层落实到位。
附件:1.“广东省中学示范团校”创建工作评价评分标准
2.抵校现场检查清单
联系人:郭炜城、喻凯
联系电话:020-87185621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